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扯《金瓶梅》(8)西门庆的某些好品行 中国人自古就有一个传统,就是用二进制的思维来看人,先把某人按一个“好人”或“坏人”的帽子,然后就是对“好人”只说好话;对其中的“坏人”只说坏话。但大千世界中,人的品行从来就不是这样简单的。君子极少。就是真正的君子,某些品行可能也不是太好。另外,好和坏的标准对所有的人从来就是不会一致的。一个坏透了的人,他眼中的“好人”,几乎可以肯定是坏人。在网上,那些咒骂屈原、司马迁、杜甫、苏轼、司马光、范仲淹、岳飞、陆游、文天祥、史可法、袁崇焕等等人的一定是内心极其卑鄙龌龊的家伙。我自然不是说,那些人的所有品行全是好的,不能批评。 今天,俺来扯一下西门庆的某些品行。 《金瓶梅》中的西门庆是反面人物,这个没有什么怀疑的。他买通官府,以强欺弱,对人心狠手辣,就连对待捡了潘金莲的一只臭鞋的一个十一二岁的孩子,西门庆一顿暴打,把那孩子打得嘴角流血,昏死过去。这完全是地痞流氓的行为。那么,是不是他所有的品行都是坏透了?今天俺就扯几处从当时老百姓眼中看来,西门庆的某些也许会被称为好的品行。 首先,西门庆拼命地捞钱来养家。西门庆的发家是从放“官债”开始的。所谓的“官债”大概是以官方的名义或通过官方的手放高利贷。这个自然是高利润。谁敢赖账,官府可不是吃干饭的。西门庆后来又开了个生药铺。因为他住在运河边上,所以生意兴隆。再后来,西门庆另开了一间缎子铺就是卖布料的商店。还有绒线铺。西门庆一旦有发财的机会,他绝对是不会放过的。听说有倒卖盐引的买卖,他立即行动,紧抓到手。 西门庆对抓买卖的手段可谓是“稳准狠”。 西门庆的这种行为和只知道吃喝嫖赌、根本就不会或不想赚钱的恶棍来比,应是好品行。 第二点是他对他的某些“朋友”还是讲“义气”和“信用”的,至少在某种程度上是这样的。他结交的十个帮闲朋友全是些懒汉加笨蛋。他们基本上是无法维持自己的温饱。在《金瓶梅》的时代,明帝国的人口早已爆炸,可能达到一点几个亿或接近二亿的数量级(明帝国实际上是在人口爆炸的气浪中,加上地狱一般的邪恶的专制独裁,再加野兽一样的道德水准中灭亡的)。一般百姓的日常食物消费对他们来说是沉重的负担。西门庆的那些“朋友”经常去“看哥”,真正的目的是到西门庆家蹭饭吃。他们每次去,西门庆基本都是管他们吃个饱。有时临走,他们还带些食物走,或“偷”些走。西门庆一边骂他们是“狗才”,一边还是供应他们吃的。刘邦曾带着几个朋友到哥哥家蹭饭吃,他大嫂用力刮饭锅,楞是把刘邦轰走了。西门庆对他的那些朋友可绝对没有那样干过。 在华子虚被本家人告上法庭,要分财产时,李瓶儿拿出三千两白银叫西门庆去东京买通高官。西门庆虽然早就垂涎李瓶儿的银子,但他还算诚实地告诉李瓶儿只需一半就够了,那里需要那么多。当华子虚完结了官司后,家产都被卖了,无房子住。西门庆本想用李瓶儿放在他那里的剩余的银子为华子虚买一所房子。这次反倒是李瓶儿冷酷无情地、坚决不让西门庆把银子拿出来。好人做的事可不总是“好事”。这应算是一例。 这说明西门庆对待他的那些酒肉朋友还没有完全把良心丧尽。 西门庆的那些帮闲朋友和他拉拉扯扯的目的就是想法从他身上捞点油水,他们压根就没有丝毫想帮助西门庆的意思。西门庆一死,他们立即设法算计西门庆的那些寡妇们及财产。 