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万维读者为首页 万维读者网 -- 全球华人的精神家园 广告服务 联系我们 关于万维
 
首  页 新  闻 视  频 博  客 论  坛 分类广告 购  物
搜索>> 发表日志 控制面板 个人相册 给我留言
帮助 退出
     
  嘎拉哈的博客
  There are known unknowns. There are also unknown unknowns. - Donald Rumsfeld
网络日志正文
从道德天然论看儒道与康德的区别 2017-02-07 10:39:52


道还博说:【嘎博,中国的传统之学,产生的术(人间小路),显然与西方的术有出入。从中国传统来看,天然的人性在伦理之先,是伦理的基础,而不是反之。搞出一套伦理来,去规范天然,反而适得其反。食色性也,但节食绝色,贪食贪色并非天然,而出自于异化。天然如果与伦理相反,那个伦理不是真正的伦理,不是公理,是私理。但伦理虽然建立在天然之上,仍有自身的特点,不是被完全决定的。就像一个高楼,不能违反地基,但不必与地基一模一样。西方重名重有不重实,这是西方哲学不断解构和重构的原因。西方哲学,及进化论都时过境迁,改得面目全非,也是这个原因。这些我在我的书里都有所涉及.

----按照您的解释,老子的道学显然是决定论的,而不是自由意志的。不幸的是,按照当代西方的哲学标准,这是一种神秘主义感性决定论。但是我认为,问题不在老子,而是当代中国人应当怎么面对。我早就指出过,老子道法自然的一个最大问题,在于将客观牛顿定律与主观道德一勺烩。而当代中国人思维的一个最大毛病,是在事实与书本文字发生矛盾时,宁愿把眼睛闭上,去维护书本文字。正是这种自欺欺人,决定了中国传统哲学(假如真的存在)不可能得到发展。

在动物的集合中,只有食色性一个元素。相比之下,在人的集合中,除了食色性元素之外,还多了两个独特元素,一个是自私贪婪元素,一个是道德伦理元素。按照进化论,与生命在地球上的产生的年代相比,到人类的出现,是非常近代的事情。换言之,道德的天然性,即便是真的,那么也应当是“年轻的天然。”如果您认为,自然的发展规律,必然会从“年老天然”发展出“年轻天然”,那么像您这样的思想,在哲学上就叫做决定论。即便是按照决定论,天然的人性在伦理之先就已经存在的说法,也是很难站住脚的。除非您认为恐龙也有人性。

以上的结论,是基于我个人的独立观察,我既没有参考老子,也没有参考康德。如果我的这个观察是客观的,正确的话,那么显然,中国人对道德的理解,至少存在着三个误区:1。将食色性,与贪婪混为一谈;2。将人性与动物性混为一谈;3。将食色性”这类“年老天然性“,与诸如贪婪,道德这类“年轻天然性”混为一谈。

其实道德的“规范性,“从来就不应当是为了规范人的诸如“食色性“这类人与动物所共有的天然性,而是规范像自私贪婪这类人类独有的天然性,也就是我所定义的‘人性’。我认为只有自私,贪婪,道德,才是属于人类独有的(exclusive)特性,因此这才是真正的人性。人的动物性其实是无需规范的。

在理性社会,道德的主要部分,只能是来自规范,而非来自自律。因为真正有自律能力的人,自然也是不害怕被规范的。正所谓不做亏心事,不怕鬼叫门。只有小偷,才会打着自由和自律的幌子,无条件地反对警察局的“规范”。

不仅康德的道义学是规范,老子孔子的道德学说,同样也都是规范。唯一的区别是,老子和孔子,是打着“天道不可违”,“道法自然”的旗号,堂而皇之地规范着中国人。相比之下,康德的道义学,是企图用理性来规范人的行为。康德的“内像”(noumenon)的概念,并非是指“天然之天然”,而是指“理性之自然,”形而上学之“自然而然。”相对于现像(phemomenon)而言,内像具有不可感知,但理性逻辑上必须存在的特征。

打个比方,康德的道义学,就相当于为拳击比赛制定比赛规则。人类社会的利益冲突,相当于每个人都有两只拳头,一只是贪婪的拳头,一只是道义责任的拳头。康德道义学的本质,是用理性告诉人们,如何出拳才是普世正义的。所谓普世性,一是指如何避免拳击的双方双双灭亡,二是指如何让拳击手通过建立责任意识的方式,最终消灭拳击赛本身。

 


