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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教、信仰和同性恋 2011-07-11 06:03:05
【社会观察(15)】

宗教、信仰和同性恋


伍加,2011年7月11日,周一



孙海英、吕丽萍夫妇是名人,名人说话的效果就非同一般。同样的一句话,如果从草根一般人嘴里说出来就像投卵石入大海,波澜不惊,无人搭理;可这句话要是从名人嘴里说出来,那就会石破天惊,一石激起千层浪,雨打沙滩万点坑。

吕丽萍只不过是借助了宗教牧师的嘴,表达了她认为“同性恋有罪”的态度,最近却引起轩然大波;因为她信了基督教,从而奉行与圣经相一致的原则,本无可非议, 可是因为她是名人,这就引起中国的同性恋者群起而攻之,也引发了许多支持同性恋者的反对声浪,就连中央电视台都有评论员说:公众人物不应该公开对“特殊” 群体表达歧视。吕丽萍是去年台湾电影金马奖的影后,按照惯例她应该在今年的颁奖仪式上担任颁奖嘉宾,但金马奖的主席侯孝贤日前表示:“金马不能控制得主的 发言,但不支持不认同任何歧视言论。关于邀请吕小姐来台颁奖一事,金马会暂缓进行。”看来吕丽萍今年可能去不了台湾,参加不了金马奖的颁奖仪式了。

同性恋这样的行为如同虐恋和兽恋一样,让正常的人难以理解。对同性恋行为既不必歧视打击,也不能公开提倡。有时候,人们对同性恋的行为表示鄙视和憎恶,这也 是很自然的事,因为同性恋违背自然规律。有人说“同性恋是天生的”,这是缺乏科学依据的谎言;有人要利用同性恋问题与执政当局叫板,把同性恋合法化作为鼓 动某种政治运作的突破口,那就更是别有用心了。同性恋是后天环境造成的性取向错乱,这种错乱的轻重程度又有不同,有的人表现得严重些,有些人则非常轻微。 调研数据显示,在军队、监狱、修道院、以及在男女比例失调的群体里同性恋的比例偏高,这就有力说明了同性恋是后天环境造成的。同性恋不仅不是天生的,而且 是可以矫正的。特别是某些只有轻微同性恋症状的人,经过有意识的引导或医治,他们会逐步变成正常的异性恋。

对同性恋表达自己的态度,无论是用微博还是用其它方式,都是十分正常的。吕丽萍说同性恋有罪,并不是要把同性恋者都关进监狱里;在政教分离的社会里,宗教意 义上的“罪”不同于世俗法律中的“罪”,并不一定要受到现实法律的制裁。尤其是在中国,几千年的中华文化不仅博大精深,而且兼容并蓄,对同性恋的行为十分 宽容。但是,人们的宽容态度并不能成为同性恋者可以肆无忌惮的理由。今天的一些怪现象是:同性恋本来就是不正常的性行为,好比是不良嗜好,有些人偏要把它 美化,把它看成一朵花一样,谁也不能说不能碰。更有甚者,有些人还极力鼓吹,企图明确立法让同性婚姻合法化,让同性恋者收养小孩合法化。你既然是棵茄子, 为什么非要想法结出辣椒来?既然要搞同性相恋,就要承担无后的结果,为什么还要用异性恋的结果来装点门面?人类真是越来越疯狂了,而这疯狂之后的结果,就 是加速自己的灭亡。

在 《激情燃烧的岁月》中,孙海英和吕丽萍分别扮演石光荣和褚琴,表演得非常成功,两人也在感情上擦出了火花,随后结为夫妇。最近,孙海英在吕丽萍受到舆论围 剿时,用微博作为宣传工具,表达他“信主以后”的心得,在 7 月 3 日这一天就连发 20 条微博。这对饰演《激情燃烧的岁月》中革命夫妇的名演员都“信主”了,可见今天基督教在中国的传播速度和规模前所未有。昨天又看到一则新闻报道曾经闹出 “私奔”风波的王功权又回到了妻子身边,记者采访他时爆出王功权也是虔诚的教徒。这位深爱中国古典诗词,在感情上率性而为的成功商人也早信了教,这出乎我 的意料。至于那些闹民运、搞政治的一帮人纷纷摇身一变成为耶稣的“信徒”,只有耶稣知道他们是真心还是假意。不过,人们从这些人的偏激言论和傲慢腔调来看,总觉得他们是另有所图的冒牌货。

宗教和信仰不是一回事,信仰是比宗教更大的范畴。信教的人有信仰,但是不信教的人也会有自己的信仰。常常听到一些人在抨击中国社会弊端时说:“中国人没有信 仰。”这是不符合事实的推断。其实每个人都有自己的信仰,只不过有些信仰是阳春白雪,有些信仰是下里巴人;有些信仰冠冕堂皇,有些信仰上不了台面罢了。信仰是指对某种理论、学说、主张的信服和尊崇;不同的信仰决定了不同的人生观、价值观和世界观。有人信仰“真、善、美”,有人信仰“假、恶、丑”,萝卜白 菜,人各有爱。

而宗教的本质是对神灵的崇拜,是对超自然、超现实力量的敬畏和向往。当科学无法解释一些自然现象时,当人类环视宇宙星空,茫然不知自己从何处来、到何处去的时候,宗教就产生了。把自己说不清、道不明的事情一古脑儿都推给一位虚幻的神,这应该是相对比较省劲的方法。

与宗教相比,信仰则宽泛、灵活得多。信仰来自于个人的心灵意识,生活中一定要有信仰,而且要有正确的信仰。信仰甚至对人的健康都有影响,健康的物质基础是遗 传基因和身体器官的功能健全;健康的精神因素就是中医说的“精气神”。对物质、精神、信仰等的关系,早在 2200 年前的荀子就在他的《天论》中有说:“强本而节用,则天不能贫;养备而动时,则天不能病;循道而不忒,则天不能祸。”这真是至理名言,至今闪耀着睿智的光 芒。


伍加,2011年7月11日,周一

http://blog.creaders.net/invictu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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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评论
作者:都市农夫 留言时间:2011-07-14 20:46:18
认真拜读了楼主的文章和大伙的回复。
对社会某一部分人的仇恨和防备,往往来自于对这一群体的不了解,从而引起自己内心的不安。这样的讨论是为普通人提供一个渠道来了解同性恋。
让我去爱一个同性,有违天理。同样,整个社会给同性恋者压力,让他们去爱异性,也是有违天理。
特别谢谢叶知秋与 Masker 的评论。也佩服你们的勇气。
昭君也说出了目前的现实:You are expecting too much from an ordinary person。但我不同意这句话,因为同性恋者的权益不是被ordinary person赐予的。
另外,基督教的教义是用来律己的,不是用来训人的。我自己就是个基督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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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伍加 留言时间:2011-07-13 04:17:29
十分感谢各位的来访和讨论。

我没有想到我的一块小砖头引出了这么多的金玉良言--这是抛砖引玉的绝好例证。我尤其感谢昭君、西岸、椰子、阿妞不牛、华山、星辰的翅膀、庄锐等人的真诚讨论,我从你们的发言中学到了很多,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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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阿妞不牛 留言时间:2011-07-12 22:34:57
哈哈,华山,你这番理论就要用西岸的论理啦:小俩口关上门来过,不那么简单啊。为什么要婚姻?家庭孩子要社会尊重保护啊。不要孩子的家庭,也要这种尊重与保护啊。“父父家庭”“妇妇家庭”呢?不要法律管他们,可以也不可以啊。
人类社会真象恩格斯说的那样发展“进步”,好像并不十分美妙呢。中国古代的神话里,神仙们在天堂不但有嫦娥的寂寞思凡,还有天兵天将打架呢。说神仙不死,在天上似乎也无聊有烦恼甚至恩怨争斗。还可以被发落凡间,然后还可以再被打入地狱。这不还是高处不胜寒,长生不如死,长生还是要死,升得越高,死得更惨嘛。

俺有时候想象,假如俺内外功双修,活到一百二十岁。从八十起就象个老巫婆,或者象华丽的老古董,一直要挤在人间再呆四十年,不吓死多少娃娃,也要多少壮年来伺候打扫擦洗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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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华山 留言时间:2011-07-12 20:44:03
阿妞啊,这同性恋的”度“还不好说?关上门两口子过。古词云”两情若在长久时,又岂在朝朝暮暮“,改几个字即可,”两情若在长久时,又岂在一纸契约“。

还想到一件事,即最近网上对国内社会风气的强烈愤慨,尤其一些人特别憎恨国内的二奶和小三(相对年轻的)。这里我有一直不明白的地方:即一夫一妻的婚姻搭配究竟是人类先天的天性,亦或人类后天由于历史,社会,经济,宗教等原因进行的自我约束。人是猿猴进化而成,并非鸳鸯进化而来的,并没有一对一的基因。根据恩格斯的解释,家庭(婚姻)是私有制的产物,将会随着私有社会的消亡而消亡。这么说来,小三们的行为还有前卫的部分,她们确实在追求她们的自由,不管你认为她们多么无耻,庸俗和低级。而你自己所依据的并非爱情,而恰恰是那个谁也说不清来路的一夫一妻的公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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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阿妞不牛 留言时间:2011-07-12 17:17:24
哈哈,华山拳的组合还是挺不错的。这应该代表相当大多数的有力主张:怎么个“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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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华山 留言时间:2011-07-12 17:04:29
看来这同性恋又是个热门话题,最好能持续讨论下去。

除了不多的人以外,大家都赞同对同性恋者不能加以歧视。但问题不在这儿,有几位的意思是同性恋不被歧视的唯一标准就是必须承认同性恋婚姻,这就超越了原始的争论范围。不歧视就必须允许婚姻,那要价也太高了吧?

