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權獨立的中華民國政府在70年前將大陸地區的治權丟失給了反叛的黃俄份子,目前中華民國政府的治權僅及台澎金馬地區和東沙、太平等南海島嶼。 中華民國是否需要畫蛇添足宣告獨立?不需要。 中華民國政府是否需要申明、限定其治權範圍和憲法責任?有必要。否則,中華民國政府即有違憲之罪。中華民國政府既不能即時依照中華民國憲法保障大陸地區人民之公民權利,又非正在實質努力清除黃俄匪幫之禍以恢復大陸地區人民之中華民國憲法權利的過程中,這不是違反中華民國憲法又是什麼? 連馬之類所謂統派,以不能堅持中華民國的憲法原則,二不敢向竊據大陸地區的黃俄匪幫申張“三民主義、主權在民”的政治主張,三膽怯畏懼不敢不願保衛台灣地區的中華民國人民,反而是為一口嗟來之食,背叛淪陷地區的中華民國人民,出賣自由地區的中華民國人民的利益。可嘆可笑,可恥可悲! 在我一個旁觀者看來,中華民國政府治理台灣地區的政治、經濟、文化成就,充分證明了接受現代文明標準、融入國際主流社會可以帶給華人社會的巨大進步和提高。三四十年來台灣民主政治的長足發展,令全世界矚目,是甩在黃俄匪幫及其狗腿子臉上最響亮的耳光。“中國人/華人素質低,不適合搞民主”的謬論在事實面前不攻自破。 對大陸地區人民來說,最最理想的政治前途自然是恢復中華民國政府的治權,讓大陸人民享有台灣人民一樣的公民權利,依據中華民國憲法選舉、監督管理國家事務的政府和官員,把自己的命運和福祉掌握在自己的手裡。 然而,面積超過台灣地區250倍,人口超過台灣地區65倍的大陸,其前途不可能靠小小的台灣來改變。天只救自救者,大陸人也只能自己尋找自己的前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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