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中明搶的一個具體例子就是房地產。1949年之後幾年之間以全民所有制/公有制收去幾乎所有私人地產房產,在其後一系列運動中把殘羹也沒收。普天之下皆黨土。然而,在8964之後,把這些以社會主義公有制名義收的地,以資本主義方式和發達資本主義國家價格來變現,大頭由各級政府和中共權貴得,中頭由房地產公司的(很多還是權貴的白手套),小頭由某些散兵炒房者得。使大眾成房奴是我黨割韭菜的重要方式。
如此相對,歐洲殖民者在北美大陸以各種方式奪取土著的土地。然而,有幾點根本不同: 1. 印第安人以游牧和打獵為主,並無明確土地所有權的概念。 2. 歐洲殖民者有通過購買的方式從印第安人部落購買大面積的土地。 3. 印第安人到最後還是有保留地。
當然,歐洲殖民者在北美對土著的的所作所為,不是高大上的,有很多陰險計謀,血腥的和直接搶奪的(驅逐到保留地)。只有加拿大處理得比較人道,即使從今天的角度來看。
歐洲殖民者在南亞次大陸和東南亞這些已經有成體系地權概念的地區,基本尊重原來的土地所有權。
所以,有人說中共的統治是內殖民,是很有道理的。此內殖民統治,比起歐洲殖民者的殖民統治,更殘酷,搶奪得更勁,還能令韭菜贊鐮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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