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州SCA-5法案大家都在风风火火讨论。该法案基本内容大家都知道来龙去脉了。俺发现,许多华人在讨论中基本无的放矢,没有抓住关键和要害。
关键之一是问题的由来:公立的加州大学是全美乃至享誉世界的顶尖大学,例如伯克莱校区。加州也是美国亚裔人口和比例最高的州,据说占15%。(关于“亚裔”的定义和模糊性暂且不提)。加州大学亚裔学生云集,据说占有40% 的比例。(这个数据也是很模糊的,因为“亚裔”概念本身的模糊,以及加州大学亚裔的来源是全美甚至全世界)。
关键问题是,这叫做问题?
刚刚结束的索契冬奥,是世界性的冰雪竞技,看看那些金牌得主,金发碧眼有多高比例?那是问题吗?
看看白宫,美国和世界就一个,里面住着一对黑人夫妻老板老板娘! 那是问题吗?
冬季奥运冰雪运动,是世界性的。但是,北欧北美这些冰雪国家,有绝对的优势,赤道国家当然可以参与比赛,但是冬奥不会也不应该对来自赤道国家的运动员有特殊的竞赛和裁判标准!当然,如果来自赤道国家的运动员夺得了高山滑雪金牌,要获得全世界的眼球和掌声。如果冬奥不准赤道国家参与,或者对他们设置特别的障碍,当然绝对不行。但是,难道因为赤道国家没有获得金牌,就要对冰雪运动做出特别限制北欧北美冰雪国家运动员参与标准吗?
大学跟奥运类似,也不完全相同。类似的是人类公平的竞争。大学按照人才智力勤奋努力等各种客观标准,为社会造就提供有别于一般其他人的人文技术科学和管理创造型人才。大学也分等级。不是政府官方定夺规定的等级,而是世界民众和社会历史公认的地位。这个地位,有象牙塔的称呼,这就是高深学术研究和思想财富文化文明积累创造传播。这就是社会精英的聚集。如果一群顶尖的数学家碰巧都是印度人,这可以引起人们惊异称奇,但是这绝对没有什么不公平,一定要把其他种族的人派进去掺沙子!另外一方面,在发达国家,高等教育也事实上普及化,为社会尽可能多的提高教育知识文化水准,为产业的升级各行业的发展提供人力资源。只要这个社会在公民权利普及平等,法治昭彰政治透明,社会全体公民不分种族肤色家庭经济状况条件,只要符合各类大学所要求的不同学科不同程度的学识智力才干的标准,有教无类,这就像白宫的主人不管什么肤色,都是美国总统一样!假如某个大学黄面孔碰巧扎堆,只要这个学校不是以黄面孔为主要录取对象的标准,就像冬奥金牌大多是金发碧眼一样,就像只占人口20%的黑人统帅了美国三军和白宫一样,毫无理由惊诧莫名!
伯克莱加大出现了40%的黄面孔,有什么奇怪?世界上黄面孔的人本来就有这么多!那里的黄面孔学生是否都是来自加州?那所大学是否对非裔和拉丁裔入学设置了特别的障碍?如果没有,是否就应该对黄面孔设置特别的障碍?
问题是,非裔拉丁裔是否也都同亚裔和白人一样热衷让自己子女上大学上名校?如果愿意,那最好。怎么样上这类大学?跟亚裔一样不遗余力支持鼓励自己子女读书学习,可以。采用不同于亚裔的做法,让自己的子女更加富有创造性创造力,更好。要凭自己的肤色族裔降低录取标准,黄面孔算对一道题只能得80分,黑面孔就要算100分?伯克莱天体物理系,黄面孔都跑去计算观测宇宙黑洞,一个非裔拉丁裔孩子,除了看星星其他都不愿意也不喜欢,一定要他进去搭配比例?
有些网友在讨论加州SCA-5法案时候,不厌其烦地讨论华人教育子女的方式方法问题。尽管他们说的有些道理,俺佩服他们不应声附和,独立思考表达的勇气。华人普遍的教育子女的方式,以及为子女进入名校不遗余力,这都值得认真反思。但是,这里讨论的是这个法案针对的加州大学亚裔特别多而非裔拉丁裔比例偏少的现象,不是说好大学招收了不合格的大量的亚裔生,而是合格的亚裔生太多,不能让他们都进来!这个法案,把这个现象当成了问题:亚裔学生和亚裔是个问题!他们学业优异是个问题!!
亚裔学生青睐加州大学是个问题吗?亚裔不遗余力鼓励支持自己子女进入美国顶尖大学,进入加州大学是个问题吗?北欧北美金发碧眼运动员不遗余力参与冰雪运动夺取金牌是个问题吗?一个白宫让黑人占了是个问题吗?
