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常常喜欢开车去度假。每当这时老公是很会体贴人,常常是他在开车,我也就是在他太累的时候替换他一下。 好多年前,有次我们去游玩回府,正在高速公路上行驶着,老公忽然说他很困,没法开车了。这种情况以前也发生过,只要换成我开车,让他在一边睡一觉就可以了。于是我问他,可不可以在下一个出口出去,我们好交换场地。他跟我说这次很困,恐怕难以坚持到出口,我说那就马上打紧急灯,停在高速公路的边上,我们现在互换。于是我们打灯、停车、互换、我启动车、上高速。 刚刚开了没有多远,一辆警车在我们后面响警笛,亮警灯,我只好又把车停回到高速公路的边上。这回我更纳闷了,不可能超速啊!一会儿警察来了,这位面相看上去有点儿凶,上来也要驾照,然后问我们,知道为什么停你们吗?我和老公都摇摇头,不知道。警察先生脸色一沉,他说,我刚刚清清楚楚地看见你们两个互换座位。我更糊涂了,换座也犯法?!我只好跟他解释,对,我们是换座了,但我老公他非常困,无法继续开车,如果再开下去是会出车祸的!另外,请给我们解释一下,是否有交通条例不让人在路边交换驾驶员。那警察更气了,大声喊,你们在高速公路上交换座位就是违法,按规定我可以罚你们150美刀!我一听,好汉不吃眼前亏,马上把音量放平和了一些,跟警察说,老公他确实太困无法坚持到出口,而且我们真的不知道,不可以在高速公路的“路边”换位子,我故意把路边两个字加重了语气,那警察后来又长篇大论地教训了我们一顿,最后挥挥手让我们走了。 这次警民大战的好处是,一老公不困了;二至少没被警察罚款。当然坏处是平白无故地被警察教训了一顿。过后,我问过我的朋友和老美,没有人听说过这条交通规则。如果有博友知道这条规则的真假,请告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