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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此文為中國傳統認識論批判的第二部分:中國特色的辯證法和神秘主義詭辯術)
中國傳統哲學中缺少理性辯思精神,這是一個事實。然而,俺發現,所有今天為中國國學塗脂抹粉的人,也都是在使用詭辯術。一方面,他們永遠也舉不出一個具體的例證,來說明老祖宗是如何進行'理性辯思'的。另一方面,他們最常講的一句話,就是“您不懂中國文化的博大精深,就沒有資格批評它。”這是典型的神秘主義詭辯術。
西方哲學的辯證法,大體上經歷了從最早的蘇柏亞的樸素辯證法,到最後黑格爾的變戲法兩個大的階段。樸素辯證法當中的最有用的部分,最終被科學實證主義承傳和保留了下來。而黑格爾的辯證法,一方面正在被當代西方哲學作為形而上學垃圾而拋棄。另一方面,又被馬克思給嫁接上了一頂'真理'的帽子,送給了中國人。可悲的中國人,從過去的無辯思能力泥坑,又跳入了另一個以‘混淆形而上學和真理之間的關係’為標誌的偽科學陷阱。
早在2500年前,古希臘人就發明了辯證法。在《蘇格拉底對話錄》一書中,柏拉圖列出了三十多個對話的例子,來闡明辯證法思想到底是什麼。蘇格拉底的辯證法,也叫蘇氏方法,或者叫“反詰法(elenctic method)”。簡單地說就是在辯論中,質問的一方通過一系列提問,同時找出辯解方的茅和盾。在蘇格拉底時代,古希臘流行着一個叫做詭辯師(Sophists) 的職業。詭辯師屬於教師職業的一種,他們所教授的內容,有點像今天的講演術,即在辯論和宣傳自己的觀點時,如何巧妙地使用華麗的詞藻(rhetoric)和咬文嚼字的技巧,用以吸引聽眾的眼球。
蘇氏辯證法, 同詭辯術是完全對立的。按照柏拉圖的說法,辯證法同詭辯術的根本區別,在於前者使用理性思辯(rational reasoning)的方法,取代後者的感性判斷 (emotional judgment)。前者以尋求觀點的真實性(truth)準則,取代後者的口才質量(Arete)準則。詭辯術對口才質量的評價標準,就是看演講者的嘴皮子功夫, 即演講術(oratory)。
蘇氏反詰法經常被當今的法庭所採用。例如,辯護律師會經常會向對方證人提出一系列質問。目的其實就是企圖將證人逼到牆角,逼着他不自覺地開始使用自己的主觀感性知識。比如說出“我認為他就是有罪的”這樣的話。一旦證人說出類似的話,那麼他的全部證詞一般就不會被採納。因為這違反了無罪推定原則。
由於蘇氏辯證法是以客觀真實(真理)為準則。因此,古希臘辯證法,從一開始就具有強烈的科學實證主義味道。按照這一標準,一切基於主觀的和感性的'辯思',都不屬於辯證法的範疇,而是屬於詭辯術。再具體些,辯證法辯思,是一種理性辯思,它強調的是“事實是什麼,就是什麼,一是一,二是二。“ 而基於詭辯術的感性'辯思'所強調的,卻是”俺希望是什麼,它就應該是什麼。“ 如有必要,別說一分為二,就是一分為八都行。
詭辯術同真理之間不存在必然的聯繫。按照柏拉圖的這個標準來看,中國傳統哲學不存在真正意義上的辯證法,最多屬於詭辯術的水平。這一點其實也是很容易理解的。中國沒有科學,和中國沒有理性辯思,兩者之間很可能是互為因果的關係。反之亦然,西方的哲學和科學一直都是並行發展,互為補充的。老子也好,莊子,朱熹也罷,即便是可以在他們的著作中發現一些辯思的蛛絲馬跡,也很難說不是基於主觀感情的。另外,中國傳統哲學的非理性特徵,也是由它的唯心主義本質所決定了的。有人可能要舉中醫和易經的“辯證”例子來反駁俺了。俺希望您在想清楚這個問題之前,還是不要急着出來丟人現眼為佳。
中共的宣傳充滿了詭辯的華麗辭藻。如果按照古希臘辯證法的標準,那麼‘正能量’一詞,就屬於典型的詭辯術。例如,上海發生了踩踏事件,所謂‘正能量’的宣傳方式,就是按照”俺希望它沒發生,所以它就沒發生”的詭辯邏輯,來掩蓋事實真相的。
(聲明:在一個星期之內,謝絕《中哲會》轉發。其餘網友隨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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