理由呢?同性恋是先天性的,不是后天的选择;生理性的,不是心理性的,这就是全部理论根基。这里看来有三大漏洞站不住脚:

1.谁知道同性恋中有多大百分比是先天性的?多大百分比是生理性的?如果是生理性的,有什么样的诊断?是不是病态?在这些基本情况都不清楚的情况下,多少都有点想当然。法律是为大多数人服务和接受的。社会上各色各样的变态多得很,如果都要满足他们的“marriage”要求,“marriage”就不成为“marriage”了,你尽可以要个别的名称,并不妨碍你的平等权利。


2.后天的“choice” 就不能和先天的等同,就不能争取应有的权利,这又是一个奇怪的理论。人是逐渐长大的,在社会实践中摸索,后天的“choice”,要远多于先天的一些本能。如果按上述观点,得先仔细鉴别先天性或后天性的同性恋,然后才能给予婚姻考量。我比较同意作者的观点,为什么同性恋在性关系比较自由,相对富裕的地区发展较快,明显有外界环境的影响。温饱思淫欲,异性太容易了,也想换换味口,这应是同性恋中的大多数。

3.就算是先天的,又能有怎样的特殊优待?好像男性中有“恋母情结”,不知是生理上的,还是心理上的,但肯定存在,而且天生俱有。这种情况据说在日本不受歧视,看来大和民族确实走在了世界的前列。如果有这样的母子恋,父女恋,是否也要争取他们合法的婚姻权利?退一步讲,亲兄妹,堂表兄妹中的恋情更多,为什么法律不许他们的婚姻,就是申明不要孩子都不许可(婚姻),违不违反人权?

事情都应该有个度。过度就会是无理取闹。法轮功如果都在自家院子里练功,同性恋关起门来自个儿恋爱,谁去管他们?如果天天到街上去游行,就令人费解?我曾多次看同性恋大游行,实际上就是个嘉年华,真正同性恋,据说还是从世界各地过来,能有0。5% 比例都高估了。游行中广告车就占了一大半。大热天,车上和观众互射水枪,图的就是个乐字。最显眼的是一排方阵,四五十人全裸,迎接路人的水枪。那种皮蘘,那种下体,看了难受,纯属露阴癖。一出警戒线得马上找衣服披上,警察就在那儿等着呢。

真想为同性婚姻鼓与呼的同志们,美国就是一个很好的实践平台。到现在为止,五十个州才有六个州通过同性婚姻法案。80%以上的地区还未解放,需要游行,需要请愿,需要舆论。那些指望通过同性自由作为民主自由人权突破口的,更是时不我待,快脱净衣物上街去吧,趁着这90度的高温天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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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阿妞不牛 留言时间:2011-07-12 15:22:25
Masker 的发言非常真挚深刻!俺受到触动与震动。

昭君提到黑人中对同性恋的接受度要低于美国白人,俺不知道这个印象的确切社会学数据。但是,如果事实如此,俺觉得Masker以及汉卿的说法有道理。(俺隐约觉得黑人中男性同性恋比例不会低于其他族群)

俺记得有位黑人娱乐明星的名言:什么叫最出格?生为黑人,还是同性恋,当娱乐明星,还是共和党!老子占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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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椰子 留言时间:2011-07-12 13:50:01
这段话想给这位叫Marsker的评论者。

谢谢Marsker的两个评论。在这个平台能由此机缘得到一位勇敢而坦荡的评论者亲口阐述和分享自己的心路历程,非常难得,对于我是很好的学习。向你致敬!

你提到对同性恋不能善意对待的人可能因为自己就有阴影在心中,这个看法很有意思,也很可能就是这样。这个也或许可以解释昭君提出的问题,问问美国华人自己,有多少人能承认自己在多大程度上接受同性恋呢?所以也就可以理解非裔美国人对同性恋的态度。说明一下,说人们过去认为同性恋是病态、耻辱,那是我对我提到的书的英文直接翻译过来,没有说是昭君这样说了。

我过去写过同性恋学生给我出的难题,链接是http://blog.creaders.net/Coconut/user_blog_diary.php?did=51826,欢迎有空去看看这篇又臭又长的文章。这件事让我苦恼迷茫了很久,是良药苦口类型的事件。当时此文的一位评论者说:“你这么一个亚裔老师,说着口音的英语,还看不起她们(其实我认为我正正是没有看不起她们,想让大家包容性取向,却被她们认为label了她们,所以反咬我一口),所以她们当然要跳起来反对你了。”这个评论令我印象很深,这说明了什么呢?就是说被歧视惯了的同性恋者,也许也会歧视或看不起别的少数族裔,即我,所以,这只能说明,被偏见与歧视惯了的人,对别的弱势的人也难得会客气、善待。心态决定人的行为,这种冤冤相报的生活方式,是值得反省。

我承认,能不带偏见地活着,是太难太难的一件事情了,因为文化像一个染缸,每个人都会被染上一点色彩。但是这样坦诚相见地说说话,可以最大限度地消除偏见,生活会更本色一些。

再次感谢你的坦率相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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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昭君 留言时间:2011-07-12 10:41:00
谢谢 的例子。我对中国官场的“媚上欺下”现象与你深有同感,这和中国文化传统中森严的等级制度分不。人们对比自己位高权重的人,往往是奴颜媚骨,而对自己地位低下的人,则一副趾高气扬的架势,这是文化的定式。所以有人说中国是有民主传统的平民文化,我觉得很奇怪。

但我觉得在同性恋这个问题上,许多中国人的态度和立场倒不已经和这个等级观念有关。我还是认为偏见更多的来自不了解,尤其在共产党统治的前几十年,在性方面的禁锢太过,人们对异性之间的性行为都讳莫如深,更不要说同性恋了。另外中国没有经历过真正的女权运动和性解放,现在的性泛滥,从某种程度上来说可以说是在“补课”,因此同性恋这个现象不被多数中国人了解和理解,也是很自然的。还是那句话,knowledge is power,无论是从个人层面接触同性恋者的增加,还是从群体层面了解一些相关的研究和movements,都会改变这种偏见。


在非裔对同性恋较(其他族裔)多不接受的问题上,我更倾向汉卿的说法,虽然我相信“被歧视者可能会选择比自己地位更低的人去加以歧视”可能也是因素,即所谓的“chain of discrimination”,但宗教的因素也不容低估。另外,我知道非裔人口中有越来越多的转向信仰伊斯兰教(在美国和非洲都如此),而伊斯兰教对同性恋的不宽容,则是写进教义的,他们必须遵守。同样,西班牙裔对同性恋的接受程度也比白人低,这可能更多是因为他们信天主教的比例很高。所以,这就回到椰子的一个观点,即一个人的 social identity 是由很多元素组成的,有 sexual identity,有economic identity,还有宗教的identity,这些元素都会影响到一个人对某个社会现象(比如同性恋)的观点和感受,所以说同性恋是非常复杂的social issue 。

不好意思,说得太多,喧宾夺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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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西岸 留言时间:2011-07-12 10:27:07
昭君关于加州黑人群体是多数反对同性恋婚姻(表现是8号公投),这是事实,就是少数族裔,弱势群体反对另一个弱势群体获得同等的权利。但事后的媒体分析也是原因简单,主要是黑人教堂的因素。
在加州,信基督教的人群成分黑人占了多数。另外西班牙裔新天主教,其中相当部分也是投了8号。
摩门教犹他总部为这次公投向加州一次注入了两千五百万,为加州公投历史之最,是8号可以成功的主要因素(对比这次纽约同性恋婚姻通过,华尔街注入的资金被认为是决定作用,钱还是重要的)。
目前反对同性恋的基础大致有两个为“主流观点”,第一就是宗教性质的圣经什么的对同性恋的批判,另一个比较在蓝领中盛行,并不是与宗教有关,就是如果同情同性恋这种弱势群体,那么就为同情类似小偷罪犯开了门,因为他们也是少数人,是社会弱势。或同性恋要是可以,各类其他与性有关的行为,比如人兽交什么的也会合理。。。在万维反对同性恋的观点里你也可以看到这类说法。
前一种观点在涉及同性恋婚姻问题上属于违宪,尽管人们不意识,但用圣经理论作为干涉婚姻权利这种法律程序过程是典型的宗教干涉政治,在美国绝对违宪。因此8号通过后,大只老州长阿诺第一件事就是第二天向州高法起诉8号违宪。
第二种观点具有相当大的隐蔽性,利用了很多人对与诸如逻辑,议题范畴,事物属性等概念不清楚的特点来twist the facts。
人们接受同性恋,支持同性恋婚姻是基于目前无论医学还是心理学还是社会学都接受的同性恋,至少相当部分属于天生的客观事实的观点,因此被认为属于科学的观点。就像自闭症autism至今也不知道原因一样(最新的理论是后天形成,在孩子非常小的时候的环境因素影响,但只是一种研究观点),但你不能无视autism是社会现实和无法自主选择。人类对同性恋的研究和跟踪远远超过对autism的研究,也有过把同性恋当作疾病的过程,但如今已经越过了这个阶段。美国孩子里有10%具有autism的症状,多数属于轻度(最近美国引渡英国的具有轻度自闭症的骇客的案子引起这个话题),也没有办法治愈,但他们的权利你不能剥夺,因为多数情况下他们与正常人无异,连自己和父母都不意识。也许将来人们也不得不接受轻度的autism不是疾病,而是一种人类不得不与之共存的现象。

