犧牲二字剖析 漢語中有一個詞是“犧牲”,本來是“犠牲”。《說文解字》中說:“牲,畜牲也。從牛產聲。”“犠,宗廟之牲也。從牛羲聲。”現代的一個詞是“犧牲”,供祭祀用的純色牲畜。 我們這個星球上幾乎所有的民族,所有的宗教都曾經幹過,就是把各種牲畜殺死來祭祀,有時還用人。就是今天,有的民族還會殺人來祭祀。 人類為什麼會這樣干?好像是人類認為神(那自然是各種各樣的神)是可以賄賂的,他們就殺害生命讓神高興。神為什麼喜歡殺害生命,我一直沒有搞懂。 反正,人類的許多成員都幹過殺害生命來祭祀的,這是沒有疑問的。 把動物拉到祭台上殺了,甚至還進行焚燒。那樣的動物就叫“犧牲”,這是廣義上的意思。狹義的是祭祀用的純色牛。神喜歡殺害純色的牛。 我的觀點是,那些被殺的犧牲實在是毫無意義地死了。 現代把犧牲作動詞。《詞典》上說:“為了正義的目的捨棄自己的生命。”這顯然是褒義。但在我的眼中,每當說什麼人犧牲了,在我的頭腦中顯現的就是某人像祭祀台上的動物被殺了一樣沒有任何意義。這是個頑強的觀念,無法消除。 我一般避免使用這個詞“犧牲”。我要褒獎什麼人的死,我會用他“殉國”了,為國家死了,或者為了他人死了。 該死的“犧牲”一詞,你還是見鬼去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