抢劫、杀人和吃人的公主儿子 过去,皇帝的女儿被称为公主。有至高无上的皇帝老爹作后盾,公主一般是极高傲的。公主会对其他人小心谨慎、彬彬有礼,不能说绝对没有,恐怕也是很罕见的。公主的家人通常也会是很高傲的。 今天介绍一位抢劫、杀人和吃人的公主儿子。 武则天晚年,大臣发动军事政变,逼武则天退位。扶植太子登基,那个就是唐中宗李显。李显基本是个糊涂虫。他的皇帝仅当了五六年,就被韦后和安乐公主毒死了。那个野心勃勃的韦后,想效仿武则天。可惜,她的头脑太简单了。李隆基发动军事政变,姓韦的家族大部分被收拾了。 李隆基后来自己当了皇帝,就是唐明皇。 在李隆基时代,发生一件极其古怪的案件:“鄎国公主之子薛谂与其党李谈、崔洽、石如山同于京城杀人,或利其财,或违其志,即白日椎杀,煮而食之。其夏事发,皆决杀于京兆府门,谂以国亲流瀼州,赐死于城东驿。” 这个鄎国公主就是睿宗的女儿,他和李隆基是同父异母(估计的)的姐妹关系。她的儿子和一伙同党在长安杀人。“或利其财,或违其志”,其中的“或”是有人,就是someone的意思。大概是指:有人花钱买命,把钱给薛及同伙。有人“违其志”,这个“其”应当是薛及同伙,就是有人没有达到薛及同伙的要求,他们就把受害人杀了,并且煮了吃掉。中国的古文是很有意思的,就连甲骨文我都读过,但对上述的一句话的解释,我不敢保证是正确的。所以,我用“大概”一词来描述。 姓薛的及同伙一定不会因为饥饿才吃人的。至于他们吃人的动机,大概研究犯罪心理的专家可能感兴趣。 当这个案子被发现后,那个公主的儿子薛谂因为是皇亲,居然仅判为流放。后来大概觉得太轻了,“赐死于城东驿”,那就是皇帝派人叫他自己了断。在城东驿,就是他刚出发准备去外地作流放的打算。 至于薛的其他同党的命运如何,可以肯定的是:被处死了。 历史上许多的案子是令人毛骨悚然的。 最后,随便提一句,这个鄎国公主在《新唐书》中说,她先嫁了薛儆,后又嫁了郑孝义。至于那个薛儆是死了,还是被杀了,历史书没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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