芦鹤的一篇:万维网管:你们真的令人鄙视!让俺又有了骑驴的冲动。 芦说: 刚才看到“啸马”的“笑骂”,我知道,奥凯达三号人物,俺的好兄弟汤安被杀了。在“驴道”横行的万维博客,这种动辄杀驴的做法,并不令人我意外,因为是司空见惯的事。如果今天我因此文被封,我同样不会感到意外,因为,所谓的万维博客服务小组,从其行为准则看,根本就不是为驴政治和驴意识形态服务的。 问题是,万维博客服务小组竟然敢不以驴为本,这就令驴们鄙视了!想想看,不就是”骑驴协会“在万维博客上看到驴们如此横行无忌地用黄色下流的东西肆意辱骂女博主,而引发一些博友的不满后,才开始骑驴的吗?万维博客服务小组才以公正的姿态出现的吗?还有那个新马甲“啸马(笑骂)”,面对左驴们多年来声嘶力竭的上窜下跳,以及极尽栽赃之能事,竟然不选择离开或沉默,而是敢于顶撞。在三号驴汤安兄一贯的得意忘形的愚蠢举动中,不仅透露着无耻,还暗示着万维博客服务小组从来没有给予过驴任何的默契! 万维上的左驴马甲军,一贯将自己同中国等同起来,经常恬不知耻地把自己自羽为“中华民族”的代表,经常以“爱国”这块臭不可闻的裹脚布为挡箭牌,动胤便给右派们扣上“反华”这顶文革式的政治高帽。这些无耻的爱国贼们,他们一方面嘴上爱国高调喊的震天响,另一方面自己的腿又偏偏不争气,死乞白赖地在反华大本营 - 西方。这种言行上的强烈反差,显露出他们心灵中浸透的中华传统文化中的糟粕而铸就的人性之卑劣:拉帮结伙、暗中串联、栽赃诬陷、颠倒黑白,这自然会受到谴责。而对此产生的纷争,万维网管的立场自然是不言自明的。最正义的行为,就是支持眼下刚刚出现的“骑驴协会”。 显然,骑驴协会同驴之争已经超越了一般的政治,而演变成为人鬼之争。它是民主同独裁,普世价值同丛林法则,道德同野蛮,善良同邪恶,强势中共同弱势群体,警察同访民,城管同小贩,郭美美同募捐人,万维同63198,好色之徒同女受害者,马三家同酷刑受害者之争。如果整肃万维博客的不良之气,回归人性,打击驴性,首先就不应该取缔“骑驴协会”;其次,更没有理由封杀万维最富正义感的马甲“凡平”。即便是在指鹿为马的文革时代,也没听说过有哪个女人犯有“蛇蝎之妇”罪,或“败家老娘们”罪。但是在本博眼里,这些都可以作为被万维清理的罪状。不过,本博当然知道,“骑驴协会”依然将会陶醉于“骑驴之爽“,马甲“凡平”将更会把驴们骑的气急败坏,并且对骑驴协会的攻击会更加肆无忌惮。 为了给万维泼脏水,本博也早就想到了一招。就是用乾坤大挪移,把万维网上的几个马甲,穿在万维的管理层身上。反正是死无对证。这样一来,骑驴协会就必死无疑了。本博要给骑驴协会一点颜色,要他们见识一下这高家庄的地道到底有多高。但本博也知道,这事儿一旦搞砸了,就会导致“多行不义必自毙”的结果。 太阳,总会照常升起的,但却不会只照驴子的屁股。这是自然法则;正义,是不会被压灭的,这是社会法则;网管控制不住色情图片,不带表贴图者不卑鄙,这是道德法则;网管对不断变换的马甲军的无奈,不代表马甲军就是胜利者,这是网络法则;网络地道战不得人心,这是光明的法则;没有被捉到的贼,仍然是贼,这是自律法则;害人者必终受害,这是底线法则;野兽的非正义,是迟早会被压灭的,因为这是驴的法则;无论是技穷的黔驴,还是嘴脏的穆驴,或是好色之驴,迟早是要被网管控制住的,这是捉驴法则;骑驴者,必招驴踢,这是骑驴法则。想要骑驴,就不能怕被踢,这是“骑驴协会”法则。中国百姓的利益高于万维网管的利益,这是正义的法则;一人为大家,大家为一人,这是人性的法则;暂时关闭驴协,这是体谅的法则。 这是本博对“万维博客服务小组”以及“骑驴协会”的一点忠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