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办公厅和国务院办公厅近日发出《关于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受到内地网民和舆论的普遍讚扬。但据《瞭望》新闻周刊报道,一直鼓吹为官员财产申报立法的前全国人大代表王全杰做的一项调查显示,97%受访官员反对「个人财产申报」。有学者指出,不能将反贪防腐寄希望于官员的自觉行动。 国家行政学院教授竹立家表示,人们担心这个规定会成为「形象工程」,是可以理解的,之前很多地方也搞过类似的规定,廉政守则、各种反腐文件等等都出了很多,但实际效果是,公众既无法过问,更无法监督。 看了这样的报道,俺觉得那些学者教授不是世界上顶级的专家就是唐骏那样的野鸡,因为他们说出来的是中国幼儿园娃娃都明白的大实话,可又没有给党中央任何实际的献策。 俺头上有正规的家鸡毛。兹本着爱党爱国的赤胆忠心,勇敢献策。
官员申报财产实施方案A: 由下而上,结合实际,由点带面,稳步推行 具体操作: 乡镇首长:个人与家庭财产不得超过当地最大富豪。 县市首长:个人与家庭财产不得超过当地最大富豪一半。 省部级首长:私有财产必须低于辖区最大富豪一半。 中央首长与国家领导人:个人与家庭财产取全国富豪财产中值,超额归国库,不足者国库补足。 公布与监督:令国家与地方各级统计局根据民意随时对官员首长的私有财产作出数据调整,可以根据国家统计局修改统计数字的惯例与方式随时修改公布,必要时可以象发布天气预报一样,每天公布并预报未来一周动态。由中央监督地方,下级逐级上报数据,上级逐级校正调整修改数据,保证所公布之数据符合民意和国家利益。
方案B: 从上而下,一揽子清明廉政建设 国家领导人:工资为国家标准失业救济金八倍,从上往下到乡镇首长,定八级。 此工资为国家标准法律公布之名义工资。国家公务员其他一切用度开支,均由中央与地方财政拨款,拨款提款用度审核报销,由第一把手全面负责亲自处理。 根据保守党和国家机密的党章誓言与国家法律,所有国家政府公务开支均为党和国家机密,保守机密,人人有责。泄露盗窃国家与政府机密,党纪国法不容。 以上是俺痛饮了三杯苦咖啡之后,研究万国现状和中国百朝历史的科研成果结晶。如果党和国家还难于采纳实行的话,俺下面就要斗胆进言讲丑话了: 官员公布财产,并受法律舆论和选民监督,是民主共和社会的基本标志之一和民权保障的核心。中共官员公布财产,是跟当年慈禧太后维新变法一样,迈不过去的坎。哪怕皇帝小儿想迈步,太后王爷都不会饶他。这道坎,迈过去就没有大清了。迈不过去,大清就是大清到死。现在的中央英明,采取的是符合国民意愿又合乎世界潮流的美观大方万全之策:在地上用粉笔画一道坎,全党官员朝服整齐地甩手提腿迈坎儿,这样的操练可以表演个七八年,直到神州大地震,大厦倾覆,那坎儿就不用迈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