閱微故事28 死後私奔
有一個福建女子,還沒有出嫁就去世了,並且已經安葬入土。
過了一年多,她的一個親戚在鄰近的縣城裡看到了她。
起初,親戚懷疑只是相貌相似,但後來覺得她的聲音、體態都和已故的女子極其相似,不可能只是巧合。親戚抱着試探的心態,出其不意地從她身後試着呼喚了她的小名。女子立刻回頭,親戚這才確信自己沒有認錯。
親戚又懷疑她是不是鬼魂,趕緊回去將此事告訴了她的父母。父母於是開棺檢驗,果然棺材是空的。於是大家一起前往親戚見到她的地方去尋找並找到了那個女子。
女子一開始裝作不認識他們。她的父母就說出了她胸部和肋骨上的胎記和瘢痕。找來鄰近的婦人秘密查看,女子這才不得不交代了事情的原委。
原來,福建當地的有種茉莉花根,用酒研磨成汁,喝下一寸就能使人像死屍一樣停止呼吸一天。只服用六寸藥汁的人還可以甦醒,但如果喝到七寸就真的死了。
這個女子本來已經有了未婚夫,但她卻私下和鄰居家的男子關係曖昧並有了私情,所以他們研磨了茉莉花根,讓女子假死,等她被安葬後,鄰家男子就挖開墳墓,兩人一同私奔了。
女子的未婚夫家告到官府,官府逮捕了那個鄰家男子,他的口供和女子所說完全一致。當時,吳林塘正在福建的那個縣做官,親自審理這個案件。
他考慮:
如果援引“開棺見屍”的法律來判,但人實際上並未死亡,而且這件事情也不同於圖謀錢財的盜墓。
如果援引“用藥物迷倒婦女”的律例來判,但女子是同謀,這又不同於強行拐騙和搶劫販賣。
由於沒有現成的法律條文可以直接定罪,最終,吳林塘還是按照通姦並拐走他人妻女的律法來判決。
人情世事真是變幻莫測,什麼樣的事情都有可能發生啊!
(選自紀昀《閱微草堂筆記·十七 姑妄聽之三》)
閱微故事27 智者千慮一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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