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一阵子,海外文轩掀起了一股比赛写汉字的浪潮,好多博主都沾沾自喜加自我陶醉地贴出了他们的亲笔字。俺在极度崇拜的同时,又非常自知之明地避开了这股浪潮。其实不是没有感触,而是感触太大,只是无论如何自己写得字拿不出手,只好把要讲的话给生生地闷了回去。
其实,要说起我练字,可以追逆到几十年前。那时,俺是一个10岁的毛丫头,中国当时正在搞那场伟大的文化大革命,打砸抢是搞完了,老毛正在掀起文革的第二个高潮,把知识分子送到农村去,美其名曰----走五七道路。俺就荣幸地跟着父母一起去了辽宁黑山县的一个小村庄。
去了那里以后,别管大人是啥感受,俺的感觉是,这里就是快乐的儿童乐园。常年出差的父母终于天天在家了,村里的孩子把俺当公主一样围着,每天走东家串西家,玩得不亦乐乎,比在城里呆着那是强老鼻子了!
估摸父母也看到这个不成器的娃儿也太放任了,应该给她找点事儿干干。当时除了要俺找什么百家姓学新字以外,还让俺天天练习毛笔字。记得俺当时深表怀疑地问过老爸,“为什么要学写毛笔字?现在大家不是都用钢笔写字吗?是练给以后写大字报用吗?”老爸的回答是,“毛笔字写好了,你的钢笔字也会变好,这样你写字的功力就有了。”
记得当时设计院还有几家也走五七,跟俺家在一个村子里,其中一家的女孩后来是俺少年时代的好朋友,她的名字叫妍平(她现在也在美国,我们没有联系上,如果妍平有幸能读到这篇文章,希望能有机会再叙叙往事)。一开始,是我们俩一起练写毛笔字,从描红开始。我们着实照葫芦画瓢地练了一些天,不过,俺觉得俺写的字没啥变化。性格急躁的俺开始有点儿不耐烦,继续练了一阵子以后,开始打退堂鼓,常来家里一起练字的妍平也就不再来了。当时,真是暗暗地松了一口气,嘘,这个紧箍咒终于拿下来,又可以开心地玩了。就这样,俺的狗爬字也就还是狗爬的模样,没有因为短暂的练字而改变它的本色。
后来才知道,人家妍平继续练字,终于练就一手非常漂亮的毛笔和钢笔字。在大学期间,因为一件事,俺曾经看过她写得字,当时就一个感觉,佩服万分!不,还一个感觉,那就是悔不当初!
在农村待了一年以后,父母就把俺送回城里姑姑家,他们希望这个每天玩的毛丫头能接受城里学校的教育。在逃脱了练字的负担以后,就再也没有去想过这个事情。但老话不是说了吗?没有远虑,必有近忧。回城的第三年,妈妈曾经领俺和弟弟去过北京,住在妈妈的舅舅,俺的舅姥爷家。北京回来后还是住在姑姑家,快乐开心的百草,还曾经跟姑姑呱唧呱唧地汇报了北京之行。几周之后的一天,姑姑忽然拿着一封信说,“百草,你的舅姥爷给你来信了!”嗯?不对呀!俺没给舅姥爷写过信啊!他咋知道俺的地址?
从姑姑手里接过信,呀,真是舅姥爷写给俺的。打开一读,舅姥爷说,“百草孙女好!来信收到。你小小年纪就非常知书达礼,写信感谢我们的款待、、、、、”在一顿夸奖以后,舅姥爷这样写到,“我们全家都非常惊讶和喜欢你的娟秀字体,现在你的几个比你痴长几岁的小姨都准备奋发图强,刻苦练字,要以你为榜样。”
当时,俺的心里是一阵高兴一阵发慌。高兴地是,姑姑以俺的名义写了信,舅姥爷一家都夸俺懂事,都以为姑姑那娟秀的字体是俺的亲笔;发慌地是,如果下次见了舅姥爷,他老人家让写字怎么办。不行,得赶快练字。那一阵子,百草真的奋发图强了两个星期,当然了,两个星期以后俺又鸣鼓收兵了,不难想象,俺的字依然是原汁原味----狗爬!
后来呢,那练字的念头就再也没在心头掠过。再后来,来美国了,别说写汉字,要不是自己捣鼓过来许多小说,恐怕连读汉字都不用了。
几许年前,开始写博,刚开始还一本正经地在草纸上打底稿,结果发现不光是写字难看的问题,而是写出来的字似乎不大对劲儿,左右端详咋都觉得好像不是缺胳膊就是少腿呢?再再后来,发现计算机加拼音联想真是好东西,一敲字就出来一排,哈!虽然俺不会写汉字,但计算机会,而且一招呼就出来一排,呵呵,一排里挑一个的水平俺还是有滴。
这一阵子,发现国内的大学同学里居然有一个开始练字了,哇,看来要想练字啥时都不晚哈。俺的五分钟热血又沸腾了,今天,俺制定一个宏伟的计划:那就是,等退休了,俺要来个三进江湖,重新开始练汉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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