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類不受制於生物規律嗎?
俺曾在網上一篇文章的後面跟帖,胡亂扯了幾句話。胡魯網友說:你別把人往動物群里歸,行嗎?老實說,他準確地把握了俺想表達的觀點。不過有一點,俺可不敢貪天功為己有,我的那些觀點,僅僅是我重複了生物學家們的某些話罷了,或者據此而作的引申。
英國生物學家Desmond Morris於1967年出版了《裸猿三部曲》——《裸猿》(Naked Ape)、《人類動物園(我想,這個名字的翻譯得不好,容易使人誤認為是描述社會中的動物園的。這不是原作者的意思。此名應當翻譯成“人類的馴養園”一類的詞)》(The Human Zoo)、《親密行為》(Intimate Behaviour)。他在1994年重版此書,聲稱一字不改。
他在書中聲稱:“我在本書裡始終強調,儘管技術在飛躍發展,人類仍然是相當簡單的生物現象。儘管人類有着恢宏的思想,高高在上的自負,我們仍然是卑微的動物,受制於動物行為的一切基本規律。……我們容易沾沾自喜,認為這一切絕對不可能發生,認為我們與眾不同,可以不受生物規律的制約,其實不然。”他反覆強調:“我們仍然是大千世界裡的生物學現象,我們仍然受制於生物學規律。”
為了強調他的此觀點,他故意把人類稱為“裸猿”。他說:“對此,我只能向你保證,我無意貶低人類。”
他作細節分析:“人類作為動物的生物屬性塑造了人類文明的社會結構,而不是相反,人類文明的社會結構決定了人類的生物屬性。”
它最後告誡讀者:“你是曠世無雙、無與倫比的物種里的一員,請理解你的動物本性並予以接受。”
其實,奧地利的生物學家Konrad Lorenz 於1966年出版的《論攻擊性》一書中強調:“我指出一些人類的內在障礙。許多人因為有這些障礙,因此不承認自己是自然界的一部分,也不能領悟到他們的行為是遵循着自然的法則。這些障礙的產生,第一是來自於否定因果關係,因為它與自由意志背道而馳,第二是來自於精神上的自傲。”
很顯然,Morris 的觀點與Lorenz的是一致的。
他在書中表達的觀點是幾十年前的。今天,生物學界對此類觀點,作了什麼修正,我不清楚。我猜測,就是有改變,大概也只是細節的修正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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