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說八道(3)】 從槍擊案看自由和安全 伍加,2011年1月9日,周日 昨天上午十點,亞利桑那州的圖森市發生槍擊案,造成 6 人死亡, 13 人受傷。在死亡者中,有一名九歲的小女孩;在受傷者中,有一位民主黨幹部中的新星,女眾議員加布里埃爾·吉福德(Gabrielle Giffords )。人們在震驚之餘,當然會思考兩個問題:(1)什麼原因?(2)如何預防?這兩個問題是聯繫在一起的,只有找到出事的原因,才能制定預防的措施。要完整回答這兩個問題既需要足夠的信息,也需要充分的時間。但是,美國槍支泛濫這件事首先值得討論,因為在進入 2011 年短短幾天裡,就已經有幾起槍擊事件發生在學校、停車場、購物中心這樣的公眾場合。昨天槍擊案的兇手, 22 歲的賈里德·洛克耐爾(Jared Lee Loughner)可能是要進行政治報復,但是幾位無辜的人卻被槍殺;你要持槍的自由,卻危及了別人的安全;你要用開槍表達言論自由,卻剝奪了別人的生命,這是多麼不公平的規則呀。在槍支管理上,難道“自由”和“安全”就是一個無法解決的悖論嗎? 甲方:我要擁有槍支的自由,以此保衛我的人身安全。 乙方:我反對私人擁有槍支,以此維護我的人身安全。 從嚴格的數學意義上,這並不是一個邏輯悖論,而是一個公說公有理,婆說婆有理的爭論問題:甲說有了槍才安全,乙說沒有槍才安全。 對槍支管理的爭論由來已久了。去年六月份美國最高法院做出過一個裁決,宣布美國每一個州和每一個城市的公民都有權擁有槍械,這個裁決已經從法律上終止了關於槍支限制與嚴管的爭議。公民的持槍權利來源於美國憲法修正案第二條:民兵是保障自由州的安全所必需,因此人民持有和攜帶武器的權利不得侵犯。當時這條法律是為了讓州政府有能力迅速組成民兵武裝,用來對抗聯邦政府,維護州政府的自由。今天的聯邦政府擁有天下無敵的軍隊,任何與聯邦政府的軍事對抗都毫無意義,為什麼還要保留這條法律呢?槍支泛濫的根本原因是美國政治生態的基礎,是利益集團的影響。美國軍工集團的勢力非常強大,像“全國步槍協會”(NRA)這樣的組織,它有 280 多萬的會員,還有九千萬支持者,擁有 2.5 億支各類槍支。對這樣一個武裝起來的組織,對這樣一個能左右政局的群體力量,誰敢去惹他們? 可是讓我們看一看在美國不同類型案件中的持槍率:謀殺案里持槍占 66.9%,搶劫案持槍率是 43.5%,惡性攻擊案中持槍占 21.4%。也就是說,各類案件中的持槍比例都非常高。如果不允許私人帶槍,象賈里德·洛克耐爾這樣的混小子最多也就是拿根球棒撒撒潑,不至於造成那麼多人的死亡。現代化自動武器可以在瞬間製造大屠殺,禁止私人持槍是保護人們生命安全的必要措施。我們對賣酒和買酒做了多種限制,卻對槍支的買賣很少限制,這真是對現代文明的莫大諷刺。 要想解決上述“自由與安全”的悖論,可以考慮分而治之的辦法。凡是贊成私人持槍的人組成一個持槍州,凡是反對私人持槍的人組成另外一個無槍州。所有到無槍州旅行、工作、居住的人都不得擁有槍支,只有警察和執法人員佩帶武器。所有生活在持槍州的人可以隨意購買和使用各種長槍短炮,充分自由。這樣的兩個地區應設立嚴格控制的邊界,井水不犯河水。 世界局勢,浩浩蕩蕩,國家的劃分既可以起源於自然地理,也可以起源於宗教信仰,還可以起源於政治理念,同則合,異則分。分久必合,合久必分,這就是自然規律。一戰剛結束時,世界上大約有 30 多個國家,到二戰結束時,世界上有 50 多個國家,而現在全世界的國家數目已經接近 200 個。同樣,在一個國家內部劃分州、縣、郡時,也可以根據不同的利益群體由大化小,分而治之。與其在四世同堂中爭吵不休,還不如早一點分家另過,獨立經營。與其在“自由”和“安全”的爭論上公說公有理,婆說婆有理,還不如分成完全“自由”的公公州和絕對“安全”的婆婆州,大家相安無事,安居樂業,嗚呼!
伍加,2011年1月9日,周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