【隨感雜談(4)】 檢討“兩少一寬”的民族政策 伍加,2009-7-9 新疆事件促使我們反思當前的民族政策。對少數民族報考大學加分雖然不公平,但可以接受;對少數民族不受計劃生育限制的不合理政策,應該逐步改變;而對於“兩少一寬”的民族刑事政策,則必須立即取消,立即改變。 所謂“兩少一寬”,是指在1984年中央文件提出的:“對少數民族的犯罪分子要堅持‘少捕少殺’,在處理上一般要從寬”的民族刑事政策。“兩少一寬”政策的核心是對少數民族的犯罪分子處理從寬。處理從寬包括刑事司法上的從寬和刑事立法上的從寬。在刑事司法上的從寬,包括刑事訴訟程序上從寬,定罪上從寬,量刑上從寬和刑罰執行上從寬。 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王子犯法,也要與民同罪;少數民族犯法,也要與多數民族一樣受到法律的制約,沒有人應該凌駕於法律之上。 應當指出,既使對少數民族在經濟、政治、就業、上學等方面的優惠政策也是不合理的,容易造成誤解和矛盾。正確的做法應該是對山區、農村、邊遠、窮困地區的群體統統實行優惠,不分民族,一視同仁。比如對凡是來自於極端貧困地區的考生,一律加20分。 對這次新疆的恐怖襲擊事件,凡是殺人者,必須償命;凡是放火、傷人、搞破壞的人,不論民族出身,必須依法懲處。 胡總放棄外事活動提前回國,足見事情的嚴重性。無論提倡“和諧社會”也好,建立“科學發展觀”也好,都需要重視法律,依法治國。 伍加,2009-7-9 http://blog.creaders.net/invictus/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