浏览(1507) (2) 评论(19)
发表评论
文章评论
作者:marsfield 留言时间:2017-02-12 04:44:17

赶来给嘎主席送一次牢饭。

回复 | 0
作者:远方的孤独 回复 嘎拉哈 留言时间:2017-02-09 12:54:59

老是这样的无赖痞性,还哲学呢,居然没有勇气接受自己不懂得东西。好了,不跟你直接废话就是了。

回复 | 0
作者:嘎拉哈 回复 远方的孤独 留言时间:2017-02-09 02:54:29

远方,我不愿意跟你浪费时间。但是看到您的胡说八道,我还是忍不住说两句。我不知道您是从哪里抄来的。但是这不是关键。关键是您不懂哲学。

跟你说句肺腑之言,哲学真的不是学来的,他是天生的。我不用读康德的原著,但是我却能懂他。我可以保证,我对康德的理解,与他自己骨子里想的,保证是一模一样的。

回复 | 0
作者:远方的孤独 回复 嘎拉哈 留言时间:2017-02-07 19:12:55

“康德的道义学是货真价实的自由意志论。”

说你半吊子康德,你还不认?知道什么叫“soft determinism”。在康德的Critique of Pure Reason里,All he did was say that it is legitimate to believe in freedom, and this is only if one accepts the distinction between appearances and things in themselves. 也就是说,康德拒绝Hume的因果论并不是不认同因果,而是提出还有一种纯reason,不需要看到表象或者是体验也能得出的结果,或者说本来就是的东西things in themselves。这根本就不是推翻决定论。目前为止,决定论是主流的,推翻不了的,只是不同的决定论,比如 soft determinsim,还有很多compatible决定论的组合。 也许是老子是绝对的决定论,哈哈!你的我都知道,我说的你不懂,所以你要补课才行,当然你嘴硬,我也没办法。继续旅行,哈哈!

回复 | 0
作者:远方的孤独 回复 嘎拉哈 留言时间:2017-02-07 19:12:23

“康德的道义学是货真价实的自由意志论。”

说你半吊子康德,你还不认?知道什么叫“soft determinism”。在康德的Critique of Pure Reason里,All he did was say that it is legitimate to believe in freedom, and this is only if one accepts the distinction between appearances and things in themselves. 也就是说,康德拒绝Hume的因果论并不是不认同因果,而是提出还有一种纯reason,不需要看到表象或者是体验也能得出的结果,或者说本来就是的东西things in themselves。这根本就不是推翻决定论。目前为止,决定论是主流的,推翻不了的,只是不同的决定论,比如 soft determinsim,还有很多compatible决定论的组合。 也许是老子是绝对的决定论,哈哈!你的我都知道,我说的你不懂,所以你要补课才行,当然你嘴硬,我也没办法。继续旅行,哈哈!

回复 | 0
作者:嘎拉哈 回复 远方的孤独 留言时间:2017-02-07 18:46:45

【旅行中,不过还是想留个言。】

---- 您最好还是多旅行一会吧。这样俺就可以少受些糟蹋哲学者的折磨。您如果不懂决定论和自由意志是怎么回事,还是少谈为好。

老子的道学,即便是决定论的,也不过是神秘主义决定论。本质上说,神秘主义决定论与封建迷信只有一步之遥。距离西方的宗教决定论和哲学决定论,有万里之遥。

康德的道义学是货真价实的自由意志论。

回复 | 0
作者:薄浣 回复 嘎拉哈 留言时间:2017-02-07 18:19:04

平时看到你与道还比划得挺热闹的,现在他不来接你的招,证明你说对了。

回复 | 1
作者:远方的孤独 留言时间:2017-02-07 17:39:02

旅行中,不过还是想留个言。

我一直都觉得讨论这些问题需要从决定论和自由意志的层面来展开,我个人认为人从哪儿来是高于哲学的,当然嘎拉哈和pia同学又会攻击我是坑蒙拐骗,哈哈。Eithics伦理和moral道德,前者是中性后者是倾向性的,老子的道和孔子的仁,我就不做中西对应了。还是回到决定论和自由意志上来看。有三条线:1,老子的道孔子的仁,代表中国哲学, 2,god,苏格拉底,康德,黑格尔(马克思)古希腊智慧和理性,3,maybe god,尼采,萨特,荒诞论,现代哲学. 还有很多分支,等等。