因此同性恋不是可以自我选择的性质,是一些人存在于社会的先天因素。这与诸如小偷罪犯一类的群体是有本质不同的,后者是纯粹的后天行为,是choice,没有人生来就是罪犯。
同理,同性恋的性行为自然也是属于自然行为,不是可以改变的,这与人兽交一类的性行为是基于choice也是有本质不同的,没有人生来就具有兽交的性需求。
这类似是而非的反对与同性恋有关议题的观点,在非教徒中间很流行,但实质是缺乏基本的逻辑概念,对事物的本质根本不清楚的原因。
因此也就不会把支持同性恋婚姻这个问题与其他弱势群体争取权利联系起来,因为其对任何问题的认识程度还停留在表象,无法认识到事物的实质,弄不清道德,社会习惯,与法律的关系,更不懂得政治的意义和自己与政治的关系。
因此再看加州黑人群体反对同性恋婚姻的现象就不难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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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汉卿 留言时间:2011-07-12 08:52:39
昭君提到为什么非裔群体(被岐视的群体)对同性恋者不接受的程度更高?比如评论提到的那些加州黑人选民。据我了解他们大部分是属于非裔churchgoers群体里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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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Masker 留言时间:2011-07-12 08:36:19
记得刚到美国的时候,我发现一个很有意思的现象
就是中国咬人的狗很多,而美国的狗基本上都不咬人
在中国的社区看到有人家遛狗,哪怕再觉得它可爱,我也不敢去摸,因为害怕被它咬,事实上被咬的几率也的确很大
而在美国,我坐在实验室,都有隔壁老外的第一次见面的狗跑过来舔我
后来看了一本动物心理学的书,才知道原来动物也有记忆,也有很多不为人知的复杂认知过程
中国很多狗喜欢咬人,是因为在它的成长经历中被人欺负过,哪怕是被一些顽皮的小孩踢一脚对一只小狗都是不可磨灭的记忆
我记得小时候我叔叔家喂了一条小哈巴狗,小时候非常可爱,也很聪明,那个时候谁都喜欢它,它见到熟人也是摇尾欢跳
不幸的是,有一次过年它被邻居家小孩恶作剧地用鞭炮炸瞎一只眼睛,从此之后性情大变
几乎任何人,哪怕以前很亲昵的主人家亲戚都无法触碰它,只要碰它,它就会咬
以至于后来连跟主人都不亲,再加上咬伤过几个人赔了不少医药费,我叔叔最后狠心把它遗弃....
而美国大部分的狗都很nice,除了从出生就被阉割是一个原因以外,另一个重要的原因是美国文化中把狗当人一般善待
在一只狗,甚至包括这只狗的爸爸,爷爷的记忆中,压根就没有任何被人虐待的记忆,
因此在它们眼里,任何人类也是亲切友善的
动物如此,人又何尝不是!
著名心理学家荣格有句经典名言说得好:成长健康的人往往不会施虐于人,而施虐者往往也是被虐者
我不知道这是否能解释昭君对非裔歧视同性恋的不解
但这或多或少能解释为什么中国的官员个个飞扬跋扈,
因为他们站在今天的位置也都是被别人踩在脚下一步步地爬上来的
或者也能解释为什么很多成年后“抠门”的人往往有着物质极其匮乏的成长经历
或者也能解释为什么那些路边踢打菜贩的城管非但不是一些达官贵人的子弟,反而同样出身贫民
这位叫伍加的人在ta的博客中说“同性恋这样的行为如同虐恋和兽恋一样,让正常的人难以理解”
还说“人们对同性恋的行为表示鄙视和憎恶,这也是很自然的事,因为同性恋违背自然规律。”
甚至说“有人要利用同性恋问题与执政当局叫板,把同性恋合法化作为鼓 动某种政治运作的突破口,那就更是别有用心了。”
我一点都不为同性恋者感到可悲
相反,我清清楚楚地看到这些文字中投射出作者那段坎坷的成长经历和扭曲的家庭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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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昭君 留言时间:2011-07-12 06:14:23
谢谢阿妞的清晰表述,西岸对男女同性恋者的生理成因的回复,和椰子的专业观点,和叶知秋与 Masker 的personal exampls 。申明一下,我从来没有说过同性恋是“病人”,是变态,是耻辱,如果你仔细看看我在上面的评论,和在以前的几篇文章,就可以知道这个事实。我本人就认识好几个同性恋者,他们都是非常好的人,所以从个人层面我对同性恋者没有偏见。我在这里和山哥处的评论,都是基于一个前提:那就是歧视同性恋是错误的。但我的疑问在于,是否“不歧视”“平等对待”同性恋者,就一定要给予他们与异性婚姻同样的待遇?在我看来,西方社会对同性恋的了解和接受,在过去几十年中已经有了很大的进步,美国好些州给予同性恋者civil union的权利就是一个例子,但我认为在联邦层面承认同性婚姻,至少现在是不大可能的。从同性恋者争取权益的策略角度来看,一下子从目前的少数州承认 civil unions,到要求联邦层面承认 same sex marriage ,这是急于求成的做法,无论从社会的接受程度和具体的操作上来
讲,都很不现实。所以我才说,“大家还是淡定一些”,慢慢来吧。连奥巴马总统在这个问题上的立场,也是认为婚姻应该是在 state level 决定的(也就是说,civil union is the way to go, at least for now)。

另外,我还有一个不大明白的地方,就是如果我们把同性恋者作为弱势群体受到的歧视,与少数族裔(尤其是非裔)在历史上受到的歧视等同的话,那为什么同性恋在非裔群体中相比在白人群体中不被接受的程度更高呢?照理说,同样作为(曾经)被歧视的群体,非裔应该对同性恋者较其他群体更为接纳和支持,但事实正好相反。CNN的主持Don Lemon (a bi-racial man) 在coming out of closet 之后,专门在黑人女性杂志发表了一封“Letter to My Black Sisters”,希望得到她们的理解。而加州的八号公投中,黑人选民大多数投票支持该法案。

如果说这个社会上的人对于同性恋者的态度是一个 continum,从"绝对不接受",认为他们是变态的一个极端(姑且称为左端),到认为同性恋者和异性恋者应该受到完全同等的待遇(同性婚姻,称为右端)的话,我应该算是中间偏右的那一个,因为我认为civil union 是一个目前acceptable 的compromise。如果这样的立场仍然被同性恋者认为无法接受的话,那我只能说,You are expecting too much from an ordinary person。

另外,关于Rutgers student suicide 的那篇上面的链接给错了,应该是:http://blog.creaders.net/dreamweaver/user_blog_diary.php?did=70437

谢谢伍加提供这样一个理性讨论的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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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Masker 留言时间:2011-07-12 05:25:13
我坚信同性恋是天生的,为什么呢?
就我自己来说,我是一位80后双胞胎中的哥哥,
我从未经历过猛然发现自己同性恋倾向的时刻,也从未经历过逐渐由喜欢女孩被诱导成喜欢男孩
我跟我双胞胎弟弟成长环境完全一样,到目前为止除了性取向,我们的兴趣爱好行为举止也完全一样
我父母从小从未把我俩当女孩养,相反我们小时候的玩具基本上都是刀剑枪汽车之类的
我很小就意识到自己喜欢的是跟自己一样性别的人,开始有这种意识的时间远远早于青春期
我记得可能是小学二、三年级的时候看黑猫警长,就对动画片中身穿制服、在我看来很阳刚的黑猫白猫警察有一种特别的情愫
后来到了12、3岁香港录像流行的时候,我当时很喜欢看侠客行,非常喜欢里面的那个石钟玉,甚至到了朝思暮想的地步(后来大了才知道是梁朝伟主演的)
我曾经很害怕我弟弟也是同性恋,因为我俩太像了,如果我们是identical twins,那我是,他很可能也是
我非常清楚这条路不好走,难以接受父母的两个儿子都是“这种人”
到现在我们俩几乎绝大多数个性爱好包括都是一模一样,我们喜欢听同一类型的歌,爱穿同样款式的衣服,小时候也是一起踢球、打架
我俩长相声音都很类似,有时候打电话回家,不报姓名父母还经常不知道是谁,
从某种程度上说,我比他有些方面表现得更masculine,因此我一度非常担忧他也是和我一样一直隐藏着自己的另一面
直到后来得知我俩是fraternal而不是identical twins我大松了一口气
再后来他恋爱结婚生子,我也感到很庆幸,为他高兴
记得后来我到31岁还未婚,也未跟异性谈恋爱,但是跟一个我们全家都知道的男性“好兄弟”一直住一起数年
这种状态终于引起了妈妈和弟弟的怀疑,弟弟有一次忍不住问我是不是同性恋,我直接承认,
他当时非常吃惊,一个劲地自言自语说怎么可能怎么可能,完全看不出啊blah..blah
那个我们全家都认识的好兄弟、所有亲朋好友同事眼里的“好好先生”就是我现在的partner,我们在一起快10年了
依然恩爱如初,他也从未结过婚,也是很小就意识到自己喜欢的是同性
他比较壮实,满脸络腮胡,也是那种从外表很难判断出是同性恋的人,
但是性格温和,没有很多straight个性中展现出的那种功利心和攻击性
如果非要说他表现出gay的一面,那就是他从小就不喜欢像他哥哥那样爱跟爸爸在户外做手工机械活
却更喜欢跟妈妈在家烹饪
我们不管在中国还是美国都遵纪守法,与人为善,我们不以自己的性取向为荣,但也绝不以其为耻
我碰到过少数非常偏激地歧视同性恋的同事或友人(必须得承认女性和黑人居多,好像越是曾经遭遇过歧视的人越是容易歧视比他们更“弱势”的人)
记得有一次potluck,一个共事近两年的华人女基督徒同事酒后表达了她的恐同言论
引来周围一片尴尬,我笑着不经意地问她,那你生活中遇到过gay吗?
她说目前还没有,但是看到电视里那些娘娘腔觉得不舒服,她希望这一辈子都不要碰到gay,
而我,这个100%的gay,就站在她的面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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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椰子 留言时间:2011-07-12 01:06:23
对于同性恋是否违背自然规律,我想介绍我所知道的一点情况,再说说我的粗浅看法。

