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此文原是对星辰的博文:《中国政府有无权力拆除违建的教堂?》一个回帖。俺一直都觉得,某些基督徒们为了逃避现实政治,对圣经的某些“教义理儿”的解读是有问题的。这个“尊重权柄”便是一个典型例子。基督徒企图逃避现实政治,或者对现实政治视而不见的做法,是一种占小便宜的行为。这次三江教堂被拆,不仅仅说明了‘占小便宜吃大亏’这个理儿。而且更重要的一点是,在民主化的当今世界,‘权柄’的意义早已不再是个别当权者,而是人民。)
不同意星辰兄的以下说法。
【第一,我承认中国政府有权力而且应该依法治国。既然中国的人大制定了法律,中国政府要尊重人大通过的法律,并且要严格执行。第二,作为基督徒要尊重法律。遵守惩恶扬善的法律就是尊重上帝赋予政府的权柄,就是尊重上帝的戒命。即使是一个恶法,我们也要尽量用非暴力不合作的态度去努力采取正常的渠道去改变恶法。在改变恶法之前,我们可以本着上帝给予我们的良心,不遵守这个恶法,但接受因此受到的政府的惩罚。(这是我对于圣经教导的理解,可以商榷)。】
------ 这也大概是很多基督徒对圣经““没有权柄不是出于上帝的,凡掌权的都是上帝所命的。”这句话的困惑之处吧。中共政权的存在是个客观事实。对于客观事实,不存在所谓是否承认的问题。现实情况是,基督徒对于中共这样”权柄“的”尊重“如果是出于真心的,那么就应当解散,或者不在中国发展基督教,这才是中共”权柄“想要的。
问题出在哪里呢?俺认为是基督徒们对权柄一词的理解有问题。当今世界正在走向民主化。在民主国家,”权柄“一词早已不再是指奥巴马一个人,而是一整套的公民政治。所以说,在民主国家,权柄就是人民,”尊重权柄“一词,应当理解为尊重民主社会的公民政治。基督徒应当积极参与公共事务,包括选举,修订法律,改善社会公德。这才是真正意义的”尊重权柄。“ 相反,一切企图逃避现实政治,逃避公民政治责任,想跟政府来个”井水不犯河水”的做法,都是对“权柄“的不尊重。
中共正在大谈特谈法制,这其实给了中国基督徒们一个最好的”尊重权柄“的机会。三字教会的正确做法,是借助教堂这件事敢中国政府打官司,不要怕输掉官司,其实这场官司的输赢一点儿都不重要。最重要的是,让中国人看到你们对中国法制建设的态度是积极的,你们最终会赢得全体中国人民的尊重和支持。
企图让基督教来充当中国民主运动的排头兵的想法是不地道的。但是另一方面,基督徒企图逃避自己的公民政治责任的想法也是不地道的。更有甚者,那些以”尊重权柄“为由,为中共这个魔鬼充当爪牙的基督徒,是对基督教的最无耻的歪曲和背叛,迟早会受到严厉惩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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