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权独立的中华民国政府在70年前将大陆地区的治权丢失给了反叛的黄俄份子,目前中华民国政府的治权仅及台澎金马地区和东沙、太平等南海岛屿。 中华民国是否需要画蛇添足宣告独立?不需要。 中华民国政府是否需要申明、限定其治权范围和宪法责任?有必要。否则,中华民国政府即有违宪之罪。中华民国政府既不能即时依照中华民国宪法保障大陆地区人民之公民权利,又非正在实质努力清除黄俄匪帮之祸以恢复大陆地区人民之中华民国宪法权利的过程中,这不是违反中华民国宪法又是什么? 连马之类所谓统派,以不能坚持中华民国的宪法原则,二不敢向窃据大陆地区的黄俄匪帮申张“三民主义、主权在民”的政治主张,三胆怯畏惧不敢不愿保卫台湾地区的中华民国人民,反而是为一口嗟来之食,背叛沦陷地区的中华民国人民,出卖自由地区的中华民国人民的利益。可叹可笑,可耻可悲! 在我一个旁观者看来,中华民国政府治理台湾地区的政治、经济、文化成就,充分证明了接受现代文明标准、融入国际主流社会可以带给华人社会的巨大进步和提高。三四十年来台湾民主政治的长足发展,令全世界瞩目,是甩在黄俄匪帮及其狗腿子脸上最响亮的耳光。“中国人/华人素质低,不适合搞民主”的谬论在事实面前不攻自破。 对大陆地区人民来说,最最理想的政治前途自然是恢复中华民国政府的治权,让大陆人民享有台湾人民一样的公民权利,依据中华民国宪法选举、监督管理国家事务的政府和官员,把自己的命运和福祉掌握在自己的手里。 然而,面积超过台湾地区250倍,人口超过台湾地区65倍的大陆,其前途不可能靠小小的台湾来改变。天只救自救者,大陆人也只能自己寻找自己的前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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