兔子在他的博文《事实与原则(1)-事实的定义》里誓言要发展休谟的思想。但是俺发现,他对休谟的话的解读完全是不顾内容的自由发挥和自说自话。于是写了一个评论。但很快就被兔子以“评论内容与本文无关”为由给删除了。后来索性把评论也关闭了。毛主席教导我们说:“哪里有删贴,哪里就有反抗。”俺寻遍了电脑里的缓冲文件,也没能找到原来那篇留言。所以只好再重新敲打一遍:
光天化日之下,兔子竟敢如此明目张胆地强奸休谟。俺早就感觉到了,兔子的逻辑之混乱,其实根本就是不可救药的。休谟简简单单的一句话:“理性的全部目的,可以自然划分为两个部分,证明概念之间的联系以及寻求事实的真相。”到了兔子这里,却自说自话地歪曲为“休谟认为,人类理智的对象和概念的联系,是事实唯一的来源。”难怪兔子觉得思维是绝对的。原来按照兔子的意思,就连山上的每一块石头,也都是从人的脑子里蹦出来的。俺不知道兔子的脑子是咋长地,能把休谟的“该是啥,就是啥”,理解成“俺想啥,就是啥。”
关于事实和真理(fact vs truth)的关系,已经不再是一个值得争议的问题。从认知的角度看,事实属于真理的一个特殊子集。事实就像秃子头上的虱子,是一种完全“做实”了的客观存在。一个真理一旦真实到事实的地步,就基本上不再有争论和辩解的必要了。所谓眼见为实,就是这个意思。与真理不同,事实基本上可以脱离理论或逻辑的拐棍而被自然公认。人类的大脑对事实级别的真理,具有最高的共识度和认同度。
将事实分为简单事实和复杂事实,说明兔子还没有搞懂真理和事实的区别。休谟思想的地位,在于他奠定了当今基于相对主义的科学实证主义的哲学基础。兔子连休谟的一句话都看不明白,还想要发展休谟的思想,如何发展法?休谟把推理的目标分为两部分,寻求真理的层次和寻求事实的层次。寻求事件之间的逻辑联系属于真理层次,就如同没有蒸熟的庆丰包子,还要继续放在逻辑和理论的锅里蒸。而事实属于蒸熟了的包子,一般没有必要再继续蒸了。当然这不是说所有的真理最后都可以蒸到像事实那样的真实度和确定度。世界上有一部分真理,确实可以通过观察或者试验等手段,使之到达事实的级别。事实一般可以作为寻求下一个真理的已知条件或检验手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