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薄公子聲明的一點分析
那位薄公子在什麼報刊上發表一個聲明。這個聲明很有點意思。
我們僅看到翻譯本,我們在紐約時報的網站上也沒有找到英文版本。我們不知道這個翻譯是否準確,我們假設這個翻譯本沒有太根本性的錯誤。
“自從他們切斷我與父親和母親的聯繫以來,已經18個月了。我只能猜測他們所受秘密拘禁的條件,以及他們各自忍受的孤獨逆境。我希望,在我父親即將面對的審判中,他能得到機會來回應對他的批評並為自己辯護,不會受到任何形式的約束。然而,如果我父親的默然順從或我母親的進一步合作已經成為我獲得平安的條件,判決顯然不會具有任何道德分量。
我母親已被禁言,孤立無援,無法回應投機的誹謗者對她聲譽的肆意攻擊。2006年,她的健康狀況突然惡化,隨後深居簡出,自那以後,她已經克服了常人難以想象的艱難。我知道她會一如既往,以尊嚴和沉着氣度化解她遭到的一切指控,雖然這並不能絲毫減少我對她健康狀況的擔憂。”
他發表聲明的本意,欲達到這樣的目的:在西方價值觀的人看來,他是一個正直的人;在中國人看來,他也是一個好人。要同時達到這樣兩個目的,有相當的難度。
他的那句話:“如果我父親的默然順從或我母親的進一步合作已經成為我獲得平安的條件,判決顯然不會具有任何道德分量。”實在有點古怪。這雖然是個假設句,說是如果他的父親和母親在法庭上和他們合作,以換取他的平安,但它體現的意識卻是很驚人的。他“不平安”是什麼意思?無非是指中共搞株連,追捕他。如果他在中國,被株連或迫害倒是完全可能的。他現在是在美利堅合眾國的土地上。中共派人去暗殺他的可能很小。老共可能曾幹過此類的事,但到外國的土地上暗殺一個被收拾了的人的家屬,好像很罕見。那麼,剩下的一種可能就是中共向國際刑警組織發紅色通緝令追捕他。那樣的話需要提供國際上能接受的證據:他犯有刑事罪(非政治罪)。人家才會動手追捕他。他自己感覺到的不平安,排除了前面的那個原因外,只能是這個了。那麼,他的話中就透露了這樣一個意識,中共可能追捕他,如果中共想干的話。這就意味着:他暗中認定自己是涉案人,按照中共的法律。
按照中共的法律,一個人犯了貪污罪,而他的家屬揮霍了貪污的錢款,又不退贓,那麼,他就是涉案人。這是確實的,雖然具體的罪名,我不清楚。
薄公子的這句話,除了上述的意識外,還能提供別的嗎?
他最後說:如果那樣的話,判決顯然不會具有任何道德分量。任何國家的法律判決,絲毫沒有直接求助於道德的意味,只靠它的審判程序是否公正,判決是否正當及司法系統在公眾眼中的地位如何而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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