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註:此文原是對星辰的博文:《中國政府有無權力拆除違建的教堂?》一個回帖。俺一直都覺得,某些基督徒們為了逃避現實政治,對聖經的某些“教義理兒”的解讀是有問題的。這個“尊重權柄”便是一個典型例子。基督徒企圖逃避現實政治,或者對現實政治視而不見的做法,是一種占小便宜的行為。這次三江教堂被拆,不僅僅說明了‘占小便宜吃大虧’這個理兒。而且更重要的一點是,在民主化的當今世界,‘權柄’的意義早已不再是個別當權者,而是人民。)
不同意星辰兄的以下說法。
【第一,我承認中國政府有權力而且應該依法治國。既然中國的人大制定了法律,中國政府要尊重人大通過的法律,並且要嚴格執行。第二,作為基督徒要尊重法律。遵守懲惡揚善的法律就是尊重上帝賦予政府的權柄,就是尊重上帝的戒命。即使是一個惡法,我們也要儘量用非暴力不合作的態度去努力採取正常的渠道去改變惡法。在改變惡法之前,我們可以本着上帝給予我們的良心,不遵守這個惡法,但接受因此受到的政府的懲罰。(這是我對於聖經教導的理解,可以商榷)。】
------ 這也大概是很多基督徒對聖經““沒有權柄不是出於上帝的,凡掌權的都是上帝所命的。”這句話的困惑之處吧。中共政權的存在是個客觀事實。對於客觀事實,不存在所謂是否承認的問題。現實情況是,基督徒對於中共這樣”權柄“的”尊重“如果是出於真心的,那麼就應當解散,或者不在中國發展基督教,這才是中共”權柄“想要的。
問題出在哪裡呢?俺認為是基督徒們對權柄一詞的理解有問題。當今世界正在走向民主化。在民主國家,”權柄“一詞早已不再是指奧巴馬一個人,而是一整套的公民政治。所以說,在民主國家,權柄就是人民,”尊重權柄“一詞,應當理解為尊重民主社會的公民政治。基督徒應當積極參與公共事務,包括選舉,修訂法律,改善社會公德。這才是真正意義的”尊重權柄。“ 相反,一切企圖逃避現實政治,逃避公民政治責任,想跟政府來個”井水不犯河水”的做法,都是對“權柄“的不尊重。
中共正在大談特談法制,這其實給了中國基督徒們一個最好的”尊重權柄“的機會。三字教會的正確做法,是藉助教堂這件事敢中國政府打官司,不要怕輸掉官司,其實這場官司的輸贏一點兒都不重要。最重要的是,讓中國人看到你們對中國法制建設的態度是積極的,你們最終會贏得全體中國人民的尊重和支持。
企圖讓基督教來充當中國民主運動的排頭兵的想法是不地道的。但是另一方面,基督徒企圖逃避自己的公民政治責任的想法也是不地道的。更有甚者,那些以”尊重權柄“為由,為中共這個魔鬼充當爪牙的基督徒,是對基督教的最無恥的歪曲和背叛,遲早會受到嚴厲懲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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