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里所说的中国传统文化,是指文化的核心部分。即以孔子, 孟子,和老子等人为代表的一系列学说。 包括儒教,道教和佛教教义等。按照哲学的划分,中国传统文化可以分为两大部分,1. 有关对自然界认识的学说,即认识论;2. 有关道德的学说。本篇只集中谈道德部分。
不知道‘弘扬’一词在古汉语中应当对应着哪个词,也不知道中国古代是否也像今天这样,有一帮子臭文人整天给老百姓弘扬这,弘扬那。但是俺觉得,如今文人对‘弘扬’一词的理解,更同中共的’宣传‘一词相辅相成。
说到这里, 肯定有人会问:历史上,佛家不也一直到处弘法吗?问的好!弘扬佛法的人是用身体力行的方法,而如今中共的‘弘扬’都是只用嘴而不用腿。想象一下,假如佛教徒们个个都是说一套做一套的骗子,如今还会有人信佛吗?不幸的是,如今中共正在这样做。在这种情况下,你越是弘扬啥,人民就越是不信啥。中国如今的道德滑坡,可以解读为人民对中共宣传所产生的一种逆反效果。
同是为了弘扬中国传统文化,然而从心态上讲,中共和其他体制外文人还是有差别的。一个重要差别是,中共属于自己不信,却要骗别人信。用周小平的话,就是“其不可告人之目的,早已是司马昭之心了。”俺不怀疑那些想要弘扬中国文化的体制外文人们,他们自己也许确实相信中国文化是个好东西。但是,因为他们的‘弘扬’方法仍然是只用嘴而不用腿,所以最多也不过是白忙活。更重要的一点是,弘扬的概念,违背了道德的基本属性,即自然性。
道德的自然性,也是自然法的一个基本公设。用通俗话说,就是“每个人心中都有一杆公平秤。” 孔子的“人之初,性本善”大体上指的也是这个东西。除了自然道德之外,人类意识中还存在这另一个具有自然属性的东西,那就是利益。显然,孔子也隐隐约约地认识到了利益这个东西的天然存在性。他的“饮食男女,人之大欲存焉。”大体上就是这个意思。我们知道,利益和道德两者之间经常是相互冲突的。面对这一冲突,中国文化基本上是一股脑地主张道德应当无原则地优先于利益,或者干脆将利益做为坏东西来加以批判和压制。例如,孔子说“君子趋于义,小人趋于利”就属于这样的拉偏架行为。
因此,对于每一个个体来说,实际上是存在着两套道德天平。一个是来自外部的,即别人思想的灌输,它属于‘人工产品’。另一个,是来自个人的意识直觉,它是一种‘天然产品’。虽然孔子的无条件“善”跟老百姓的天然道德可能没有冲突,但是孔子的无原则的“义”,却是无法同每个人的“利”永远合拍。马克思主义的宣传理论认为,个人的自然道德可以通过宣传和教育灌输等手段,以外来的人工道德取而代之,最终统一于某个个人的思想之上。然而,想要做到这一点,唯有洗脑。相比之下,虽然民主制度也需要‘统一思想’,但是民主制度的道德基础是来自公民共识,因此更具有天然的合理性。精英主义者们可能要问,假如百分之九十的屁民都认为抢银行是合法的,那该咋办?民主的实践已经告诉我们,这样的情况并没有发生。
美国的立法依据,也就是法律的‘法律’,不是依据某个人,或者某一批伟人的思想,而是根据自然法原理。这一点反映在John Rawls的《正义论》一书中。按照John Rawls 的观点,公民共识,而不是某个人的高明思想,才是判定法律正义性的唯一依据。这一点同中国人正好相反。中国人普遍缺少独立思维和创新能力。如果没有老祖宗告诉他“不随地吐痰,不奕君子乎”,似乎就连随地吐痰的好与坏,都没有能力给出一个判断。
当代社会的根本问题,是利益分配问题。唯有建立起一个合理的体制,才能保证“利”和“善”冲突最小。打个比方,假如把道德体系比作一张渔网,按照毛泽东的“路线是个纲,纲举目张。”的说法,体制就是纲,道德和利益都是目,连接起纲和目的,是公平。所以,中国人的首要任务,不是神马弘扬文化,而是建立一个公平的社会分配体制。使”善“和”利“两者统一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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