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行政命令不具公正性 自从拜登赢得了总统大选那天起,孟晚舟回家的结局其实就已经确定了。这是由美国的司法系统的自身矛盾所决定的。具体说,很多与总统行政命令有关的法律,都具有强烈的两党政治性质,并且是朝令夕改的。朝令夕改的最典型例子,莫过于对外国的各种商业产品的制裁清单了。 例如美国对伊朗的电脑产品的禁运,就是在川普上台之后,首先单方退出了伊朗核协议然后实行的。拜登上台后,自然会按照民主党的理念,重新考虑伊朗核协议,以及推翻川普对伊朗的一些禁运规定了。 因此原则上说,民主党的上台,本身就意味着针对引渡孟晚舟的法律基础已经不存在了。另外从法律的角度说,任何具有朝令夕改的,两党政治性质的法律,都不具真正的公正性。对于这一点,我相信拜登心里最有数。 2 回家是英雄,牢底坐穿也是英雄 中国崛起是民族主义的崛起,中国文化是民族主义文化。在民族主义大背景之下,无论美国是选择引渡孟晚舟,还是选择释放孟晚舟,孟晚舟都将成为中国的民族英雄。当然在和平年代,孟晚舟最好还是不做江姐。好好活着,一来让人们看看这西方的司法系统到底有多虚伪。只要被狼叼住,就不会轻易松口。二来,希望通过爱国主义,将华为,国家,人民之间有机地联系在一起。与自由民主的虚伪自私相比,这才是真正的人类文明。 3 国与国之间只有政治 国与国之间,不存在超越政治的法律。对于这一点,我相信所有的西方政客其实都很清楚。唯独糊涂的是屁民。像什么三权分立,司法独立,其实都是演给屁民看的。以孟晚舟的引渡为例,要说加拿大的法官不按照小土豆的眼色行事,百分百是按照独立的司法精神来断案。连猴子都不会相信。 说到底,整个孟晚舟案,其实就是美国现任总统一句话的事情。我也是在花了大量时间,认真研究了美国的法律哲学之后,才看明白这一点的。具体说,无论是西方法学的自然法信条(natural law doctrine),还是神学信条(divine doctrine),通通都是人在装神弄鬼。 4 君子专于治国,小人专于治人 按照我对拜登的了解。他不是那种心胸狭隘的人。即便是出于打压华为的目的,他也不会将华为这一公司实体,与个体孟晚舟相提并论。相比之下,反共老海黄和恨国党们的觉悟可是差远了。自打孟晚舟被加拿大扣押那天起,我就开始关注恨国党们的一言一行。我发现,他们的觉悟没有超过个人复仇层次。例如他们个个都恨不能把孟晚舟送进美国的监狱。这便是我所说的,君子专于治国,小人专于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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