客观地看同性恋被作为一种现象受到的社会的研究和判断,我认为对同性恋的认识和看法,其实也随着人类对人的生物性、社会性的认识的加深而不断在改变着,也随着社会的开明程度的变化而变化着。

社会(西方社会,这里主要说美国)经历了一个从把有同性恋取向的人说成耻辱、有病、越轨这些反映传统的宗教、医学和心理分析路径,到今天的社会学和心理学拒绝这些老的分析路径,认为这些路径是有偏差的、非科学的,本身就说明了历史的进程。今天人们的研究更多着眼于女人和男人是怎样把他们自己identify(认同)为lesbian(女同性恋者)和gay(男同性恋者),他们怎样互相交往,社会对他们有什么样的作用等研究课题上。社会学家Howard Becker 指出:“Deviant behavior is behavior that people so label.”就是说越轨(deviance)是由社会群体创造出来,谁破坏了规矩谁就会被贴上越轨的标签并当作外人对待。所以女、男同性恋被称为越轨只是因为目前他们被说成是越轨。

同性恋者从认识到自己是同性恋取向,再到走出来公开认同自己是同性恋,其实是一个相当艰难的过程。因为社会把异性恋才视为正常、正统,同时就是西岸分析的,结婚其实是为了满足财产、族姓的延续的制度,不结婚就不是正常人,或结婚不能生小孩就不正常,这种社会压力总是无时不刻地存在着。最大的一个问题就是,同性恋到底是天生的还是后天决定的?这个问题人们现在还在研究。这个问题要研究清楚其实相当困难。但是基本已经证明同性恋有相当数量是天生的。不是人为选择的,就像人的性别、肤色与生俱来不可轻易改变,这种性取向也是与生俱来的。

对于同性恋自我认同的过程的研究说明,同性恋群体有两种:一种在大约4、5岁时就意识到他们和别人“不同”了,而另一组却从来没有质疑过自己的异性恋身份,直到到了大学时代、人到中年,才明白他们是同性恋。后面这一组的绝大多数男性和许多女性,把这种延迟这么久才承认的性取向身份,归结于自己的抵赖。但是这里还有一个比较复杂的情况,就是许多女性,但并没有许多男性,拒绝认为她们是由于不可控制的欲望而有这种性取向,她们说她们是自己“选择”做lesbian的,与她们特定的女性政治相关。(feminist politics)。

不同时期的研究如下:在1970年和1990年期间,最少有5%到7%的成年男性和其他男性有过性接触;1994年,在国家健康与社会生活研究中发现,2.8%的男性和1.4%的女性说他们自己是同性恋或双性恋,而在同样调查中有6%的男性和4%的女性承认他们从青春期以来就有至少一次与同性发生性的经历(sexual expeirence)。(也就是说人们不一定能承认自己就是同性恋,即使已经有同性行为)

sexuality不仅是性行为,还包括互相的吸引、欲望等内容。sexuality还会随着时间变化,在不同的时间,性的表达会有不同。(见Brian Strong等,2008.The Marriage and Family Experience: Intimate Relationships in a Changing Society,page 200-204)。

说了这么多,无非是想说我比较同意、支持西岸的说法,即同性恋至少从男同性恋角度来看,是一种天然的取向;女性由于生活经历的特殊性(如被强奸、被压迫的经历),有人强调是自己选择的。不过我自己的工作环境中就有女同性恋,她们承认自己是生来如此,不是后天,而且是人到中年才发现、公开。这些情况使得对同性恋的研究结果很难一句话说清楚,但是问题正在于:sexuality,sexual orientation都是非常复杂的事情,想一言盖之大概只能是痴心妄想。那何妨就面对事实承认这种复杂性,在这个基础上再去讨论同性恋议题,是否更科学、更体现民主社会的包容、包容diversity的精神呢?

marriage(婚姻)和civil union听起来是不同,实质含义也不同,关于同性恋是否该立法结婚,这个是可以见仁见智的。但是我认为我们应该在了解同性恋的性质的基础上去讨论这个问题,而不是先认定他们是不正常的,是罪过的,来一棍子打翻一船人地拒绝讨论他们想为自己争取的人的生存权之一:结婚。

这的确是一个政治议题,要跨过美国社会普遍的对同性恋的心理障碍,是很难,因为还有一个强大的宗教因素在那里。但是我很appreciate西岸实话实说的态度,让一些不太为人所知的研究结果自己说话就好了,当然这些研究结果本身也要经得起时间考验,那是另一个话题了。我也希望叶知秋这样的评论者能拿起笔来,写写自己的经历。能听到一位敢于走出来承认自己少数性取向的评论者的声音是很难得的,特别在这里。在这里,所谓的主流的声音不少,而非主流的声音太少。

伍加,谢谢你提笔写了一篇肯定会受到争议的文章,也让我有机会看到大家的探讨意见。对同性恋这个少数群体,我自己是吃过我的同性恋学生的苦头的,但是,客观地说,想想我们自己作为少数族裔被偏见与歧视“伺候”的时候,是什么心情;再想想他们,很多东西似乎容易理解很多。

说得太多,不当之处,还望海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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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西岸 留言时间:2011-07-11 22:23:30
这个给昭君。
这个话题的起因是因为同性恋婚姻问题,关键词是“婚姻”两个字,或marriage。为什么不能接受civil union之类的称呼,因为这是违背equal protection概念的。这个具体问题我很久以前专门写过,http://blog.sina.com.cn/s/blog_660b78100100kdoo.html
同性恋的具体类型,如今医学界承认有些是心理型的,但多为女性,这与历史上直到现在女性的地位低于男性有关联,因此女性之间感到安全,有可能上升到性吸引,也是因为女性的性活动是心理活动driven,不是像男性那样是纯粹的生理driven。但男性同性恋绝大多数是器质型的(这与男性性高潮可以是绝对的生理活动有关,而女性的性高潮是心理过程,生理过程只是辅助。正常的女性没有绝对的生理性高潮)。这个结论并没有什么挑战,毕竟研究了上百年了。除非之与教会有关。
对同性恋的歧视不仅仅是社会观念,更多的是体现在法律上。同性恋之所以如今还存在out of closet的概念,就是因为社会压力是客观存在的。法律是社会精英制定的,不是人民制定的,因此是可以也是应该走在社会道德之前的。这就是从法律上保证同性恋权利的理论基础。当年林肯解放黑奴,在南方很长时间是不被人民认可的,但法律如此,就有了保护的机制。
无论解放黑奴,还是后来的freedom ride的民权运动,表面上看是黑人的事情,但本质上是当时的社会精英的努力结果,和决定性的作用,他们都是白人。同性恋婚姻或其他权利的问题也是如此,毕竟他们的人口至多10%左右,永远不可能成为社会主流。
但必须意识到的是当年白人解放黑奴和支持民权运动,是基于社会生存成本,和人文主义思想,并不是仅仅为了黑奴,也是为了自己。equal protection给了弱势人群一个法律武器来争取自己的权利,但如果把弱势也分成三六九等,那是totally defeat the purpose,这就是作为华人,少数族裔,弱势群体有责任支持同性恋婚姻议题的原因,类似的还有梦想法案和移民改革。。。
目前对同性恋的生理机制并没有确切的科学结果,只有统计意义的结果。也是因为当社会把这个现象作为“心理疾病“的时候,是没有深入进行生理研究的需求的。从法律上保证同性恋人群的权利,会帮助这种研究,更可以证明这个现象的客观性。
但这个群体是客观存在是不容置疑的,而且并没有对社会有任何伤害(除了宗教因素,但法律不承认宗教理论),那么有什么理由把这些人single out?当成”病人“看待?