我想老子孔子和康德基本上是决定论,强调universal,在universal这个前提下看实在,存在,认识论,等等发挥着他们的智慧,也给后人非常精湛的启发。所不同的是他们的追随者比他们自己更为坚定的明确他们找到了这个universal东西,结果世界上杀得一塌糊涂。尼采可是说是现代和当代哲学的开创者,也许还伴随者心理学和脑科学的进步,更注重于人的will和personal agency,这么说吧,概括一点就是deterministic,but unpredictable,我的观点和认知是此类。所以我强调不强求,不强求别人,更不要强求自己。

我觉得这些认知,观点,包括知识来源的不同,本来是很好的交流材料,但是这个网上由于有嘎拉哈这样的2face和pia这样的troll,让我觉得交流起来无聊的很。在此发表一下感想。

回复 | 0
作者:嘎拉哈 留言时间:2017-02-07 14:12:03

”但不容许它们随意地做布朗运动“,应当改为”但不容许它们随意地做“晶格震动”。瞧,俺的物理也有点儿打晃了。

回复 | 0
作者:嘎拉哈 回复 嘎拉哈 留言时间:2017-02-07 14:06:09

“ 但容许”,应改为“但不容许“

回复 | 0
作者:嘎拉哈 回复 薄浣 留言时间:2017-02-07 14:03:45

【导电但不导热的金属被发现 违反导体定律!】

------- 导电性和导热性两者一般总是相关的。但是,“善导热者必善导电”并没有成为一条物理定律。幸亏西方物理学家没这么大胆,胆敢将归纳逻辑,如此任性地用在物理学上。当然,要是换作中国人,也许早就这么干了。其实在我看来,制造或者发现一种特殊晶体结构,为电子提供一个可以导电的直线通道,但容许它们随意地做布朗运动,这完全是可能的。

回复 | 0
作者:薄浣 回复 嘎拉哈 留言时间:2017-02-07 13:59:52

你说的没错,道还是讲道理的。

回复 | 0
作者:薄浣 回复 溪谷闲人 留言时间:2017-02-07 13:58:42

你不发表一些高见,来干什么?不是说二人转吗?

回复 | 0
作者:嘎拉哈 回复 薄浣 留言时间:2017-02-07 13:29:56

【从道还博的言论可以看出,他不允许西哲学有纠错的可能,他没有意识到人的认知有局限性,也不认同事物的发展性,在我看来那是固步自封。当科学发展达到更高的阶段,人们对事物就有更深一层的认识。例如:新闻:导电但不导热的金属被发现 违反导体定律! 说的是二氧化钒金属。当社会发展到一定程度,原来的法律不再适合当代人的需求,所以,就得更改法律。】

---- 博浣妹好! 如果冲着像老几,PIA这类糊涂蛋,根本就不值得我这么认真地讨论。我发现,与老几相比,道还博的思考是非常认真的。

回复 | 0
作者:嘎拉哈 留言时间:2017-02-07 13:24:39

当代社会道德大体上有三个来源:1. 基于内在价值的道德观(intrisic value-based). 2. 基于外在价值的功利主义道德观(extrinsic,consequential-based) 3. 基于内在理性的康德主义道德观(intrinsic rational and rule-based Kantian morality)

老子的问题,在于将道德的内在性,与天然性混为一谈。所谓内在性,应当是指道德价值观的来源,是主观意识,而不是客观存在。

回复 | 0
作者:pia@ 留言时间:2017-02-07 12:26:43

"不仅康德的道义学是规范,老子孔子的道德学说,同样也都是规范。唯一的区别是,老子和孔子,是打着“天道不可违”,“道法自然”的旗号,堂而皇之地规范着中国人。相比之下,康德的道义学,是企图用理性来规范人的行为。康德的“内像”(noumenon)的概念,并非是指“天然之天然”,而是指“理性之自然,”形而上学之“自然而然。”相对于现像(phemomenon)而言,内像具有不可感知,但理性逻辑上必须存在的特征。

打个比方,康德的道义学,就相当于为拳击比赛制定比赛规则。人类社会的利益冲突,相当于每个人都有两只拳头,一只是贪婪的拳头,一只是道义责任的拳头。康德道义学的本质,是用理性告诉人们,如何出拳才是普世正义的。所谓普世性,一是指如何避免拳击的双方双双灭亡,二是指如何让拳击手通过建立责任意识的方式,最终消灭拳击赛本身。"

