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把西方社会的自由比作一个像中国的那种下饺子式的公共游泳池的话,之所以自由至上主义者(libertarianist)会认为管理员以及游泳池的一些强迫性的规则其实是不需要的,是因为他们看到水仍然是干净的,因而他们认为这是自发秩序的结果。其实这是一种由因果倒置所产生的幻觉。没有好的规则在先,绝不会有好的秩序在后,虽然好的规则本身包括了更多的自由。 这是一个简单的形式逻辑问题。很多证据都可以证明这一点。 例子之一:主义至上主义属于自由民主社会的专利产品。越是专制和贫穷的的社会,自由至上主义越是罕见。例如,中国传统文化中几乎见不到自由至上主义的影子。这说明,水池不干净是人们呼唤秩序的原因。 例子之二:从专制社会逃到民主社会来的人,尤其是知识分子和文化人,则更倾向于自由至上主义。例如,安兰德,黄川粉,绝大多数民运人士,以及大陆自由派知识分子如夏业良,龚晓夏,曹长青等。道理其实很简单。对于没有信仰的精神乞丐来说,自由就像红烧肉,一旦吃过便会上瘾,因而他们会渴望更多直到撑死为止。 自由至上主义者所理解的自由,是一种绝对的,不受限制的,至高无上的自由,而不是普世的自由。多数暴政是实现绝对自由的必要条件。例如,黄川粉们最渴望的,是用民主的“石头剪子布,”来实现自己对“黑,墨,西,穷,笨”的多数暴政。 回到自由游泳池的例子。之所以游泳池的水仍然是干净的,是因为真正的自由主义者,是不会往池子里撒尿的。自由至上主义者就是自由社会的便溺者。问题是,如果人人都便溺,游泳池只好关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