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语堂(1895年10月10日- 1976年3月26日)上任新建新加坡南洋大学校长时我还在马来西亚。这位语言学家和文学界风云人物的名声对还年小的我已经有很深的印象,去“南大”读书成了我那时的志愿。但事与愿违,在实现这个愿望之前加拿大的召唤从远洋飘来,而因政治和其他天造和人造原因,林语堂在南大也只留了6 个月。林语堂和南大的无缘是历史的配错,而来加拿大是我的好运,但这注定我和林语堂不会相遇,我和林语堂就此走上了两条不同的人生道路。
林语堂是20世纪英语文豪,精通英、法、德语。作为一个中国人,林语堂是以英语写作而成名的。林语堂的最高评价的作品 -- 《吾国与吾民》- My Country and My People, 1935、《京华烟云》- Moment in Peking, 1939、《风声鹤唳》- A Leaf in the Storm, 1941 -- 都是用英语写的,他写作的题目大都有关中国,但他的英语才华和对英语的熟练堪比现代西方杰出作家如菲茨杰拉德(F. Scott Fitzgerald),塞林杰(J.D. Salinger),田纳西·威廉斯(Tennessee Williams) 和海明威(Ernest Hemingway) 。
1919 年,年仅23 岁的林语堂获得哈佛大学半奖学金与妻子赴美留学,在哈佛学者布利斯佩里 (Bliss Perry) 和欧文·巴比特 (Irving Babbitt) 的指导下他获得哈佛比较文学硕士学位。那时,林语堂和美国著名诗人T.S.艾略特 (T.S. Eliot) 被誉为巴比特的最具影响力的两个学生。完成学程之前他的奖学金被切断,经济情况日益恶化的林语堂于是移居法国,在法国的 YMCA 做工,之后他前往德国,在莱比锡耶拿大学(University of Jena) 完成了语言学博士学位。从 1923年到1926 年,林语堂任教北京大学英语文学教授,1926 年他出任厦门大学院长。
像几乎所有那个时代的知识分子,林语堂积极参入对当时中国社会弊病的沸沸扬扬的评论,他的文章很快就受到当时军阀的注意,于是被“狗肉将军”张宗昌赶出北京。1926 年,林语堂一家逃回厦门到厦门大学任职,之后林语堂被任命武汉国民党政府外交部的秘书。
1935年,在美国作家赛珍珠的鼓励下林语堂完成了用英语写的大著《吾国与吾民》。《吾国与吾民》之不平凡在于林语堂以英语文学家的语言技能,用幽默的文笔(很多人可能不知道,“幽默”这个名词是林语堂首创)精辟地描述他对中华文化和中华民族的炉火纯青的认知。虽然这本书写于上世纪30年代,书中对中国的洞察和前所未有的精辟描述,至今仍不过时。而且,作为半辈子在国外生活并有很深中西方文学造诣的人,林语堂能以异常客观的眼光描述中国而不觉得有必要为中国的缺点辩解。这本书优雅的语文和对中国社会深刻的描述轰动了美国,一出版很快就成了美国最畅销的书,并被翻译到其他语言。
由于他的双文化背景,林语堂在书中为我们提供很多英语和汉语思维的差异的范例。比如他说,下面的学术性很强的英语句子
There is no difference but difference of degree between different degrees of difference and no difference.
