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励之』哲学是物理学的工具
By 方励之
深山兰注:1988年,方励之先生在中国出版过一本小书《哲学是物理学的工具》。书中收录的是方先生发表在许多报刊上关于科学的随笔。我找到了该书。《哲学是物理学的工具》是该书中的一篇。在该篇文章的题目下有脚注曰:“此文是为《科学家论方法》第二辑的序文,该书由周林、殷登祥、张永谦主编,内蒙古人民出版社1985年出版。”
我个人认为,方先生的“哲学是物理学的工具”的本意大概是指:在某种意义上讲,物理学家们必须借助某种哲学的思辨方法,去思考物理中的问题本质。这种启发,有时是很有效的。方先生在别的文章中明确说过:“自然科学的研究,尤其是基础理论的研究生离不开哲学的。选择方向,确定课题,寻找方法,都离不开哲学的思考”。他曾说过,我们这些涉及到量子力学的人都知道,撇开哲学,许多概念是无法思考的。
方先生已经作古。打印此文,以纪念方先生。
方先生千古!
我自知并不具备为他人的书题词作序的资格,特别是为这本尽列圣贤之言的书。殷、张两位编者执意要我写,我想可能是因为,他们受到当前潮流的左右,一定要找一个50岁以下的中“青”年为之“装点”一下吧!不过,“装点”方法并不是科学家的方法,不如借这个机会发表一点坦率的意见。
这“一点坦率”就是:不要迷信所谓的”“最高”“指导科学研究的原则”,这种“最高原则”方法并不是科学的方法。诚然,在开始着手一项研究的时候,人们都很需要也很希望找到指导,找到可能的出发点,可能的探索方向。所以,研究者所渴望的指导,其实质就是研究方法或研究途径。一种“指导原则”无非就是提供一种方法,或一种途径,这对于任何研工作自然都是需要的。问题只在所谓的“最高”。对于“最高”之类,我们都有过直接的感受,因此对它务必十分小心。
常听说“哲学史科学研究的指导”。如果这句话的含义是,哲学可以提供有效的方法,是科学研究的有用工具,我是赞同的。如果它的含义是,哲学与科学研究的关系是指导者与被指导者的关系,我是不同意的。如果进而认为存在着指导科学研究的“最高”哲学原则,那就更是错误的。
它之所以错误,首先因为它不符合科学发展的史实。以物理学为例,它的发展曾得益于不同哲学流派,而并非万能的“最高指导”的结果。开普勒追求行星运动的和谐,是从毕达哥拉斯主义那里得到的启示;牛顿坚持经验论来发展他的理论,以致整个经典物理学的研究方法都涂有实在论的色彩;量子论的成功则应归属于实在论;广义相对论的创立有极明显的唯理论的印记;今天的物理学,正在追求着超对称、超统一,似乎又回复到开普勒对和谐的追求了。可见,当物理学在寻找作为工具和方法的哲学时,从来也不拘泥于一种“最高哲学”。因为,工具的价值就在于使用,物理学家的标准是,哪种哲学提供有用的方法就去用它。哲学与物理学之间的这种关系,爱因斯坦曾生动地描述过:
“从一个有体系的认识论者来看,他(指物理学家)必定像一个肆无忌惮的机会主义者:就他力求描述一个独立于知觉作用以外的世界而论,他像一个实在论者;就他把概念和理论看成是人的精神的自由发明(不能从经验所给的东西中逻辑地推导出来)而论,他像一个唯心论者;就他认为他的概念和理论只有在它们对感觉经验之间的关系提供出逻辑表示的限度内才能站得住脚而论,他像一个实证论者;就他认为逻辑简单性的观点是他的研究工作所不可缺少的一个有效工具而论,他甚至还可以像一个柏拉图主义者或毕达哥拉斯主义者。”
可见,对于物理学家来说,哲学是他的一种工具,就像数学也是物理学家的一种工具一样。物理学中包容着许多不同的数学贡献,却不存在一种“最高”数学。物理学中包容着许多哲学流派的贡献,但也不存在一种“最高”的哲学。实际上,大凡是真正的科学,都不会自称为“最高”的。
我很欣赏本书编者的工作,他们提供我们一分难得的科学方法论的素材,它是一分颇有价值的史料。它的价值之一就是证明,不仅物理学的方法,而且其他学科的方法都包含着不同时代人类的创造,而不是某种“最高原则”的指导的结果。
我们盼望着更地看到本书的第三辑、第四辑,希望它提供更多的史料来证明,科学研究方法中的一条,就是不盲从于什么万能的“最高”。所谓的马克思主义哲学是“指导科学研究的最高原则和方法”,这种说法本身就同马克思主义的原则不自洽的,是一种盲从和无知。马克思主义也是一个时代的产物,它不可能替代前马克思时期的整个科学创造,虽然它吸收过这些创作成果;它也不可能概括今天的整个科学。科学的本性是发展的、创造的、不断超越自身的,对于马克思主义来说,也并不例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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