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三甲医院活摘敗卖51个肾仅判12年
死了是天理,活了不是?
【本质上这是器官买卖是否合法的问题。】甭管是否合法,偷肾卖肾,天理难容!
谢老字号博补刀
【如果是真的】相信是真的。法轮功虽然发展到失去人心,但活摘器官(包括肾)有名有姓。遙遥领先伤天害理的事罄竹难书!
本质上这是器官买卖是否合法的问题。对外人来说是对法律条文赞同与否。对当事人则是生死问题。
不知道你怎么总结出这个结论。【整理一下,这个案子是医生为51个人进行肾移植,救了他们的命。
这怎么反人类了?】
这是10多年前的故事。下面是中共喉舌谈论的事实。
https://www.chinanews.com/gn/2014/08-22/6518775.shtml
全国最大贩肾案终审 组织者摘肾51枚获利千万(图) 2014年08月22日 05:05 来源:京华时报 参与互动(0)
这是给双不的。
无论真假,仔细想想,我认为捐献器官都应该禁止(尽管我年轻时也签过器官捐献的申明)。人该死,就死吧,为什么要用别人的器官?更别说盗用别人器官,如果是真的,确实判得太轻了。
盗窃他人肾脏不是反人类吗?
如果双不同志或亲友的肾被盗窃,怎么说?
整理一下,这个案子是医生为51个人进行肾移植,救了他们的命。
这怎么反人类了?
不说人话的能讲逻辑?
双不同志不说人话。
你说的是人话吗?
你的意思是他们非法摘肾是“救死扶伤”?那么共党对他们判刑是“不够人道”?厉害!服了你!
怎么把要死的人救活了,太不人道了。
听上去双不同志也捞了颗肾。
应该是贵党高官不屑用的。
小心得爱滋。
救了51个人。
与杀人放火无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