他的朋友吴典恩(就是没有一点恩情的意思)急需用银子,自己已写好了借据,标明了利息多少。西门庆痛快地答应了,但拿起笔把利息一项抹去了。就是这个吴典恩在西门庆死后,对西门庆的家人下狠手整。那就是作者为什么给他一个名字叫“吴典恩”。 第三点是西门庆对待某些文人还是能表现出某种尊重,尽管西门庆自己是个泼皮无赖。这可能是因为明帝国的官员都是来源于文人考八股而得来的,所以西门庆对那些文人中的成员还有几分敬畏或巴结的意思吧。 他雇了一个文人温秀才为他的私人秘书。后来这个温秀才吃里扒外,把西门庆家的私密事告诉外面的人,并且此人还是个娈童癖,受害人是西门庆家的小奴隶。西门庆知道后,自然是赶温秀才回家。按照西门庆的行事方式,他会当面把那个秀才痛打一顿;或者让别人把他打个半死或全死,也可以让官府的人把他关进监狱,或干脆整死(当时,西门庆是锦衣千户,作者好像故意去掉一个“卫”字,以免有影射当时政治的嫌疑)。这次,西门庆那些手段都没有用,而是让家里的奴隶去告诉他另搬一所房子住。当温秀才欲去见西门庆时,他只让下人告诉他不在家,不给那个温秀才当面的难堪。 在西门庆当上官后,他自然是贪赃枉法,欺压百姓。他在办理某些案件时,还有一丝良心,特别是涉及到偷情方面的女人,也许是西门庆对她们还有几分同情。 西门庆曾讲给李瓶儿听一件事:“昨日衙门中问了一起事。咱这县中过世陈参政家。陈参政死了,母张氏守寡。有一小姐,因正月十六日在家门首看灯。有对门柱的一个小伙儿,名唤阮三,放花儿。看见那小姐生得标致,就生心调胡博词、琵琶,唱曲调戏他。那小姐听了邪心动,使梅香暗暗把这阮三叫到门里,两个只亲了个嘴,后次竟不得会面。不期阮三在家思想成病,病了五个月不起。父母那里不使钱请医看治,看看至死,不久身亡。有一朋友周二定计说:陈宅母子,每年中元节令,在地藏庵薛姑子那里,做伽蓝会烧香。你许薛姑子十两银子,藏在他僧房内与小姐相会,管病就要好了。那阮三喜欢,果用其计。薛姑子受了十两银子。在方丈内,不期小姐午寝,遂与阮三苟合。那阮三刚病起来,久思色欲,一旦得了,遂死在女子身上。慌的他母亲忙领着女子回家。这阮三父母怎肯干罢,一状告到衙门里,把薛姑子、陈家母子都拿了。依着夏龙溪,知陈家有钱,就要问在那女子身上。便是我不肯,说女子与阮三虽是私通,阮三久思不遂,况又病体不痊,一旦苟合,岂不伤命。那薛姑子不合假以作佛事,窩藏男女通奸,因而致死人命,况又受赃,论了个知情,褪衣打二十板,责令还俗。其母张氏,不合引女入寺烧香,有坏风俗,同女每人一拶,二十敲,取了个供招,都释放了。若不然,送到东平府,女子稳定偿命。” 这一段情节,在崇祯本中完全被删除。大概是改写者认为,西门庆是坏透了的家伙,岂能描写他如何行好事? 从西门庆的叙述中可以推断出,在这种案例中,该女子就会被处死,那个男的明明是意外而死。明帝国的法律是多么残酷无人性! 其中说的夏龙溪,可是比西门庆还坏上十倍的家伙。他的名字的谐音是“虾龙戏”、还是“瞎龙溪”,我无法猜准那个是作者的意思。他是丝毫良心都不存在的。后来,就是这个黑心的家伙,升了官。西门庆没有升上,大概是黑心方面,他比夏龙溪还逊色。 如果你从此点推断出我喜欢西门庆,那你的头脑又恢复到二进制的状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