干脆解释一下男性同性恋之所以是器质型的原因,这个证明是基于反证形成的悖论。
男性达到性高潮以射精为特征,这个过程可以是纯粹的生理行为,比如强奸过程,或人工刺激取精等,都不需要特定的心理刺激就可以实现,即便有心理刺激,也是辅助性质,不是决定要素。
(对比女性的性高潮过程是完全不同的,是心理行为过程,不多解释了,什么类似G点之类的理论都是crap)。
因此假如”男性同性恋是心理行为“的论断是事实,则与男性实现性高潮的机制形成悖论。
所以认为男性同性恋是心理行为是没有任何性生理基础的,这是100多年前就有的理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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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阿妞不牛 留言时间:2011-07-11 22:06:36
西岸这里的评论,是我见过的中国人最理智清晰的对同性恋这样敏感话题的评论。而且,俺敢断定,他西岸并非同性恋者。他表述的,是一种科学客观理性同时坚定的认知,是包容宽容理解,体现他对社会政治文明的知识根底。
他在政治问题上,尤其是关于中国与中共问题上,经常跟俺较劲。但是,从他第一次用砖头砸俺,俺就知道他的砖头是有份量的。连他的拥共护共,俺都认真看待。
其实中共以及中国的知识精英,在对同性恋这种好像是西方社会专有的问题,很早就开始了认真的研究,取得了合乎当代科学与社会的进步共识,跟世界规范开始接轨,小心谨慎科学宽容对待。李银河在这方面的贡献功不可没。中国医学界早就把同性恋从所谓“精神疾病”类别中除掉了。如今如果还有哪个医生把同性恋当心理或者精神病例看待,这个医生,不管在中国还是美国,都要自己先让人瞧病。当然,剩下的社会管理规范法律问题,中国将要面临比西方更复杂的情况。具体一例就是俺警告过的官员党员包养同性恋伴侣情人的问题,以及民间发生象过去对待通奸寡妇或者私奔女子情侣那样沉江诛杀的问题。过去西方以及现在伊斯兰教国家对待同性恋的严厉残酷,以及当今西方的自由泛滥,对中国都是难堪严峻的参照。宽容与自律,有序和自由,非常难,但是最难在人们如何认识到这确实是包括左撇子与同性恋在内的人类最理智的不断不懈的追求。

西岸说的对。同性恋是人类的一种生理社会现象,是一部分人的权利权益问题。因此是一个政治问题。但是,在中国,怕就怕搞成政治问题。而在美国,政治家最怕这个政治问题。从人数上讲,同性恋人群是一个少数弱势群体。他们的弱势,主要是面对宗教与传统世俗力量以及非同性恋的自然大多数。但是,他们的力量,在美国西方这样的民主法制国家,就在于民主法制的保护弱者民权平等的法律原则与精神。一旦对同性恋的歧视压制甚至迫害,触动到民主法制保护弱者这个基本原则,那么,社会的大多数人都会感觉与认识到,同性恋人群是人类社会所有人的平等份子,对他们歧视打击迫害的势力,就会变成民众的公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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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叶知秋 留言时间:2011-07-11 18:09:19
昭君你太让我失望了,我以后再也不看你博客了,以后我也在不上万维博客了,这里就像叉那狼说的那样,都是留着满清辫子的遗老遗少,你们从来没站在别人的角度考虑问题,把一时口舌之争的胜利当作快乐,你们这么狭隘的人我羞与你们为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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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昭君 留言时间:2011-07-11 17:10:54
西岸在这里的评论,比起在山哥那里气急败坏的第二个评论来要淡定得多,不能不顶 :))!

我不是这方面的专家,但我认为,对婚姻定义这个关系到几乎所有人的social institution,并不是只有专家才有权利参与讨论,毕竟这是民主社会,你不能把和你持有不同的观点和立场都斥为“倒退”,“僵化”的“老帮菜”吧:)。

你提到的几个观点和支持同性婚姻的理由,我有一些疑问和不同观点,具体如下:

1。“同性恋是器质性的,因此是先天决定的”,是否已经是确凿无疑的科学结论?就我看到的一些资料来说,科学界并没有达成一致。的确有一些研究发现,如果identical twin 中的一个是同性恋者,另一个也是同性恋的可能性比非identical twins和一般的兄弟姐妹要高许多。但这些研究结果也受到许多质疑,主要是因为它们在选择样本上的可能biases,造成结果的不可靠。另外也有研究表明,genetics 能解释only partial causes of sexual orientation ,the other part has to do with "indivudal unique environment" and "shared environment". 也就是说,和许多人类的行为取向一样,同性恋倾向是有内因和外因两者起作用的。但到底两者谁更重要,现在似乎并没有定论。http://en.wikipedia.org/wiki/Biology_and_sexual_orientation

2。“同性恋者者一直受到社会的歧视和不公平待遇”--的确,同性恋者在近代史上遭受了不少歧视和不公平待遇,你提到的纳粹德国就是一个极端的例子,当然还有中世纪以宗教的名义歧视和迫害他们的例子。但最近几十年,西方社会对同性恋者的了解和接受程度有了很大的改变,一来是因为科学的发展,让人们对于同性恋的生物成因有了更多的认识,另外一方面则正是你所提到的平权运动的结果。这是一个很大的进步,想来你不会不承认吧。当然,即便在今天,也有不少人因为不了解,或者各种偏见对同性恋者继续另眼相看,比如Rutgers University 的那两位学生偷录室友和同性 partner 的intimate encounter ,导致后者自杀的悲剧,就是一例。但也不能不承认,因为表达对同性恋的不同立场受到“制裁”的事件,也不是少数,比如 UIUC 那位神学教授因为在讲解天主教关于同性恋的立场,而被校方解职。这两个事件,我都写过文章评论,好像你也有留过评论的:

http://blog.creaders.net/dreamweaver/user_blog_diary.php?did=66912 (UI professor fired)

http://blog.creaders.net/dreamweaver/user_blog_diary.php?did=66912 (RU suicide)

3。你说,世界上很多国家都已经承认同性婚姻,但据我所知,这也只是2001年以后的发展,目前世界上只有十一个国家正式 legalize same sex marriage,包括加拿大,瑞典,挪威,荷兰,南非,和其他几个国家。欧洲的几个大国比如英国,德国,法国都还没有走出这一步。所以,说美国在这方面有多“落后”,似乎是夸大其词了。另外,我一直不大理解的是,不歧视,不迫害同性恋者,给与他们平等待遇,是否就一定要将同性 union 和传统婚姻等同呢? 为什么 不能接受civil union as a compromise?

当然,我知道 civil union 是在state level, and there are only a few states in the US now recognize civil union,而法定的婚姻则是 federal government 承认的一种institution,所以这里面当然有政治和经济的考量在中间,包括复杂的税制改革,这些不可能一步就改变的。所以,我们大家在这个问题上,都应该如你所说,淡定一点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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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星辰的翅膀 留言时间:2011-07-11 16:56:54
基本赞成博主对同性恋的看法。“同性恋是罪”不代表要把同性恋者关进监狱。就像博主说的,宗教意义上的罪和法律层面上的罪是不同的。前者指的是得罪了神,后者是伤害了人。说。

俺不同意你的这个观点:“当科学无法解释一些自然现象时,当人类环视宇宙星空,茫然不知自己从何处来、到何处去的时候,宗教就产生了。把自己说不清、道不明的事情一古脑儿都推给一位虚幻的神,这应该是相对比较省劲的方法。”

这有点武断,好像科学可以将宗教推到离人很远的地方似地。其实,人的本质就在于人的宗教性。宗教是系统化的信仰,是信仰的高级形式。既然博主赞成信仰,为什么要排斥系统化、体系化的信仰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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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gaolian 留言时间:2011-07-11 15:08:35
真没想到这样的文章也能上导读!真是浪费我时间.

