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功的定义, 兼谈中国社会之拜金现象
(2010 年9 月3日寄自香港)
前几天贴出的博文《财富和名声需要正式学历吗?》,引来几位网友很有思索性的评论。其中一位网友说,“财富和名声未必意味着‘成功’。”
这一句中肯并发人深省的话让我再次思考中国人和中国社会对财富和名声的态度。用财富名声衡量成功是一个普世标准,但这种现象在中国社会里最为明显,相比西方和印度社会,中国和其他东方社会对金钱的崇拜可以说是“超极端”,绝无仅有。
对比中国,西方对“成功”有多方面的定义。一个稳定的白领职业,一个中小学教师,医院的护士,普通大学教授,邮差,甚至工厂里的蓝领劳工,在自己眼里这些都是“成功”的标志。穷而从善,也是一种成功,而在中国社会,“成功”是以金钱衡量的,走进一个高档商店一看到的就是服务员的势利眼,一进门她/他们已经从头到脚把你打量好了,服务的周到要看她/他们 30 秒中对你的评估。
在中国社会里“穷人”是“失败者”;婚姻的所谓“门当户对”指的是财富;生活的最高(最神圣)的宗旨是“赚大钱”;当官是为了“发财”;父母对女儿的教诲是“爸妈辛辛苦苦养你这些年,可别嫁个穷小子啊!”就难怪女人看男人“先看他的钱,后看他的人”了。
自古以来,中国社会一向把金钱看得高高在上,古书的“此处无银三百两”是用来形容傻瓜的成语,直到现在,金钱还是衡量中国人生命价值的天平。和国内朋友谈话时,一个躲不开的问题是“你这份工作能赚多少钱?”他们全不考虑这份职业对你心灵有何价值,只要能赚大钱,心灵是可以牺牲的。
在 中国,“钱”可以买“权”,“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是空虚的原则,报刊上我们常有看到有关车祸的报道,富二代驾车撞伤行人,开头一句话就是“你的命多少钱,我买了!”似乎赔了钱,就不用对自己的良心做交代。即使在法庭上,法官也可以从赔钱而认定其“悔罪”,从而轻判。反之,一个穷人即使无罪却很有可能被认为 不“悔罪“而获得严重的法律处罚。
“权”也可以换“钱”,在中国,“官”“商”勾结,“权”“钱”交易太容易,贪官就是这样产生的。
中国社会是个拜金主义社会,以功利为起点衡量一切。为了金钱中国人可以出卖灵魂,出卖原则,出卖朋友,甚至出卖子女。中国历史有那么多汉奸就不足为奇了。
在中国,有财富的男人可以包二,三,四奶甚至N奶,有博士学位的女人为了一沓钞票可以抛弃学位宁愿当个X 奶。“贫贱夫妻百事哀”;钱是夫妻吵架最平常的原因,也是离婚最大的因素,把命运栓给一个穷男人身上,是愚蠢,就算有孩子了,谁管他们这么多,早离婚好,别浪费青春,乘青春还在尽快嫁另一个有钱人算了。
中国人为何有如此强烈的拜金主义呢?
难道艰难的历史让中国人丧失了心灵的稳定,这个已失去的稳定感只有从金钱找回来。原本应该是一种工具的金钱,已经成为最终目的,这个转移性的肿瘤,已变成主宰个人灵魂的魔鬼,被用作衡量所有价值的天平。
一个人究竟需要多少钱才足够呢?要拥有多少钱,多大的房子,几辆宝马和奔驰,才能觉得自己是个“有成就”的人,不再需要金钱来装裱自己呢?
金钱能买到世界上许多东西,但是也要知道金钱买不到的东西更多。金钱买不到自尊,买不到幸福, 更买不到充实感;一个人的伟大,并不是你有多少钱,而是你为社会做出多少贡献,而是在你面对金钱的诱惑时,懂不懂得放弃。前几周网上报告巴菲特和盖茨网罗全球富豪捐款的运动,说明富豪也需要从放弃财富来获取心灵上的充实。
也许中国社会,在最近几十年在心灵上走了反向,变得不成熟了,并一直滞留于马斯洛金字塔的最底阶层吧?
博友对这有何看法呢?
(一家之见,欢迎讨论,请多包涵,就事论事,谢谢!)
财富和名声需要正式学历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