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此文为中国传统认识论批判的第二部分:中国特色的辩证法和神秘主义诡辩术)
中国传统哲学中缺少理性辩思精神,这是一个事实。然而,俺发现,所有今天为中国国学涂脂抹粉的人,也都是在使用诡辩术。一方面,他们永远也举不出一个具体的例证,来说明老祖宗是如何进行'理性辩思'的。另一方面,他们最常讲的一句话,就是“您不懂中国文化的博大精深,就没有资格批评它。”这是典型的神秘主义诡辩术。
西方哲学的辩证法,大体上经历了从最早的苏柏亚的朴素辩证法,到最后黑格尔的变戏法两个大的阶段。朴素辩证法当中的最有用的部分,最终被科学实证主义承传和保留了下来。而黑格尔的辩证法,一方面正在被当代西方哲学作为形而上学垃圾而抛弃。另一方面,又被马克思给嫁接上了一顶'真理'的帽子,送给了中国人。可悲的中国人,从过去的无辩思能力泥坑,又跳入了另一个以‘混淆形而上学和真理之间的关系’为标志的伪科学陷阱。
早在2500年前,古希腊人就发明了辩证法。在《苏格拉底对话录》一书中,柏拉图列出了三十多个对话的例子,来阐明辩证法思想到底是什么。苏格拉底的辩证法,也叫苏氏方法,或者叫“反诘法(elenctic method)”。简单地说就是在辩论中,质问的一方通过一系列提问,同时找出辩解方的茅和盾。在苏格拉底时代,古希腊流行着一个叫做诡辩师(Sophists) 的职业。诡辩师属于教师职业的一种,他们所教授的内容,有点像今天的讲演术,即在辩论和宣传自己的观点时,如何巧妙地使用华丽的词藻(rhetoric)和咬文嚼字的技巧,用以吸引听众的眼球。
苏氏辩证法, 同诡辩术是完全对立的。按照柏拉图的说法,辩证法同诡辩术的根本区别,在于前者使用理性思辩(rational reasoning)的方法,取代后者的感性判断 (emotional judgment)。前者以寻求观点的真实性(truth)准则,取代后者的口才质量(Arete)准则。诡辩术对口才质量的评价标准,就是看演讲者的嘴皮子功夫, 即演讲术(oratory)。
苏氏反诘法经常被当今的法庭所采用。例如,辩护律师会经常会向对方证人提出一系列质问。目的其实就是企图将证人逼到墙角,逼着他不自觉地开始使用自己的主观感性知识。比如说出“我认为他就是有罪的”这样的话。一旦证人说出类似的话,那么他的全部证词一般就不会被采纳。因为这违反了无罪推定原则。
由于苏氏辩证法是以客观真实(真理)为准则。因此,古希腊辩证法,从一开始就具有强烈的科学实证主义味道。按照这一标准,一切基于主观的和感性的'辩思',都不属于辩证法的范畴,而是属于诡辩术。再具体些,辩证法辩思,是一种理性辩思,它强调的是“事实是什么,就是什么,一是一,二是二。“ 而基于诡辩术的感性'辩思'所强调的,却是”俺希望是什么,它就应该是什么。“ 如有必要,别说一分为二,就是一分为八都行。
诡辩术同真理之间不存在必然的联系。按照柏拉图的这个标准来看,中国传统哲学不存在真正意义上的辩证法,最多属于诡辩术的水平。这一点其实也是很容易理解的。中国没有科学,和中国没有理性辩思,两者之间很可能是互为因果的关系。反之亦然,西方的哲学和科学一直都是并行发展,互为补充的。老子也好,庄子,朱熹也罢,即便是可以在他们的著作中发现一些辩思的蛛丝马迹,也很难说不是基于主观感情的。另外,中国传统哲学的非理性特征,也是由它的唯心主义本质所决定了的。有人可能要举中医和易经的“辩证”例子来反驳俺了。俺希望您在想清楚这个问题之前,还是不要急着出来丢人现眼为佳。
中共的宣传充满了诡辩的华丽辞藻。如果按照古希腊辩证法的标准,那么‘正能量’一词,就属于典型的诡辩术。例如,上海发生了踩踏事件,所谓‘正能量’的宣传方式,就是按照”俺希望它没发生,所以它就没发生”的诡辩逻辑,来掩盖事实真相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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