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现实主义国际政治的创始人,肯尼斯-沃尔茨(Kenneth Waltz)仅仅用了一句话,就把国家与国家之间的关系说的清清楚楚。他说国家与国家之间,不存在911电话。其实,对于独裁体制国家内部来说,这个原理也是蛮适用的。即,在统治者和被统治者之间,也不存在911电话。因此严格地说,除非在统治者和被统治者之间,存在着一个类似警察局那样的独立第三者。否则,将 legitimacy 一词译为‘合法性‘,的确是有问题的。但是,在西方民主国家,这样的问题基本上不存在。因为三权分立确保了法律的至高无上地位。因而法律便自然而然地成为政府和人民之间的’独立第三者‘。
因此,严格地讲,只有在民主体制的语境下,“政权合法性”才具有实际意义。但是,这也并不等于说,独裁体制下的被统治者,对于统治者的好与坏,连一点儿判别的标准或者主观感觉都没有。然而,这些标准,只不过是一些约定成俗的潜规则而已。一般来说,潜规则的道德约束力是很弱的,很难达到’法‘的标准。 中国历史上的农民造反和权利更迭现象,也许同没有911电话大有关系。正因为统治者和被统治者之间缺乏一个双方认同的‘法’,即中间调停者。因而被统治者的处境,要么是认栽,要么是逼急了造反,而不存在其他的中间选择。
政权合法性,也叫政治合法性,是近代西方政治学的一个重要概念,它也是欧洲启蒙运动的产物。政权合法性属于政治道德的范畴。一切独裁体制,都是以违反了合法性的标准为标志的。有意思的是,最近王岐山也首次提出了执政合法性的概念。他说“中国共产党的合法性源自于历史,是人心向背决定的,是人民的选择。办好中国的事情,就要看人民高兴不高兴、满意不满意、答应不答应。”
政权合法性,其实是赋予了被统治者一项政治法权。按照洛克,衡量一个政权是否具有合法性的标准,是看这个政权是否获得了被统治者的认同。换句话说,只要一个政权不能够获得被统治者的认同,那么被统治者就有权推翻统治者。显然,洛克是在民主的语境下提出这个标准的。因此,这个定义必然也是不完备的。例如,在被统治者的言论自由和选举权被剥夺的情况下,又如何判断统治者是否获得了被统治者的认同?因此,像洛克这样的提法,会给狡猾的独裁者留下一个钻空子的机会。王岐山就是钻了洛克的这个空子。
洛克所提出的这个合法性标准,说明了归纳型逻辑的不严谨性。这就好比,只要黄盖愿意被打,那么周瑜打黄盖,就是理所当然没有问题的。问题是,没有人生来就喜欢被人打。但是,如果我们使用波普尔的演绎方法,那么政权合法性就可以这样来定义:判断一个政权是否具有合法性的标准,是看被统治者能否在不受到外来胁迫和舆论导向的前提下,自由地表达对统治者的认同或者不认同。按照这样的标准,即便是尖嘴猴腮的王岐山,也没有了钻空子的机会。
无论如何,王岐山作为中共第一个敢吃‘合法性螃蟹’的领导人,将过去一贯的“离开了中共领导,中国人没法活”之类的强盗标准,降格为如今的“人心向背”之类的正常人标准,总算是有了一个标准。从讲匪理,到开始讲一点点儿人理,也不失为一个进步。即便是一个撒谎成性的骗子,也总有说漏嘴的时候。只要在骗子反悔之前,抓住这些‘口误’不放,也是一个倒逼骗子认罪的方法。
也不乏有一些中国学者认为,跟英国一样,中国皇权体制的合法性基础,同样也是来自‘君权天授’。例如,孔子“君子有三畏:畏天命,畏大人,畏聖人之言。“ 孟子“昔者,堯薦舜於天而天受之,暴之於民而民受之。”诸如这样的‘圣人圣语’,人们可以轻易地找出上千条来。但是,这并不能说明,中国皇权的政权合法性,真的就是来自君权天授。
