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辦公廳和國務院辦公廳近日發出《關於領導幹部報告個人有關事項的規定》,受到內地網民和輿論的普遍讚揚。但據《瞭望》新聞周刊報道,一直鼓吹為官員財產申報立法的前全國人大代錶王全傑做的一項調查顯示,97%受訪官員反對「個人財產申報」。有學者指出,不能將反貪防腐寄希望於官員的自覺行動。 國家行政學院教授竹立家表示,人們擔心這個規定會成為「形象工程」,是可以理解的,之前很多地方也搞過類似的規定,廉政守則、各種反腐文件等等都出了很多,但實際效果是,公眾既無法過問,更無法監督。 看了這樣的報道,俺覺得那些學者教授不是世界上頂級的專家就是唐駿那樣的野雞,因為他們說出來的是中國幼兒園娃娃都明白的大實話,可又沒有給黨中央任何實際的獻策。 俺頭上有正規的家雞毛。茲本着愛黨愛國的赤膽忠心,勇敢獻策。
官員申報財產實施方案A: 由下而上,結合實際,由點帶面,穩步推行 具體操作: 鄉鎮首長:個人與家庭財產不得超過當地最大富豪。 縣市首長:個人與家庭財產不得超過當地最大富豪一半。 省部級首長:私有財產必須低於轄區最大富豪一半。 中央首長與國家領導人:個人與家庭財產取全國富豪財產中值,超額歸國庫,不足者國庫補足。 公布與監督:令國家與地方各級統計局根據民意隨時對官員首長的私有財產作出數據調整,可以根據國家統計局修改統計數字的慣例與方式隨時修改公布,必要時可以象發布天氣預報一樣,每天公布並預報未來一周動態。由中央監督地方,下級逐級上報數據,上級逐級校正調整修改數據,保證所公布之數據符合民意和國家利益。
方案B: 從上而下,一攬子清明廉政建設 國家領導人:工資為國家標準失業救濟金八倍,從上往下到鄉鎮首長,定八級。 此工資為國家標準法律公布之名義工資。國家公務員其他一切用度開支,均由中央與地方財政撥款,撥款提款用度審核報銷,由第一把手全面負責親自處理。 根據保守黨和國家機密的黨章誓言與國家法律,所有國家政府公務開支均為黨和國家機密,保守機密,人人有責。泄露盜竊國家與政府機密,黨紀國法不容。 以上是俺痛飲了三杯苦咖啡之後,研究萬國現狀和中國百朝歷史的科研成果結晶。如果黨和國家還難於採納實行的話,俺下面就要斗膽進言講醜話了: 官員公布財產,並受法律輿論和選民監督,是民主共和社會的基本標誌之一和民權保障的核心。中共官員公布財產,是跟當年慈禧太后維新變法一樣,邁不過去的坎。哪怕皇帝小兒想邁步,太后王爺都不會饒他。這道坎,邁過去就沒有大清了。邁不過去,大清就是大清到死。現在的中央英明,採取的是符合國民意願又合乎世界潮流的美觀大方萬全之策:在地上用粉筆畫一道坎,全黨官員朝服整齊地甩手提腿邁坎兒,這樣的操練可以表演個七八年,直到神州大地震,大廈傾覆,那坎兒就不用邁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