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三甲醫院活摘敗賣51個腎僅判12年
死了是天理,活了不是?
【本質上這是器官買賣是否合法的問題。】甭管是否合法,偷腎賣腎,天理難容!
謝老字號博補刀
【如果是真的】相信是真的。法輪功雖然發展到失去人心,但活摘器官(包括腎)有名有姓。遙遙領先傷天害理的事罄竹難書!
本質上這是器官買賣是否合法的問題。對外人來說是對法律條文贊同與否。對當事人則是生死問題。
不知道你怎麼總結出這個結論。【整理一下,這個案子是醫生為51個人進行腎移植,救了他們的命。
這怎麼反人類了?】
這是10多年前的故事。下面是中共喉舌談論的事實。
https://www.chinanews.com/gn/2014/08-22/6518775.shtml
全國最大販腎案終審 組織者摘腎51枚獲利千萬(圖) 2014年08月22日 05:05 來源:京華時報 參與互動(0)
這是給雙不的。
無論真假,仔細想想,我認為捐獻器官都應該禁止(儘管我年輕時也簽過器官捐獻的申明)。人該死,就死吧,為什麼要用別人的器官?更別說盜用別人器官,如果是真的,確實判得太輕了。
盜竊他人腎臟不是反人類嗎?
如果雙不同志或親友的腎被盜竊,怎麼說?
整理一下,這個案子是醫生為51個人進行腎移植,救了他們的命。
這怎麼反人類了?
不說人話的能講邏輯?
雙不同志不說人話。
你說的是人話嗎?
你的意思是他們非法摘腎是“救死扶傷”?那麼共黨對他們判刑是“不夠人道”?厲害!服了你!
怎麼把要死的人救活了,太不人道了。
聽上去雙不同志也撈了顆腎。
應該是貴黨高官不屑用的。
小心得愛滋。
救了51個人。
與殺人放火無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