--纯粹胡扯,糟蹋康德。

回复 | 0
作者:pia@ 留言时间:2017-02-07 11:50:44

FYI康德的道德主线是:尊重客观规律(道),尊重个人意志与自由(人性)。下面是原文。

简单说:讲道理通人性,这就是有道德。

Wre dieses Gefühl der Achtung pathologisch und also ein auf dem inneren Sinne gegründetes Gefühl der Lust, so würde es vergeblich sein, eine Verbindung derselben mit irgend einer Idee a priori zu entdecken. Nun aber ist es ein Gefühl, was blo aufs Praktische geht und zwar der Vorstellung eines Gesetzes lediglich seiner Form nach, nicht irgend eines Objekts desselben wegen anhngt, mithin weder zum Vergnügen, noch zum Schmerze gerechnet werden kann und dennoch ein Interesse an der Befolgung desselben hervorbringt, welches wir das moralische nennen; wie denn auch die Fhigkeit, ein solches Interesse am Gesetze zu nehmen, (oder die Achtung fürs moralische Gesetz selbst) eigentlich das moralische Gefühl ist. Das Bewusstsein einer freien Unterwerfung des Willens unter das Gesetz doch als mit einem unvermeidlichen Zwange, der allen Neigungen, aber nur durch eigene Vernunft angetan wird, verbunden, ist nun die Achtung fürs Gesetz.“

Kant,Kritik der praktischen Vernunft (1788), AA V, S. 80.

Das moralische Gesetz ist heilig (unverletzlich). Der Mensch ist zwar unheilig genug, aber die Menschheit in seiner Person muss ihm heilig sein. In der ganzen Schpfung kann alles, was man will, und worüber man etwas vermag, auc blo als Mittel gebraucht werden; nur der Mensch und mit ihm jedes vernünftige Geschpf ist Zweck an sich selbst. Er ist nmlich das Subjekt des moralischen Gesetzes, welches heilig ist, vermge der Autonomie seiner Freiheit. Eben um dieser willen ist jeder Wille, selbst jeder Person ihr eigener, auf sie selbst gerichteter Wille auf die Bedingung der Einstimmung mit der Autonomie des vernünftigen Wesens eingeschrnkt, es nmlich keiner Absicht zu unterwerfen, die nicht nach einem Gesetze, welches aus dem Willen des leidenden Subjekts selbst entspringen knnte, mglich ist; also dieses niemals blo als Mittel, sondern zugleich selbst als Zweck zu gebrauchen.“

Kant, Kritik der praktischen Vernunft (1788), AA V, S. 87.

回复 | 0
作者:pia@ 留言时间:2017-02-07 11:49:25

FYI康德的道德主线是:尊重客观规律(道),尊重个人意志与自由(人性)。下面是原文。简单说:讲道理通人性,这就是有道德。 Wre dieses Gefühl der Achtung pathologisch und also ein auf dem inneren Sinne gegründetes Gefühl der Lust, so würde es vergeblich sein, eine Verbindung derselben mit irgend einer Idee a priori zu entdecken. Nun aber ist es ein Gefühl, was blo aufs Praktische geht und zwar der Vorstellung eines Gesetzes lediglich seiner Form nach, nicht irgend eines Objekts desselben wegen anhngt, mithin weder zum Vergnügen, noch zum Schmerze gerechnet werden kann und dennoch ein Interesse an der Befolgung desselben hervorbringt, welches wir das moralische nennen; wie denn auch die Fhigkeit, ein solches Interesse am Gesetze zu nehmen, (oder die Achtung fürs moralische Gesetz selbst) eigentlich das moralische Gefühl ist. Das Bewusstsein einer freien Unterwerfung des Willens unter das Gesetz doch als mit einem unvermeidlichen Zwange, der allen Neigungen, aber nur durch eigene Vernunft angetan wird, verbunden, ist nun die Achtung fürs Gesetz.“Kant,Kritik der praktischen Vernunft (1788), AA V, S. 80. Das moralische Gesetz ist heilig (unverletzlich). Der Mensch ist zwar unheilig genug, aber die Menschheit in seiner Person muss ihm heilig sein. In der ganzen Schpfung kann alles, was man will, und worüber man etwas vermag, auc blo als Mittel gebraucht werden; nur der Mensch und mit ihm jedes vernünftige Geschpf ist Zweck an sich selbst. Er ist nmlich das Subjekt des moralischen Gesetzes, welches heilig ist, vermge der Autonomie seiner Freiheit. Eben um dieser willen ist jeder Wille, selbst jeder Person ihr eigener, auf sie selbst gerichteter Wille auf die Bedingung der Einstimmung mit der Autonomie des vernünftigen Wesens eingeschrnkt, es nmlich keiner Absicht zu unterwerfen, die nicht nach einem Gesetze, welches aus dem Willen des leidenden Subjekts selbst entspringen knnte, mglich ist; also dieses niemals blo als Mittel, sondern zugleich selbst als Zweck zu gebrauchen.“Kant, Kritik der praktischen Vernunft (1788), AA V, S. 87.