"有人要利用同性恋问题与执政当局叫板,把同性恋合法化作为鼓 动某种政治运作的突破口,那就更是别有用心了。" 真是荒唐, 亏你真能想得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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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叶知秋 留言时间:2011-07-11 12:58:04
1."同性恋不仅不是天生的,而且 是可以矫正的" 你说这话如同白痴,如果真有这样校正的方法,请你告知天下,我想大部分同性恋会选择接受治疗。做为同性恋群体中的一员,我从来没有象的说那样把同性恋当成什么炫耀和耍酷的资本,相反,因为我是同性恋,和其他大部分同性恋一样,需要隐藏自己的性取向,还有违心的去相亲,很多同志迫于压力都选择和女人结婚,我想问你,这难倒就是你想看到的局面吗?让同性恋者压抑自己的真实想法,一辈子生活在伪装的痛苦中,在同性恋的眼里,和异性发生关系就如同你们和同性发生关系一样恶心,试问让你和一个同性这样生活,你能受的了吗?对同性恋的包容和同性婚姻的合法化,就是让同志门勇敢的走出来,不在陷入杯具的轮回,和异性结婚,不只同性恋本身痛苦,另外的异性也很痛苦,结婚往往都是离婚收场,同时留下无辜的孩子,难倒这是你们愿意看到的结果?你们担心同性恋越来越多,现在更是有愈演愈烈之势,实际情况是,同性恋没有增多,只不过因为以前由于社会原因,同性恋隐藏的很深,说句不敬的话,你的爸爸 你的爷爷或者你的曾祖父就有可能是同性恋,同样你的孩子或孙子也是,同性恋没有增多,只不过现在更多的人选择面对,而不是以结婚逃避,这种情况在目前的中国更为明显,因为中国人口基数大,即使按3%的概率,也是一个庞大的人群。
2.你忧虑一旦同性恋合法化,以后人类就灭亡了,只能说你想法很白痴。同性恋永远不会占据主流,即使从遗传的角度也是如此,一个异性恋是无论如何不会转变成同性恋的,同性恋也是这样。当然少数双性恋除外,他们男女通吃。你所说的监狱、军队同性恋比率偏高问题,我想给你纠正一下,是同性恋行为比率偏高,发生同性恋行为不代表他就是同性恋,这些有很大一部分是境遇性的同性恋,好比一个白人,他平时看到松花蛋可能觉得恶心,但是在饿了几天之后,即使是恶心的松花蛋在他口里也是美味。同样,正直青春壮年的异性恋小伙子,在饥渴难耐的情况下发生同性性行为不是什么难以理解的事,当他离开这个环境,自然不会再做类似的事情,你过你把这些境遇性的同性性行为也算作同性恋,我只能说你脑袋里装的是浆糊,抑或是其他的什么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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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叶知秋 留言时间:2011-07-11 12:26:30
你好好学习一下西安的留言吧,我觉得你大部分的结论就像白痴一样。这让我想起了我以前治疗的一个病人,一个在大学任教多年的教授,总以为自己才高八斗学富五车,在专业领域知识渊博,就异想天开的以外自己在任何领域都有无师自通的才能,竟然在治疗期间要求医生按照他的方法治疗,而他这些治疗策略的来源竟然是通过他几天刻苦钻研西式内科学的成果。
同性恋是先天的生理因素决定在科学界已经有定论,早已排除在精神疾病之列,你竟然说没有科学依据。奉劝你依据,如果没有做过调查研究,不要轻易在对外公开的博客上大放厥词!不要以为自己懂的很多,你可能在你的领域有建树,不代表你在其他领域同样也有真知灼见,相反,我发现越是受过专业高等教育的人,在其未涉足的领域,越能产生荒诞不经、甚至白痴如小儿的结论。一旦这样的人又同时拥有了权利,必然导致严重的后果。所幸你和山哥之流,还未进化到如此程度。你们也就是没事磨磨嘴皮子,装装基督徒,更加道貌岸然一点而已。闲着也是闲着,替别人瞎操心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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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西岸 留言时间:2011-07-11 11:21:37
同性恋是生理性质的,至少在男性同性恋,这是有足够的科学依据的,不是没有。早在100几十年前的瑞典的“性心理学”一书里就有明确的统计分析,后来的金赛报告也是有类似的结果。
这个结论在发达国家是普遍承认的,尤其是医学界,包括美国。
因此同性恋与你这里提到的虐恋和兽恋并不是一回事,没有可比性,因为后者是基于“choice”,而前者不是。
正因为社会中相信科学的人们认可同性恋是自然现象这个事实,因此才立法保护同性恋的权利,类似保护其他天生生理有不同的人类的权利,而同性恋婚姻就是一个基本的政治权利。
纳粹时期认为同性恋是疾病,是道德选择问题,因此把同性恋关进“再教育营”(re-education camp),采用各种方式“治疗”同性恋,典型的方式就是在头部钻孔,然后把热水灌进去。那时的对同性恋认识是大脑出问题,因此认为把相应部位的大脑杀死就可以了,当然具体是哪一块大脑是不知道的,反正用不同的人实验就是了。有一部片子专门反映这个事件。
美国关于通过医疗方式和宗教方式治疗同性恋的事件在历史上也有过许多,许多以“病人”自杀为结果。
性取向是个非常复杂的东西,无论性心理学和金赛报告都承认这点。另外,性活动是人类最隐私的东西,比如所谓的虐恋之类的,从性心理上被认为是非常高层次的性活动。虐恋与性虐待不是一回事,可行的前提是有超出常人的对彼此的信任,而信任是人类隐私互享的前提,是最本质上区别于动物的素质(动物也是懂得性交的)。
因此对性活动内容的不同是没有必要惊异的,本来也与你无关。
同性恋婚姻问题本身是涉及法律权利的问题,而法律权利是政治问题(比如投票的权利),因此同性恋婚姻是政治问题,并不直接涉及性与隐私。不是说有人把这个问题弄到了政治的角度,而是婚姻权利是个涉及经济利益的问题,是一个社会任何人,包括残疾人都涉及的权利问题,如果不是政治问题,你认为应该属于什么性质的问题?
这个问题是个非常大的涉及到社会原则的问题,与少数族裔权利问题类似,因此被列入“平权法案”涵盖的内容。即便在美国,相当部分反对同性恋的人也认为可以接受同性恋“婚姻”的事实,即使用civil union这类词汇来描述(具有婚姻的实质,被美国多数州接受),但不接受使用婚姻这个词来描述,就是还是想体现区别。其目的是为了表现谁也不干涉谁的概念,但这个概念本身体现了不是一个社会的性质,而把一个社会人为分解成不同的法律体系管理,算是什么性质的概念?you tell me。
刻意区别一个实际相同的东西就会体现歧视,这是平权法案所不容的,这才是同性恋婚姻问题的争议之处。
假如同性恋婚姻成为社会接受的事物,我想没人会这样大张旗鼓地谈论这个问题,因为没有任何必要。
至于吕丽萍的言论,不在于其说话的方式,而在于其说话的内容。美国是有“仇恨罪”这个概念的,也是法律术语,是可能因此而受到法律制裁的。仇恨罪的特点是其仇恨对象是不分区别地针对社会某一群体或事物,而不是针对具体的个人或事件,因此吕的言论是具有这个特点的。
语言大致有两种功用,交流和发泄,与交流的概念不同,后者只是为了自己,而不顾及他人和社会是否受到伤害。当人们说你有言论自由,要保护你说话的权利的时候,更多的是指你的言论的交流的功用,不是发泄,因为后者对社会是没有意义的,这个区别需要弄清楚。
你发泄性质的言论,骂人也好,诅咒也好,如果在私下,比如教会里,那是一回事,在公共场合,那就是另一回事。
具体到宗教,在一神教范围内,排他性是基本的宗教特征,也是人类社会历史上对他人歧视的根源之一,比如希特勒鼓动的对犹他人的种族歧视,就是在其“我的奋斗”一书里借鉴了路德教对犹太人的反感,因而受到当时德国基督教会的支持,使得纳粹党的支持率从2%在两年内达到获得国会多数的程度。
因此,跳大神还是应该在神庙里,而不是在社会上,因为如今社会上并不是人人都接受大神的排他性。
你这里还有一个非常落伍的概念就是同性恋是违背天性,我想应该是指生殖的概念。但婚姻的目的不是为了生殖,否则自愿不要孩子,或天生不能生孩子的异性也不许结婚?
人类的性行为也不是为了生殖,而是为了快乐,这是人类区别于动物的一个最基本的特性(动物只有在发情期才会性交,而人类则不是),这是如今性科学对人类性行为的一个定义。
