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8軍軍長抗命的一個版本
1989年,第三十八集團軍被命令開赴北京,去屠殺百姓。殺人的命令是用電話通知的。那意味着,下達命令的人都深知他自己是不會有好下場的。那位軍長,要求上面“拿手令來”,而拒絕執行命令。上面拒絕用書面下達殺人的命令。
此人隨即被逮捕。後來被秘密審判。他的孩子當時是大學生。有一說是他的孩子當時在天安門廣場。不過我不太相信這一說。上面就用一個“泄漏機密”的罪名,就是說他把要殺人的消息透露了給外界,把他判了若干年徒刑。此人的名字及後來的命運,不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