问题是美国的各个中小学,有些族裔族群的子女,在这些学校有志有才进入学术性创造性成绩表现优异的基数,同他们族群族裔的人口不成比例! 这是加州大学的问题吗?亚裔子女碰巧在中小学占据这样优秀生的基数远高于人口比例,这难道是问题吗?难道是亚裔出了问题吗?是亚裔家长成为了加州乃至全美国的问题吗?有任何一个头脑里没长瘤子的中小学老师和校长会这样认为吗?
问题不是谁夺走了最多的金牌,也不是谁最后占领了白宫,而是金牌与白宫得主有没有违规犯法!
就跟奥巴马夺得白宫时靠美国宪法和民权的落实体现一样,亚裔靠宪法,靠自己拼搏努力,进入了自己青睐喜欢选择的理想大学,而且在那里扎堆! (再说一遍,加州大学的黄面孔学生来自全美和世界!)
美国靠宪法!什么是美国宪法?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什么是法律?任何法律不能违宪!什么是美国宪法和基本法律条文?不得因为种族性别肤色原国籍祖宗国等等作为公民择业就学从政甚至租房购屋而做出任何歧视!这就是美国为什么美而利而坚!这就是为什么包括华人亚裔在内的全世界向往自由民主同时勤劳智慧充满憧憬与追求,勇敢奋斗的人,来到美国扎堆!
最根本一条,无论什么理由,不能以种族肤色原出生地祖籍祖国籍等等来对公民及其子女升学就业到居住做出任何歧视限定!!!
提出这样法案的人,对美国宪法不是无知就是公然挑战!
当然,美国宪法也可以挑战并修改。那么,这个法案的提出者和支持者,首先应该对这些美国宪法以及补充条款进行挑战,提出修宪。比如支持阿诺德-施瓦辛格竞选美国总统一样,首先要提出修改宪法关于美国总统必须是出生于美国的公民的规定一样。他们甚至可以明目张胆地提出,要把美国宪法修改为:美国是上帝之下非亚裔的三K党领导的联合某某特定族裔的“人民民主专政国家”!!还要规定到底是摩门教还是天主教还是犹太教的哪一个上帝!
这里的症结,是关于AA法案Affirmative Action如今在美国究竟还有没有存在的必要。连黑人中理性的代表人物如最高法官克拉任斯-托玛斯这位黑人,很早就意识到,并一直指出,AA法案促进有色人种平权的历史作用已经在成为历史。尤其是在教育上,黑人和其他有色人种因为美国历史上的种族歧视政策,对他们在受教育和工作机会上没有享受到平等权利而造成的机遇进行补救,有历史性的必要。但是,美国民权运动取得胜利已经有了近半个世纪的历史,有色人种在受教育的机会上,从小学到大学,已经没有国家制度与法律上的障碍。非裔西裔也涌现出了不少各种受过高等教育的杰出人才,到了奥巴马当总统。奥巴马竞选总统,没有因为他是黑人是少数族裔,选民和选举法就对他施行了AA的优惠加分放低标准。他必须跟任何其他人一样过五关斩六将熬出头。
有一个有趣的对比。亚裔也是少数族裔,却几乎从来没有利用这个AA。70年代越南难民就大批登陆美国,他们的英文教育与经济状况社会地位起点,绝对不高于非裔拉丁裔。可是,就只要看看越南裔在美国大学里的人数,就远远高于非裔拉丁裔的人口比例。这是不公平吗?难道为了伯克莱的学生族裔面孔“正确代表”加州的族裔人口比例,就要把越南裔的孩子提高100分门槛录取,而对墨裔降低100分录取吗?而这个SCA-5,
就是要导致这样的荒诞!
因此,这个SCA-5,无论用怎样漂亮的言辞包装,无论打着什么样的旗号,是一种违背不分种族人人公民权平等的现行美国社会基本价值观,也违背美国宪法精神和具体条文,也阻碍少数民族自身进取进步,撕裂族群社会的倒行逆施。严格的说,Affirmative Action,在黑人已经当了三军联席参谋长到国务卿到总统到大公司CEO到大学校长,到各行各业几乎无人敢违反法律和社会基本公义共识,对他们和其他少数族裔在学习深造方面设置障碍故意刁难的今日美国,已经成为了非裔和其他少数族裔的包袱:这个法案不但使得非裔和拉丁裔大量涌现的杰出人才取得的杰出成就蒙上“被照顾”的阴影甚至疑虑,也使得这些族裔中的懒惰与不上进的人,依赖甚至乞求特殊照顾,更加不思上进。你不喜欢甚至懒得学微积分,怎么可以让你按照比例进入数学研究所?!因为你是非裔,所以把圆画成梨子状,要算90分,那个越南女孩用圆规画了个标准的圆,因为是越南人,就要扣二十分?姚明进了篮,因为他太高,所以只能算一分,阿妞俺进了蓝,因为只有姚明一半高,所以要算四分?俺打篮球绝对比不上姚明,难道俺不能挑战姚明来唱歌弹琴甚至写博客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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