只有在过去,正因为婚姻是个经济概念,是确立财产和人的隶属关系,因此生出的孩子自然也具有这类属性,也是具有某种隶属关系的情况下,才把婚姻看作是与生殖有关,典型的例子就是继承人的问题,哪怕生了孩子,假如是女孩,在一些文化里是没有继承权概念的,因此就没有达到婚姻的目的,因此就可以作为休妻的理由,或娶小老婆的理由,无论休妻或娶二奶都是婚姻权利的概念,是男人的政治权利的体现。
如果按照你这里的理论,男人在老婆不能生儿子的情况下娶小老婆是最符合“天性”的了。
你这篇东西的问题就在于不能区分不同的社会的和自然的事物,把宗教(组织行为),信仰(个人行为,与组织未必关联),同性恋(性取向,被认为是自然现象),和法律(婚姻权利)混成一锅粥。
这个现象只是在宗教裁判时期才有,因为那时候宗教就是法律,就是人们生活的准则,就是解释一切的“天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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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庄锐 留言时间:2011-07-11 10:28:08
我不懂什麽同性恋,所以就不评论,但我基本上同意伍兄的看法。只是同性恋总不能叫“夫妻”吧,同性恋又从哪里来的孩子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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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涯足迹(8)】
· 巴黎:在 Procope 吃晚餐
· 巴黎:椅子和轿子
· 巴黎:走进凡尔赛宫
· 巴黎:凡尔赛宫外景
【随感杂谈(8)】
· 为什么要“占领华尔街”?
· 马瘦被人骑,人弱被人欺
· 文学的作用和写作的法则
· 低南瓜不上高架
【旅途见闻(17)】
· 纽约:西点军校(三)
· 纽约:西点军校(二)
· 纽约:西点军校(一)
· 纽约:911 归零地
【旅途见闻(16)】
· 纽约:地铁和海滩
· 纽约:帝国大厦
· 纽约:中央公园
· 纽约:爱丽丝岛
【旅途见闻(15)】
· 纽约:自由女神
· 费城:奶油牛肉三明治
· 费城:自由钟
· 费城:建筑协会
【旅途见闻(14)】
· 费城:独立会堂
· 巴尔的摩:走马观花
· 巴尔的摩:教堂诗篇
· 巴尔的摩:美国国歌
【旅途见闻(13)】
· 走在殖民大道上
· 詹姆斯镇:美洲第一块殖民地
· 约克镇:美国诞生于此
· 开车美东游,嘛事让人愁
【生活点滴(8)】
· 电波对人体的损害
· 萧条易生妒,教授成靶标
· 生活小常识三则
· 美国信用降级对个人的影响
【作品欣赏(6)】
· 利比亚的带路党就这水平?
· 好文不嫌长,文采加思想
· 《波普先生的企鹅》很温馨
· 《秋日传奇》挺好看
【社会观察(16)】
· 方正鬼碑消失,汉奸文化犹存
· 五壮士怒砸汉奸碑
· 这所学校教你如何“傍大款”
· 挪威爆炸袭击案的疑团
【科学技术(9)】
· “有奔头”操作系统的前景
· Tenure Track 不是灵丹妙药
· 科技能还人清白,不能拯救道德
· 如何防止电话被窃听
【胡说八道(5)】
· 人必自侮,然后人侮之
· 关于蛋糕的争论是一种进步
· 不是火车跑得太快,人出了问题
· 就美国的国债为奥巴马支招
【社会观察(15)】
· 世界上的女政治家们
· 美国大学的学费和远程教育
· 宗教、信仰和同性恋
· 凯西·安东尼案的裁决说明什么?
【生活点滴(7)】
· “表”和“演”是两回事
· 开车旅游的利与弊
· 说说我的“五十肩”
· 我的第一件名牌衬衫
【旅途见闻(12)】
· 杰柯尔岛:最后的贩奴
· 杰柯尔岛:海龟博物馆
· 杰柯尔岛:富豪俱乐部
· 杰柯尔岛:名字的由来
【作品欣赏(5)】
· 敢到杰弗逊纪念堂跳舞?抓你没商
· 高雅艺术博物馆展出“现代设计”
· 民主党政治新星的陨落
· 北大学生PK茅于轼
【胡说八道(4)】
· 毁人先毁掉他的自信心
· 奥巴马的豪华轿车抛锚
· 姜文的贺词有意思
· 清华大学的“真维斯楼”
【社会观察(14)】
· 李娜赞
· 卖肾买苹果 IPAD2,美国人怎么看
· 政治家的应变能力
· 从药家鑫案中父母应该吸取的教训
【生活点滴(6)】
· 世界末日没有出现
· 美国中学的性格教育
· 闲谈女儿被狗咬之后的提醒
· 和儿子的对话
【社会观察(13)】
· 私奔之后怎么办?
· 是性侵丑闻还是栽脏陷害?
· 美国总统候选人的面相
· 白宫战情室里放电影
【科学技术(8)】
· 医疗保健网的三百万大奖赛
· NETFLIX 百万大奖的故事(3)
· NETFLIX 百万大奖的故事(2)
· NETFLIX 百万大奖的故事(1)
【子女教育(2)】
· 父子之间(3)
· 父子之间(2)
· 父子之间(1)
· 奥巴马的妈妈
【科学技术(7)】
· 匿名对手(8)
· 匿名对手(7)
· 匿名对手(6)
· 匿名对手(5)
【科学技术(6)】
· 匿名对手(4)
· 匿名对手(3)
· 匿名对手(2)
· 匿名对手(1)
【文学习作(11)】
· 为了女儿(4)
· 为了女儿(3)
· 为了女儿(2)
· 为了女儿(1)
【中美教育(6)】
· 校园怪事:州内学费
· 校园怪事:电话色情
· 校园怪事:还我盘子
· 校园怪事:对门撒尿
【文学习作(10)】
· 阿诗莉的故事(4)
· 阿诗莉的故事(3)
· 阿诗莉的故事(2)
· 阿诗莉的故事(1)
【作品欣赏(4)】
· 伊朗诗人萨迪
· 音乐的力量
· 乔治亚州的HOPE奖学金
· 《这个冬天只有雪没有你》欣赏
【科学技术(5)】
· 道高一尺,魔高一丈
· 高科技钱包的用途
· 反恐用的智能软件
· 电脑和人脑的较量
【旅途见闻(11)】
· 新奥尔良·乘马车游法国区
· 新奥尔良·看脱衣舞
· 新奥尔良·法式油条和巫道
· 新奥尔良·克里奥人和爵士乐
【天涯足迹(7)】
· 澳门·养心养胃,美景美食
· 澳门·贫富悬殊的赌城
· 澳门·郑观应其人
· 澳门·孙中山的兴趣
【天涯足迹(6)】
· 澳门·齐人之福
· 澳门·大三巴牌坊
· 澳门·葡京赌场
· 澳门·五星级酒店中的遭遇
【社会观察(12)】
· 阿拉伯国家的乱局
· 信任与合作的游戏
· 中国人的自信
· 中性父母
【胡说八道(3)】
· 美联储的利润和政府赤字
· 真有这样的事儿?
· 从枪击案看自由和安全
· 大批黑鸟死亡之谜
【文学习作(9)】
· 基督进曲阜,孔子上北京
· 她出生在 911
· 跨年的心情
· 又一年过去了
【社会观察(11)】
· 禁飞黑名单
· 美国的最低工资
· 中国的“三派演义”
· 金正日的下一步
【开心一乐(2)】
· 美女能勾魂
· 戒烟
· 郎钱女貌,非诚勿扰
· 新手邮差
【旅途见闻(10)】
· 圣路易斯·森林公园
· 圣路易斯·历史博物馆
· 圣路易斯·冒险游戏
· 圣路易斯·拱门生辉
【天涯足迹(5)】
· 塞浦路斯·萨拉美斯海湾
· 塞浦路斯·黑色的金子
· 塞浦路斯·开林那城堡
· 塞浦路斯·贝拉派斯山村
【天涯足迹(4)】
· 塞浦路斯·是分还是合?
· 塞浦路斯·克里昂考古发现
· 塞浦路斯·我不是中国人(2)
· 塞浦路斯·我不是中国人(1)
【社会观察(10)】
· 航母要进黄海,中国怎么办?
· 11.24:拒绝裸检日
· 蒂娜·菲荣获马克·吐温奖
· Google 的逃税妙法
【天涯足迹(3)】
· 塞浦路斯·利马索尔
· 塞浦路斯·旧家难回(2)
· 塞浦路斯·旧家难回(1)
· 摩洛哥·美丽的国家
【天涯足迹(2)】
· 摩洛哥·卡萨布兰卡
· 摩洛哥·两兄弟大学
· 摩洛哥·伊夫兰
· 摩洛哥·美食美景
【作品欣赏(3)】
· 只有十二分钟的电影
· 轻骑兵进击
· 学写“羊羔体”诗
· 听薛鸿时先生演讲
【旅途见闻(9)】
· 奥克弗诺基沼泽·鳄鱼
· 奥克弗诺基沼泽·风景
· 阿尔巴内·镭泉
· 阿尔巴内·街景
【旅途见闻(8)】
· 萨凡纳·我木四楼
· 萨凡纳·泰碧岛灯塔
· 萨凡纳·普拉斯基堡
· 萨凡纳·街景
【社会观察(9)】
· 刘晓波就是个二杆子
· 当纸老虎的下场
· 什么是文化
· 房主联会猛于虎
【旅途见闻(7)】
· 乔治亚州的“大峡谷”(2)
· 乔治亚州的“大峡谷”(1
· 科罗拉多大峡谷
· 胡佛大坝
【10中国行(4)】
· 游北京 · 长城
· 游北京 · 故宫
· 游北京 · 颐和园
· 游郑州 · 西花园
【10中国行(3)】
· 游郑州 · 黄帝故里
· 游开封 · 龙亭
· 游开封 · 包公断案