回复 | 0
作者:薄浣 留言时间:2017-02-07 11:34:17

从道还博的言论可以看出,他不允许西哲学有纠错的可能,他没有意识到人的认知有局限性,也不认同事物的发展性,在我看来那是固步自封。

当科学发展达到更高的阶段,人们对事物就有更深一层的认识。

例如:新闻:导电但不导热的金属被发现 违反导体定律! 说的是二氧化钒金属。

当社会发展到一定程度,原来的法律不再适合当代人的需求,所以,就得更改法律。

回复 | 0
我的名片
嘎拉哈
来自: 美国
注册日期: 2010-10-14
访问总量: 1,286,971 次
点击查看我的个人资料
Calendar
最新发布
· 辛亥革命110年的反思
· Build Back Better 到底是个啥玩
· 我爱你中国
· 如果弱智有颜色,那一定是反共老
· 祝贺孟晚舟回家
· 我何以在鲍鱼之肆里混个没完?
· 我的猴儿命我做主
分类目录
【侃政治-19】
· 辛亥革命110年的反思
【侃政治-18】
· Build Back Better 到底是个啥玩
· 我爱你中国
· 如果弱智有颜色,那一定是反共老
· 祝贺孟晚舟回家
· 我何以在鲍鱼之肆里混个没完?
· 我的猴儿命我做主
· 唱支山歌给党听
· 说说911的因果律
· 炒作黑天鹅 v 弱智自我嘲笑
· 革命真小人v改良伪君子
【侃政治-17】
· 文革老朽看中国,不文革来也文革
· 阿富汗撤军是美国的胜利还是失败
· 说说万维的几位塔利班神学士
· 洋爹不谈炸酱面,中国人也不能谈
· 攻击型文明的衰落与尴尬
· 中共种大烟v历史枝节v反共弱智
· 精英v民粹v贵族v平民
· 再论爱恨善恶美丑:全红婵的例子
· 中西政治的区别:对立政治与和谐
· 围绕弃婴问题的智愚,爱恨,善恶
【科学哲学】
· 从诺贝尔物理奖得主彭罗斯说开去
· 从“太空镜”的物理学原理说起
· 深度学习是否意味着AI真的会思考
· 对恩格斯“劳动创造人“学说的质疑
· 从拉姆斯菲尔德到哥德尔
· 从霍金的科学宿命论说起
· 从人工智能到自由意志
【侃科淆】
· 为什么说特有理不懂音叉原理?
· 为什么说99%的人类不懂音叉原理
· 跟芨芨草探讨星系是如何“转”起来
· 关于定理(theorem)的定义
· 跟着紫鸟侃科学:超弦和科学实证
· 从王亚平空中授课到广义相对论
【侃政治-16】
· 嘎德巴赫猜想:特有理是网管的小
· 关于翻墙的天时地利人和
· 西方新闻自由理念到底荒诞在哪里
· 自由民主=幸灾乐祸+道德婊子
· 去中国化和敲狗腿
· 迈阿密公寓大楼倒塌的可能原因
· 董经纬叛逃+鬼子进村+伪军自淘汰
· 谁才是最精致的利己主义者?
· 从解滨的《华裔淘汰论》以及跟贴
· 青楼去国会+拉黑+朝外扔枕头
【侃政治-15】
· 去中国化是一种仇恨言论
· 继续讨论去中国化
· 拉黑无所谓,关键谁是牛粪卷
· 内卷平躺是弱智者的文字游戏
· 川普和拜登谁更邪教?
· 浓眉大眼的福奇也叛变了科学
· 驳特有理《简叙音叉共振和单音概
· 为什么说特有理不懂音叉原理?
【侃政治-14】
· 为什么说99%的人类不懂音叉原理
· 文明发展三段论:部落,民族,全
· 说说深圳赛格大厦的晃动问题
· 纪念文革五十五周年(2)
· 纪念文革五十五周年
· 再论盖茨离婚与人人平等
· 您真的认同人人平等吗?
· 比尔盖茨外面有人了?
· 包容与自由,颠倒的逻辑应当颠倒
· 安兰德客观主义的来源
【侃政治-13】
· 继续讨论人人平等
· 社会还原主义和它的反智性
· 是体制决定国情,还是国情决定体
· 跪求施化博容许把我的评论先留个
· 弹劾川普与民主精神
· 川普风光离任,俺猜到的和没猜到
· 在国会翘二郎腿和人民当家作主
· 共和,美国人能维持得住吗?
· 12月14日会出现王连举吗?
· 造反还是法制?美国人面临第二次
【侃政治-12】
· 川老爷子又赢了
· 全国山河一片蓝”的可能性确实存
· 祝福祖国七十一岁生日
· 关于价值的科学原理
· 一国两制和一国两值都是蛮头疼的
· 彭佩奥架空川普越来越明显
· 关于六K党的来龙去脉
· 简评川普国情咨文
