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功的定義, 兼談中國社會之拜金現象
(2010 年9 月3日寄自香港)
前幾天貼出的博文《財富和名聲需要正式學歷嗎?》,引來幾位網友很有思索性的評論。其中一位網友說,“財富和名聲未必意味着‘成功’。”
這一句中肯並發人深省的話讓我再次思考中國人和中國社會對財富和名聲的態度。用財富名聲衡量成功是一個普世標準,但這種現象在中國社會裡最為明顯,相比西方和印度社會,中國和其他東方社會對金錢的崇拜可以說是“超極端”,絕無僅有。
對比中國,西方對“成功”有多方面的定義。一個穩定的白領職業,一個中小學教師,醫院的護士,普通大學教授,郵差,甚至工廠里的藍領勞工,在自己眼裡這些都是“成功”的標誌。窮而從善,也是一種成功,而在中國社會,“成功”是以金錢衡量的,走進一個高檔商店一看到的就是服務員的勢利眼,一進門她/他們已經從頭到腳把你打量好了,服務的周到要看她/他們 30 秒中對你的評估。
在中國社會裡“窮人”是“失敗者”;婚姻的所謂“門當戶對”指的是財富;生活的最高(最神聖)的宗旨是“賺大錢”;當官是為了“發財”;父母對女兒的教誨是“爸媽辛辛苦苦養你這些年,可別嫁個窮小子啊!”就難怪女人看男人“先看他的錢,後看他的人”了。
自古以來,中國社會一向把金錢看得高高在上,古書的“此處無銀三百兩”是用來形容傻瓜的成語,直到現在,金錢還是衡量中國人生命價值的天平。和國內朋友談話時,一個躲不開的問題是“你這份工作能賺多少錢?”他們全不考慮這份職業對你心靈有何價值,只要能賺大錢,心靈是可以犧牲的。
在 中國,“錢”可以買“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是空虛的原則,報刊上我們常有看到有關車禍的報道,富二代駕車撞傷行人,開頭一句話就是“你的命多少錢,我買了!”似乎賠了錢,就不用對自己的良心做交代。即使在法庭上,法官也可以從賠錢而認定其“悔罪”,從而輕判。反之,一個窮人即使無罪卻很有可能被認為 不“悔罪“而獲得嚴重的法律處罰。
“權”也可以換“錢”,在中國,“官”“商”勾結,“權”“錢”交易太容易,貪官就是這樣產生的。
中國社會是個拜金主義社會,以功利為起點衡量一切。為了金錢中國人可以出賣靈魂,出賣原則,出賣朋友,甚至出賣子女。中國歷史有那麼多漢奸就不足為奇了。
在中國,有財富的男人可以包二,三,四奶甚至N奶,有博士學位的女人為了一沓鈔票可以拋棄學位寧願當個X 奶。“貧賤夫妻百事哀”;錢是夫妻吵架最平常的原因,也是離婚最大的因素,把命運栓給一個窮男人身上,是愚蠢,就算有孩子了,誰管他們這麼多,早離婚好,別浪費青春,乘青春還在儘快嫁另一個有錢人算了。
中國人為何有如此強烈的拜金主義呢?
難道艱難的歷史讓中國人喪失了心靈的穩定,這個已失去的穩定感只有從金錢找回來。原本應該是一種工具的金錢,已經成為最終目的,這個轉移性的腫瘤,已變成主宰個人靈魂的魔鬼,被用作衡量所有價值的天平。
一個人究竟需要多少錢才足夠呢?要擁有多少錢,多大的房子,幾輛寶馬和奔馳,才能覺得自己是個“有成就”的人,不再需要金錢來裝裱自己呢?
金錢能買到世界上許多東西,但是也要知道金錢買不到的東西更多。金錢買不到自尊,買不到幸福, 更買不到充實感;一個人的偉大,並不是你有多少錢,而是你為社會做出多少貢獻,而是在你面對金錢的誘惑時,懂不懂得放棄。前幾周網上報告巴菲特和蓋茨網羅全球富豪捐款的運動,說明富豪也需要從放棄財富來獲取心靈上的充實。
也許中國社會,在最近幾十年在心靈上走了反向,變得不成熟了,並一直滯留於馬斯洛金字塔的最底階層吧?
博友對這有何看法呢?
(一家之見,歡迎討論,請多包涵,就事論事,謝謝!)
財富和名聲需要正式學歷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