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越來越注意到這樣一個簡單真理:識別善惡的一個簡單標準不是別的,剛好就是自由民主。也就是說,自由民主理念越強烈的人便越是邪惡的或者越是偽善的。用這個標準來識別基督徒基本上也不會出錯。例如,真正善良的基督徒,絕不會是那些整天把自由民主掛在嘴上的基督徒。 我把這一現象稱之為“自由邪惡論。”自由邪惡論不僅僅是來自經驗,而且更有其邏輯的道理。 以新聞自由為例。我們知道,新聞自由是自由民主的一個核心價值觀。而新聞自由的理性基礎,或者說啟蒙運動的終極目的,是所謂“追求真相。”其實,按照自由的精神去追求所謂真相,本身就是自相矛盾的。 與科學意義上的真相不同,因為自由本身就是一種價值觀。因此新聞自由所追求的真相,基本上是一種基於主觀願望的真相,也就是主觀真相。而事實上,一切主觀真相都是假象。 例如,所有西方的自由主義記者都秉持着一個共同的荒唐信仰:因為非民主國家沒有新聞自由,因此非民主國家也必然沒有真相。新聞自由的荒誕性,在於把自由等同於真相。或者說把主觀價值等同於客觀事實。 這樣的例子非常多。例如萬維的反共老海黃所追求的鄭州真相,其實不過是各類謠言當中的死人數的最大值而已。如果這個謠言數字是六千,那麼只要中共給出的數字小於六千,反共老海黃一律不會相信。 另外一個例子是前不久所發生的所謂新疆種族滅絕與勞改事件。西方記者所追求的“真相,”只不過是從反共反華分子口中說出來的東西。即,反共反華就是真相。用西方記者自己的話說:“總有敢於講真相的人。”這種自以為是的“真相,”實則是在偷換命題,即把自由的信仰等同於真相。或者說,凡是我相信的東西就是真相。 所以,西方媒體所吹噓的“客觀中立,”乃人類歷史上的一個最大騙局。如今美國的主流媒體分成了勢不兩立的兩大派。最令人哭笑不得的是左右雙方都指責對方撒謊,同時又都認為屬於自己一派的媒體是客觀中立的。 經驗主義哲學家休謨認為,事實與價值的關係是水火不相容的。二者的區別就如同法國斷頭台。一刀下去便屍首兩處,涇渭分明。也就是說,既無法從事實推導出道德,也無法從道德推導出事實。 新聞自由與追求真相二者之間的區別,同樣是斷頭抬的區別。只不過一旦人們迷信上了自由民主,就會喪失對事實與價值,is與ought的區分能力。作為啟蒙運動的獨生子,自由民主其實並沒有走出中世紀。自由民主時代最多是中世紀的2。0版。用康德的話說,啟蒙運動不過是一個哲學醜聞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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