因为中国不存在一个对政治有实际影响力的宗教。因此,中国人心目中的“天”其实是一个很空洞的概念。中国文人的一大特点,就是以为只要从圣人那里找出几句话,就可以证明自己的某个‘理论’了。事实上,皇上实际做的和实际说的,以及圣人是如何说的,三者之间其实没有太多的关联。例如,“昏君无道”一词,要比“真龙天子”的使用频率高得多。人人都可以打着替天行道的名义造反,都是例证。中国皇权政治中的另外一个同‘政权合法性’有一点关系的概念,是世袭合法性。例如,嫡出皇子继位,要比庶出皇子继位,更加名正言顺些。狸猫换太子的行为,被视为是不道德的。
另外,圣言圣语和大众政治之间,其实也是相互脱节的。对于圣人,老百姓既不是很买帐,也不是很不买账。例如,对于狸猫换太子这样的‘不规矩’行为,老百姓最多不过是通过民间戏说的形式‘嚼嚼舌头’而已。换了也就换了。总之,在中国,无论是天授合法性,还是世袭合法性,都属于弱政治道德。
其实,中国文化中的唯一一个强政治道德,不是别的,而是成王败寇。例如,经常听到诸如“历史是由胜利者书写的”,“弱国无外交,落后就要挨打”等说法。说明在一部分中国人的骨子里,对成王败寇的认同度是非常高的。另外我还发现,在成王败寇政治道德之下,一个政党是否‘合法’的关键,并不完全取决于它本身有多么强大,而在于是否有一个足够心狠手辣的党魁。只要党魁足够狠,那么这个政党就自然而然地获得了百分之五十的‘合法性’。这其实恰好也是当今中共危机的本质之一。自打毛泽东逝世那天起,中共的成王败寇合法性,就已经开始流失了。然而巧合的是,邓小平又及时地为中共找到了一个用于弥补’狠主儿‘流失的东西,这个东西便是GDP。
基于GDP的政权合法性,本质上属于包养合法性。正如二奶对包养者的认同,完全是基于包养者能够提供的金钱的数量。今天的中国人对中共的认同,基本上也是基于中共的GDP这个大钱包。中共自己似乎也明白这一点,因此拼命也要死守GDP。但是,包养合法性是难以为继的。这是因为,二奶的一个重要特征,是只能上不能下。正所谓婊子无情,戏子无义。一旦保养者的钱包出了问题,那么二奶会更容易翻脸。更严重的是,这种完全无视道德的包养合法性不具普适性。例如,对于包养者的钱是怎么来的,二奶是不大在意的。
另外,除了成王败寇合法性,包养合法性,天授合法性,以及世袭合法性之外,毛泽东还有另外一手绝活。那就是最充分地利用和忽悠人民。毛泽东通过忽悠人民,也使得中共获得了一定的支持度。公平的说,历史上的统治者们,还从来还没有一个像毛泽东这样,先把屁民夸晕,然后再利用之。什么”群众才是真正的英雄“了,”卑贱者最聪明,高贵者最愚蠢“了,”工人阶级最有远见“了,”工人阶级必须领导一切“了,不一而足。当年小靳庄的老大娘们,也许还真的以为自己的水平可以和李白平起平坐呢。
在夸屁民的手腕方面,当今中共领导人确实不如毛泽东。如今中共光顾了自己发财了,哪里还有夸屁民的闲情逸致!因此,在用给人民抬轿子的方法,来获得合法性方面,如今的中共也确实丢了不少分。当年,毛泽东一句‘世界是你们的’,就把一大帮傻逼青年们给夸到差点儿晕死过去。还没等明白过味儿来,紧接着一句‘农村大有作为’,他们又乐呵呵地到农村种大田去了。如今的习近平有这样的本事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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