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受到解滨大侠的启发。他和俺在对同性恋的看法上,相同的起点上做出一个相反的大转向。俺和他从来都理解支持同性恋者的人权保障,但是在对待他们婚姻权力要求上,俺从保守不赞成到同意与支持,解滨从不烦到坚决反对。
不惊讶。我们都可以把婚姻与家庭看得很神圣。历史事实是,家庭与婚姻的神圣性必须借助于国家政权与教会神圣的威权维系。神权与国家政权的权威控制到每一个家庭细胞,直到每一个人的思想言行。那样的社会秩序中,不但同性恋者几乎绝迹,未婚先孕甚至婚外情都不会让人们看到。奇怪的是,今天很少看到有人赞扬怀念那样的社会, 因为那样的社会在消灭同性恋者以及其他一切违反“天理”之徒的同时,活生生割掉了司马迁的生殖器官,炮烙了宣扬日心说的科学家。当然那样的社会不会出现火车汽车飞机事故——他们根本就不会让这样古怪邪恶的东东出现在人们的想象中。
现实是,在西方现代文明的潮流下,国家政权与教会对于社会的神圣威权一天天一点点甚至一块块地失去,甚至到不可接受。因此婚姻与家庭的神圣性,也就没有神与圣来保障了。乃至到把婚姻与家庭只作为一种经济合同,甚至作为一种负担累赘。对这样的人与事,法律没法惩治,人们甚至根本就不去考虑用神马法律去惩治。当了总统的人更是懒惰到根本不愿去管这样的闲事。而要管这样闲事的宗教领袖,包括教皇,却被无厘头地剥夺了制定法律的专利。
俺坚持认为婚姻与家庭是神圣的。不应该当成可有可无,不应该只当成一纸经济合同。甚至俺还认为人类的性关系不应该和动物一样随便自由交配,要有法律保障的神圣性。可是在自由民主的欧美加,屁民痞民们在打倒皇帝教皇神圣权利的同时,也打碎了婚姻与家庭的神圣性。不管牧师神父们怎样在教堂内痛彻心脾呼喊,总统们甚至上帝都几乎充耳不闻。
俺倒觉得,同性恋者要求并获得婚姻权力,反而把婚姻与家庭加上或者涂抹上了一层早已掉色的神圣性:他们同性的性,以及家庭与婚姻,不只是经济合同,更不是累赘。他们追求的,不只是人权公民权利的神圣性,而是包括某种俺和解滨沁霈沐岚等追求坚守的婚姻与家庭的神圣性——唤起全社会的人权与公民权自由平等意识,通过公民行动,把公民意识上升到国家法律,保持或者获得这种自由民主公民权以及婚姻家庭的神圣性。这不同于完全依靠皇权和教皇神圣权力建立维持的神圣,但是并不一定和宗教神圣冲突-----如果宗教要靠自由信仰维系,神明一定开明的话。
俺给罗马的教皇挂了一个电话,希望他对俺指点迷津。他回复了:同性恋者追求上帝的虔诚,不应该受到质疑,更不能拒之门外。
俺被醍醐灌顶:他们同志们是我们非同志们的同志:我们在看待与追求婚姻与家庭的神圣性上相同甚至一致,虽然我们的性取向不同不一致,我们要组成的家庭也不一样。强力要求合法婚姻权益的同志们,是吾等坚守婚姻与家庭神圣性的老菜帮的新盟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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