· 面对信释的瞎忽悠,还望网管五思
【侃政治-11】
· 幸灾乐祸实为过,倒打一耙更猥琐
· 反共义和团与反共红灯照的比较研
· 言论自由的“柯立芝效应”
· 猴子谈“文明,”越谈越像猴儿
· 美国基督教与穆斯林到底谁更激进
· 给丝丝的最后一个评论
· 自由过量也中毒:评主权公民运动
· 为什么中国民主很可能会死翘翘?
【侃政治-10】
· 祝贺特鲁多连任
· 祖国与国家没有区别
· 民主自由:反共老海黄的伟哥和伟
· “某籍华人”和“华裔某国人”
· 东风劲,战鼓催,反共老海黄爱拉
· 二百万奴才仍然是奴才
· 民主不是普世价值
· 假如中国人每人都有一只抢
· 解决香港骚乱问题要比六四容易十
· 中国近代史的新视角:《中国幻景
【侃政治-9】
· 三峡工程的真理:反共与愚蠢成正
· 反共老海黄比中共更加专制
· 赞川普总统的板门店历史跨越
· 俺又惹恼了一位反共老海黄
· 回归前港人连民主猪长啥样都不知
· 换个视角看技术换市场
· 反共老海黄比义和团还义和团
· 六四三部曲:反共,反华,反人类
· 刘欣,俺心目中的女王成
· 关于“强迫技术换市场“的一次辩论
【侃哲淆-2】
· 嫉妒和晒的道德定位和相互关系
· 批判和怀疑才是民主的精髓(1)
【侃政治-8】
· 还是九爷好啊!
· BC高等法院前的碰瓷闹剧
· 从民主无厘头到文明冲突的逻辑
· 逢十大日,拉黑删贴仍然寒风习习
· 为什么说中国的崛起是一个定数?
· 什么才是正确的历史求真精神?
· 新西兰杀手是黄川粉的好战友
· 说说海外的“民主毛”水军
· 麦家廉的诚实和吉娃娃的不自信
【侃政治-7】
· 我从精诚反共到民主汪精卫的转变
· 跟反共老海黄的对话
· 不怕白川粉闹,就怕黄川粉谈基督
· 雷锋精神就是贵族精神
· 关于贵族,信用,契约的hit&
· 《莫斯科-北京》,暨纪念毛泽东
· 再好的家法仍然是家法
· 华人的一条真理:老而不死是为贼
· 为什么黄川粉都跟穷人过不去?
· 吃货族又惹祸了,这次是贿选(特
【搞笑】
· 王老虎俺又想抢亲了,远方还愣着
· 黄求恩一出场,白求恩只能钻地缝
· 巴菲特“万维驻文学城东印度公司”
· 小山羊主动出击大灰狼的故事
· 东厂签字仪式
· 没有大猪圈,哪会有大猪?(短)
· 乐死别怪俺,兔子怒斥西方群哲
· 视频解读AV影星和普通人的区别(
· 习老爷的姨太们关于金正恩的对话
· 尿炕精(兔子)思考题答案(搞笑
【侃政治-6】
· 卡瓦诺是三权分立体制的受害者
· 抗议潘妙飞拒修古宅很荒唐
· 民主的龙种何以收获了暴民跳骚
· 反共啦啦队何以自以为是运动员?
· 北韩官方报导《川金会》观后感(
· 关于海外民主运动的政治伦理问题
· 给反修宪的人们泼点儿冷水(1)
· 先十问自己然后再十问习近平
· 狭隘民族主义的误区
【侃政治-5】
· 华裔老爷爷老奶奶又跟小孩杠上了
· 自由至上主义乃自由的便溺者(短
· 光头党,郭邪教,流氓分级
· 不自由毋宁死 vs 不让作就打滚
· 中国文化的歧视特征
· “感恩贼”横空出世
· 政治正确,平权法案,言论自由(
· 假如中国赢了南海仲裁
· 正义对贪婪的审判――评南海仲裁
· 五四运动和“义和团意识”
【侃政治-3】
· 关于专制体制语境下的政权合法性
· 批判和怀疑才是民主的精髓(2)
· 批判和怀疑才是民主的精髓(1)
· 对人民的态度,伪精英比毛左黑多
· 革命暴民和改良暴知:评电影<
· 从中美博弈看两国国际政治的战略
【胡乱侃】
· 献给我的小浣熊
· 补刀队队长送何岸权兄一程
· 改良派批中共 vs 小三反腐
· 基督徒应当如何“尊重权柄”
· 怀念跟寡言博争吵的日子
· 从李阳打老婆看爱国贼的嘴脸(短
· 俺在卫星图片上找到的,是飞机残
· 向寡言博道歉,兼谈博客写作
· 印度外交官探肛初检报告
· 道德观的扭曲:评叶友文《华人投
【胡乱侃-2】
· 中纪委,似狼嚎,俺迈步出监
· 中华少宽容,道歉需谨慎
· 两万老苹果齐跳小苹果,场面震撼
· 兔子真的回国了?
· 俺也给老何头儿补上一刀
· 中国正式进入“搞”时代
· 关于网络争论的“日内瓦公约”