· 游洛阳 · 水席宴
【作品欣赏(2)】
· 又到九一八
· 传奇女人伊娃·贝隆
· 梦露和毛泽东
· 机器人的爱情
【10中国行(2)】
· 游洛阳 · 白马寺
· 游洛阳 · 龙门石窟
· 游嵩山 · 音乐大典
· 游嵩山 · 少林寺
【10中国行(1)】
· 游西安 · 曲江新区
· 游西安 · 大雁塔
· 游西安 · 兵马俑
· 游西安 · 华清池
【社会观察(8)】
· X-光扫描车
· 新学期见闻
· 漏油已过百日长
· 时代不行了,阴盛阳衰
【中美教育(5)】
· 历史课不能这样教
· 身边的悲剧
· 老师打学生屁股犯法吗?
· 老师也作弊
【社会观察(7)】
· 郁副领事真郁闷
· 停博一周去旅行
· 洛杉矶的种族冲突
· 空中特警知多少
【文学习作(8)】
· 冬夜的思念
· 梁从诫之歌
· 分居了,毕竟还是夫妻
· 雨中的紫槿
【生活点滴(5)】
· 门前的郁金香
· 又到花粉季节
· 豪华名车展亚城
· 寻找恐龙蛋
【科学技术(4)】
· 实时破译技术
· 雨后彩虹
· 使用复印机的风险
· 从互联网看世界
【随感杂谈(7)】
· 忙里偷闲聊高盛
· 微尘的力量
· 天灾和人祸
· 欣赏世界的多样性
【旅途见闻(6)】
· 拉斯维加斯印象
· 罗斯福和温泉镇
· DC 的乔治城 (2)
· DC 的乔治城 (1)
【胡说八道(2)】
· 怎样追索文物?
· 距离
· 为了爱国快换偶
· 谁撵走了古狗?
【文学习作(7)】
· 惊奇 (4)
· 惊奇 (3)
· 惊奇 (2)
· 惊奇 (1)
【社会观察(6)】
· 波兰空难是不是阴谋?
· 让国防部难堪的泄密录像
· 医药黑幕重,患者做羔羊
· 国民幸福总值和 GDP
【科学技术(3)】
· 浅谈计算思维
· 英文科技文章中的动词时态
· 新兴职业:数据科学家
· 信息爆炸的度量
【社会观察(5)】
· 对警察少说为佳
· 奥拔毛的手指头
· 穷寇莫追
· 比尔·盖茨的公式
【生活点滴(4)】
· 旅途断想
· 冰箱上的愤怒信
· 那么多孩子有自闭症?
· 阿司匹林的利与弊
【社会观察(4)】
· 汽车上的黑盒子
· 转基因的要害
· 根除须用转基因
· 失业率的计算
【生活点滴(3)】
· 费尔要退休
· 成长中的围城现象
· 安全和隐私
· 卖房子的困惑
【教育学术(3)】
· 富布莱特(Fulbright)奖简介
· 州府缺钱砍教育
· 美国历史上的禁酒运动
· 生不逢时的毕业生
【文学习作(6)】
· 那一片桃红
· 春的脚步
· 学写嵌名诗
· 春节情更浓
【随感杂谈(6)】
· 夏时制的利与弊
· 民族精神
· 老外舞醒狮
· 大雪迎新年
【社会观察(3)】
· 飞机撞楼的家庭原因
· 哈马斯中有内鬼
· GOOGLE 的狐狸尾巴露出来了
· 中国人是放高利贷者还是冤大头
【游夏威夷(3)】
· 外地再好不如家
· 人间天堂可爱岛
· 迎风面海看大鲸
· 夏威夷花环
【游夏威夷(2)】
· 学几句夏威夷话
· 夏威夷的“炉奥”(3)
· 夏威夷的“炉奥”(2)
· 夏威夷的“炉奥”(1)
【游夏威夷(1)】
· 游可爱岛(2)
· 游可爱岛(1)
· 入住旅馆
· 旅途杂记
【社会观察(2)】
· 对军人同性恋的“不问不说”
· 转基因食品有害吗?
· 艾滋病与同性恋
· 州长宣布中国日
【社会观察(1)】
· 美国极端种族主义组织(4)
· 美国极端种族主义组织(3)
· 美国极端种族主义组织(2)
· 美国极端种族主义组织(1)
【中美教育(4)】
· 礼尚往来
· 哈巴狗获得MBA学位
· 千禧世代和80后、90后
· 新的“F WORD”
【旅途见闻(5)】
· 梅肯的樱花节
· 扬州十月花零落(2/2)
· 扬州十月花零落(1/2)
· 美国的雅典
【旅途见闻(4)】
· 比尔莫庄园(4):家庭农场
· 比尔莫庄园(3):家庭酿酒厂
· 比尔莫庄园(2):家庭花园
· 比尔莫庄园(1): 豪宅一瞥
【游大雾山(1)】
· 大雾山:露营篝火
· 大雾山:开字山凹的月光
· 大雾山:和谐的大自然
· 游大雾山:初到惊魂
【随感杂谈(5)】
· 美国的“政治正确”用语
· 白宫的啤酒峰会
· 谁应该向华人道歉?
· 从黑人教授被捕看种族偏见
【作品欣赏(1)】
· 集四十年历史于一曲
· 明年的教室在哪里?
· 听胡发云演讲有感
· 毛泽东的情诗及书法
【科学技术(2)】
· 2010年世界大学生编程大赛结果
· 钱学森与人体科学
· 微型博客的应用
· 会笑的机器人
【随感杂谈(4)】
· 我看孟学农的散文诗
· 检讨“两少一宽”的民族政策
· 新疆事件是恐怖袭击
· 流行音乐之星殒落
【中美教育(3)】
· 周海洋是个难得的人才
· 新学年的合同
· 这下真是丢人现眼
· 2009电脑编程大赛结果
【文学习作(5)】
· 妈妈您先尝
· 蓝月照新年
· 父亲节的思念
· 孤独的虚拟世界
【开心一乐(1)】
· 又一个词犯忌了
· 方言 – 出错
· 足智多谋的船长
· 乐善好施的律师
【子女教育(1)】
· 煎锅太小未可烹
· 后生可畏
· 儿子今天去Field Trip
· 孩子需要坚韧性
【随感杂谈(3)】
· 悲惨的四月
· 悼念F先生
· 《中国不高兴》引发争议
· 如何面对这四种人?
【随感杂谈(2)】
· 蔡铭超,就是牛
· 别上法国人的当
· “新星” 号的船旗与国籍
· 说出“不爱你” ,更难
【旅途见闻(3)】
· Chattanooga 的含义
· 火车旅馆的轰隆声
· 重游奥兰多
· 万米高空过除夕
【旅途见闻(2)】
· 凤凰城印象
· 橡树岭国家实验室
· 到欧洲的最西端看海
· 牛津大学的“高桌”
【生活点滴(2)】
· 漆弹射击--挺好玩儿
· 把苦瓜吃出甜味
· 昨晚的月全食
· 吃榴莲
【杂感评论(7)】
· 自贱等于自残
· 公告牌的妙用
· 今天(4/19/08)CNN 门前
· 梦回圆明园
【教育学术(2)】
· 人的智能
· 教师也能“歇工”?
· 每讲必三问
· 如何申请J-1签证
【文学习作(4)】
· 今天我被拍卖
· 送你一棵石榴树
· 闲雅的诗
· 圣诞节的礼物
【08中国行(3)】
· 在北京过端午节
· 归国途中
· 拿到中国签证
【08中国行(2)】
· 乘火车南下
· 大学同学聚会
· 北京的“一流大学”
· 在学生食堂吃早餐
【天涯足迹(1)】
· 摩洛哥·菲斯城中城
· 摩洛哥·最古老的大学
· 舍曼为什么没有火烧麦迪逊?
· 加勒比海假日游
【杂感评论(6)】
· 自己的真面目
· 李察逊入阁没戏了
· 珍惜生命
· 有才不在年少
【茶余酒后(1)】
· 新泽西的倒霉蛋儿
· 精彩的莎拉·佩琳
· 马州长的婚外情
· 布什挨皮鞋,应变心不惊
【文学习作(3)】
· 伊利诺州州长卖官记
· 稀释的爱
· 七七级的回忆(3)捉蛇记
· 七七级的回忆(2)天边的云霞
【科学技术(1)】
· 互联网要进入外层空间
· 世界只需五片云
· 卫星相撞及其它
· 垃圾电邮何时休
【杂感评论(5)】
· 想起李文和,阻止李察逊
· 吴京华的一念之差
· 给王千源同学支几招
· 华人需要什么?
【杂感评论(4)】
· 激进愤青还是正当维权?
· 以其人之道还治其身
· 这一小时的黑暗
· 支持绿色产品
【影视观感】
· 看《蜗居》,真窝心
· 纳威人的辫子-Avatar 观感
· 贫民窟的百万富翁
· 爱情是什么?
【中美教育(2)】
· 悼唐稚松教授
· 美国高校的质量认证
· 杀头我思和“有奔头”
· 美国大学教授的平均工资
【随感杂谈(1)】
· 两位牛人
· 山雨欲来还是杞人忧天?
· 世界是不平坦的
· 法网恢恢
【生活点滴(1)】
· 对这类电话要当心
· 玫瑰一束代石竹
· 这是什么动物?
· 我心有愧
【笑口常开】
· 闲聊两句诗
· 如此搞笑的市长
· 借花献佛拜年续
· 借花献佛,给您拜年
【杂感评论(3)】
· 翻译的挑战
· 州长祈雨
· 孤独的圣诞节
· 对个体的尊重
【影视欣赏】
· 看春节文艺演出
· 看“新结婚时代”
· 追求幸福
· 十月的天空
【胡说八道(1)】
· 乱侃美国总统大选
· 人为什么要圆滑?
· 变味的情人节
· 老毛子就是牛
【入乡随俗】
· 说出“我爱你”,很难
· 感恩节前
· 今日中国的酒文化
· 谈酒色变
【旅途见闻(1)】
· 杜拜掠影(3)
· 杜拜掠影(2)
· 杜拜掠影(1)
· 秋天的旅行
【美国印象】
· 提前投票
· 下雪啦!
· 如何申请J-1签证
· 新年的礼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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