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王立军去美国领事馆行为的几点分析 美国国务院已经证实,王立军去过美国领事馆。后来自己离去。但美方不愿评论他是否要求政治庇护。这个好理解。对于此类事,美方说的越多,引起的麻烦越多。所以,索性什么也不说。 那么,王去美国领事馆干什么去了? 他是去公干吗?去讨论要求引渡逃到美国的贪官吗?那是中国政府和美国政府之间的事。那远远超出了王的职权范围。他一个小小副市长的手就是接上八百杆子也打不到那里。 那么是私事吗?他能有的私事,无非的获得美国签证一类的活动。那需要到专门的窗口办理就行了,无需他进入领事馆内部房间。很显然,他的举止和这些事不符。 那么,他可能是去卖情报吗?卖情报一类活动都是偷偷摸摸地进行的,他不会傻到直接去领事馆。那不是自杀吗?领事馆的大门口至少有几台摄像头监视着。其录像直接存在硬盘上。作为公安局长,他不会不知道。他想进入领事馆,而“他”人又不知道,他不会傻到那个地步吧? 他去领事馆是会见私人朋友吗?他的举止和中共官员的习惯根本不符合。 这些行为大概都可以排除了,那么剩下的只能是媒体猜测的那样:他去领事馆是试图要求美方政治庇护了,至少这种可能性最大。当然,这是我们的推测。 我们进一步对他作一番心理上的推测。他所以选择去申请政治庇护,大概是他认为,他本人没有亲自去杀人放火,不是“刑事罪嫌疑人”,所以他就是政治犯的“候选人”(这个词是俺刚发明的!)。美国就极可能给他提供政治庇护。他大概认为美国是垃圾收容站啦! 这是中共许多狡诈而阴险,其实在文明世界看来是愚昧而荒唐的官员们可笑的思维方式。 王立军既然想到美国的领事馆寻求政治庇护,他自然认为有可能被批准,他才会这样干的,至少,有几分成功的机会,那怕这种机会很微小;若他认为这是根本不可能的,他绝对不会去做的。 然而,这样的机会对他而言,根本就不存在!更糟的是他根本认识不到这一点! 在英美法的国家中,有一种基本的价值观,就是:若对犯罪嫌疑人没有做合乎文明世界司法制度认可的审判,就将犯罪嫌疑人处决,那些执行人几乎就是谋杀犯(头脑简单的人立即想到美国曾用无人机直接击毙美国的恐怖分子,叫嚷美国违背了宪法云云。那真是胡言乱语!恐怖分子采取隐蔽的手段,对美国公民及其他民众突然袭击。这是战争行为。在战场上,是不需对敌人先进行审判,才将其击毙的。那些这样叫唤的律师们连这一点都没搞懂!谁说律师总懂法律?)。这不管他是主动干的,还是执行上级的命令。只有他和这一类的事一沾边,那么他就从可能的政治庇护中被排除了。 假设纳粹冲锋队的希姆莱要求到美国获得政治庇护,美国政府会批准吗? 王立军显然不知道,在上个世纪的三四十年代里,苏联叛逃到美国的克格勃的特务,他们对美国极有情报价值。美国政府对他们都不愿接纳,对他们不理不睬。至少不愿庇护他们! 王立军显然是符合这一类人的定义的。 这不是我们事后装聪明人,我们有充分的根据和理由这样作出判断。 如果某人仅发表言论(那些头脑简单,甚至是没有头脑的人,立即想到,只要是说一说话,没具体干什么,就是言论自由!那是白痴们的想法。如果你的言论直接导致暴力的结果,那么你的那些言论就不在宪法的保护之列!关键点是“直接”,而不是间接。这是民主社会和独裁社会的根本分歧所在。独裁政权要求是言论的“间接”效果,那就是他可以把人的言论产生的后果无限地延伸。你抨击了现政权,你就是进行暴力活动!这就是一切独裁社会的推理方式。而民主国家只承认言论的直接后果。不信,你试一试看!你公开呼吁在某个时刻去大街上炸毁某家银行的大楼!你刚呼吁完,警察就会立即去你家,给你带上两只手表!就算你在网上用匿名的方式。你的匿名仅对百姓而言的,对进行犯罪调查的组织来说是透明的!就是你会用什么代理服务器一类的小手段!这在设计互联网的时候就早想到了。),如赞成民主一类的言论,就被独裁政权追捕。若他向美国当局申请政治庇护,那是有可能(注意:仅仅是“可能”)被批准的。具体的个案,那取决于复杂的国际间的考量及维护其基本价值观之间的平衡,才能做出决定。 王立军显然和这一类人不符。 在国际法上,美国在外国的领事馆,院内的土地是美国领土。很自然,中国在美国的领事馆院内的土地是中国领土。领事馆围墙内,所在国若没有充分的理由,是不能擅自入内的。否则,将被视为对他国领土的侵犯。 美国的领事馆若批准某个人的政治庇护的要求后,他只能呆在领事馆的院内。若他想到美国的本土去,那就是必须经过所在国的领土。一般情况下,这样的行为必须得到所在国家的批准,至少是默许。 王立军想得到中共的同意,那怕是默许他离开中国,那是可能的吗? 不管发生什么,有一点可以肯定,王立军的下场一定很悲惨! 看看汉武帝的酷吏们和史大林的杀手们最后(注意:不是中间,更不是开始时)的下场就知道了! 若你看不明白这一点,还要和独裁者们一起上窜下跳,那你就是到老虎的牙齿上跳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