【侃政治】
· 就法国枪击事件给五毛点个赞
· 谁是这次踩踏事件的真凶?
· 传统文化无需刻意弘扬
· 为社科院院长王伟光说句公道话
· 浅析华人网争的根源
· 建议习总拿下汉办主任这个妖妇
· 以暴力革命为例对比中西方思想之
· 暴力革命是中国政局的唯一走向
· 评阿牛的山寨新现实主义
· 浅论俄罗斯的民族习性
【搞笑-2】
· 大合唱《保卫万维》
· 老歌新唱《我的非洲心》
· 首届“政奥会”部分尿样检测结果
· W-ISIS vs C-ISIS (搞笑)
【侃政治-2】
· 从今年两会看政治人妖们的与时俱
· 闻章立凡大师入驻万维,喜不自胜
· 春晚,十三亿病患共吸鸦片的晚上
· 说说习近平的山寨道具-敞篷越野
· 浅谈《欧洲文革》和社会达尔文主
· 中华各界恢复帝制劝进书
【环境伦理】
· 给寡人兄和特有理兄的一个提议
· 献给我的小浣熊
· 公民社会 vs 屌民社会
【侃政治-4】
· 郭爆料对中国政治的影响有多大?
· 山寨启蒙和传统文化哪个危害更大
· 盎格鲁人太任性(1)
· 从哈耶克思想到川普现象
· 海外爱国贼的逻辑不如鸟
· 重贴被德孤删除的一个评论
· 马克思制造的“时空扭曲”
· “闹闹派”的N大误区
· 华裔和白裔谁更种族歧视?
· 客户主义和帮匪政治
【视频推荐】
【文化进化】
· 当瑞典的死规矩遭遇中国的活人性
· 奉劝溪谷闲人停止自我顶贴行为
· 井蛙进化史(迷你版)
【中国传统文化批判】
· 中国人为什么这么无耻(超短)?
· 国人反对教师欠薪的理由值得商榷
· 病句与发错音哪个错误更严重?(
· 从道德天然论看儒道与康德的区别
· 中国体育粉丝的一大特色:粉教练
【左毛学】
· 五毛爱普京的心理学分析
· 老百姓不是SB的避难所(短评)
· 为NBA的决定叫声好!
· 给穆尔西算一掛:“中东与中共犯
【歌。影。视】
· 李克勤《红日》等几首粤语歌曲
· 草原上的红卫兵见到了毛主席
· 万泉河水,百听不厌
· 我喜欢的几首老歌
· 不纪念一下毛主席俺脚得心里空得
· 遇到这样的敌军,您干脆打死俺算
· 意识形态可论,但音乐无罪,艺术
【侃哲淆】
· 从范例自吹自擂看兔子对哲学的无
· 中国没有辩证法,有的只是诡辩术
· 中国传统认识论批判
· 哲学同真理的关系以及辩证法的本
· 跟喜欢“装哲学它妈”的兔子侃侃大
· 跟兔老师讨论分析哲学,兼向网友
· 从道德角度看陈光标慈善的山寨特
· 兔子围起布帘子糟蹋休谟,叔不能
【Archive】
· 台湾的出路在于推动两岸民主共识
· 大阅兵秀出了民族的野蛮和阴盛阳
· 大阅兵 vs 大遛狗
【其他】
· 举报刘卡尔(liucarl)
· 关于我个人对网络骂人的举报底线
存档目录
2021-10-05 - 2021-10-12
2021-09-01 - 2021-09-30
2021-08-04 - 2021-08-30
2021-07-15 - 2021-07-27
2021-06-01 - 2021-06-24
2021-05-03 - 2021-05-28
2021-04-13 - 2021-04-27
2021-02-14 - 2021-02-14
2021-01-15 - 2021-01-20
2020-12-09 - 2020-12-11
2020-11-03 - 2020-11-27
2020-10-14 - 2020-10-26
2020-09-02 - 2020-09-30
2020-02-02 - 2020-02-05
2020-01-06 - 2020-01-30
2019-10-08 - 2019-10-27
2019-09-08 - 2019-09-25
2019-08-02 - 2019-08-30
2019-07-01 - 2019-07-20
2019-06-02 - 2019-06-23
2019-05-05 - 2019-05-28
2019-04-13 - 2019-04-26
2019-03-10 - 2019-03-31
2019-02-09 - 2019-02-22
2019-01-06 - 2019-01-24