是无法用中文思维表达的。中国人必须用孟子的一句话来代替:“以五十步笑百步,则何如?”这种替代品在定义与精确性上都不如原句,尽管孟子的行文对中国人会更明白晓畅。林语堂说,像“-ness”这样的抽象名词(表示“性质、状态、程度”等等、附在形容词词尾构成的抽象名词)中文里一概没有。在中文思维里,抽象和具体概念常无分别,比如 clever 和 cleverness ,聪明,汉语都用同样两个字。中国人表达抽象概念会简单地像孟子那样说:“白马之白犹白玉之白钦”。这种抽象与具体概念的混淆与中国人的思维不善于进行分析有关。
中国人的逻辑常与私人关系联系在一起,中国法官不能把法律看作一个抽象体,而必须把它看作一个可变通的量,并具体地运用到某一个人身上,如黄上校,李少校等。于是,任何与个人联系不紧密的法律,任何不能视黄上校、李少校的具体情况而定的法律都是非“人道”的法律,所以也不成其为法律。中国的司法是一种艺术,不是科学。就是这个原因,虽然“中国头脑”能用于中国社会,但在西方却很纠结和困惑。同一个原因,“中国头脑”和科学很难兼容。
他说,中国人缺乏“社会头脑”,“公共精神”是一个新名词,正如“公民意识”、“社会服务”等概念一样,在中国没有这些物体。对中国人来讲,社会工作甚至慈善义工看起来总是在“管别人的闲事”,对他人的好意中国人总是有怀疑的态度。
中国人虽然对朋友和对熟人平常有礼,但对既非朋友又非熟人的人则不然。中国人,作为一个社会成员,对同乘一辆电车的乘客,对和自己一起排队买戏票的人,甚至对邻居都一贯采取明显敌对的态度。 引用韩非子的理论,他说,“中国今天仍然有太少的公民,大多的私人。其原因在于缺乏足够的法律保障。这与道德无关,罪恶在制度。”“ 中国今天所需要的并不是对政治家们进行道德的教化,而是给他们多准备一些监狱。在那些贪官污吏们可以大模大样地定购去横滨或者西雅图的一等舱时,谈论建立什么廉洁政府,纯粹是白费力气。中国现在所需要的既不是仁慈,也不是正直或荣誉,而是简单的法律处治,或者说是将那些既不仁慈,也不正直,也不荣誉的官员们拉出去枪毙的勇气。”
无论是 80 年前还是今天,“我爸是李刚”这种心理是典型的。
这本80 年前出版的书在今天对于很多在中国工作和生活的外籍人仍旧是必读书。一个外籍读者说,“在我工作的每一天,林语堂对中国人的深刻观察都引起我们的共鸣。”
有趣的是,有一位中国读者说,“我看的是中文版。虽然我也有一本英文版,但谁会在有中译本的情况下看英文版呢?至少我不会没那么崇洋,更何况这种书,看英文几乎完全失去了它的美 -- 我比对过文中的言辞,英文确实较中文逊色很多,将中文的美已经完全抹灭掉了。”显然,这位读者不知道,这本来是一本英文书,无论翻译得怎么好,从这本书的中文版我们无法体会到它的“原汁原味”,只有从英语原版我们才能够体会出作者的原意。
就如鲁迅的阿Q正传是一本有争议的书,中国出版社也觉得《吾国与吾民》需要通过今天的政治思想的过滤。《吾国与吾民》英语版在中国都无例外遭遇了“政治正确化”删节或篡改的命运,而所有中文版亦如此。唯一忠诚于英语原文的是 2002 年沈益洪翻译的陕西师范大学出版的中文版。
我们读这本书,不只是因为这书是中国人写的,也是因为(从语言和文学的角度来看)它是一本非常好的英语文学作品。我认为,这本书是要读英语原版的,对于任何学英语的人,读这本书的英文原版是学英语的很好方法,不过,要完全理解书中引用的中国文学和历史例子需要英语和中文版一起读。
即使林语堂不幸生在一个“错误的时代”和“错误的地方”,对中西文化交流的贡献林语堂功不可没。1975 年林语堂被提名诺贝尔文学奖,但是他没有获奖。有人认为是 20 世纪中国凌乱的政治夺去了林语堂获得诺贝尔奖的机会。林语堂1976年去世,而诺贝尔奖不追授已去世被提名者,不然他可以数次再被提名,在以后可能获奖而成为第一个华裔文学奖得主(法裔华人高行健 2000年获奖成为第一位华人诺贝尔奖得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