2018-12-03 - 2018-12-31
2018-10-01 - 2018-10-31
2018-09-15 - 2018-09-16
2018-08-04 - 2018-08-28
2018-07-08 - 2018-07-21
2018-06-14 - 2018-06-29
2018-05-07 - 2018-05-31
2018-04-03 - 2018-04-03
2018-03-06 - 2018-03-31
2018-02-20 - 2018-02-20
2018-01-22 - 2018-01-22
2017-12-06 - 2017-12-23
2017-11-04 - 2017-11-23
2017-10-24 - 2017-10-24
2017-02-07 - 2017-02-07
2016-11-03 - 2016-11-11
2016-10-23 - 2016-10-23
2016-09-02 - 2016-09-23
2016-08-21 - 2016-08-24
2016-07-20 - 2016-07-26
2016-05-02 - 2016-05-15
2016-04-27 - 2016-04-27
2016-03-04 - 2016-03-25
2016-02-21 - 2016-02-26
2016-01-03 - 2016-01-25
2015-12-13 - 2015-12-28
2015-10-20 - 2015-10-20
2015-09-02 - 2015-09-18
2015-06-15 - 2015-06-26
2015-05-03 - 2015-05-25
2015-03-08 - 2015-03-20
2015-02-03 - 2015-02-27
2015-01-01 - 2015-01-28
2014-12-22 - 2014-12-30
2014-11-23 - 2014-11-23
2014-09-02 - 2014-09-29
2014-08-04 - 2014-08-04
2014-07-01 - 2014-07-01
2014-06-01 - 2014-06-30
2014-05-03 - 2014-05-24
2014-04-14 - 2014-04-29
2014-03-02 - 2014-03-30
2014-02-23 - 2014-02-23
2014-01-19 - 2014-01-19
2013-12-04 - 2013-12-26
2013-11-03 - 2013-11-30
2013-10-06 - 2013-10-28
2013-09-03 - 2013-09-21
2013-08-25 - 2013-08-25
2013-07-03 - 2013-07-27
2013-06-04 - 2013-06-30
2013-05-03 - 2013-05-29
2013-04-13 - 2013-04-30
2013-03-31 - 2013-03-31
2013-02-04 - 2013-02-04
2013-01-05 - 2013-01-28
2012-12-07 - 2012-12-15
2012-11-02 - 2012-11-25
2012-10-01 - 2012-10-24
2012-08-05 - 2012-08-26
2012-07-01 - 2012-07-12
2012-06-06 - 2012-06-26
2012-05-10 - 2012-05-25
2011-12-22 - 2011-12-22
2011-11-17 - 2011-11-17
2011-04-09 - 2011-04-27
 
关于本站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导航 | 隐私保护
Copyright (C) 1998-2024. Creaders.NET.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