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鄉隨俗是中國的一句成語,意思是說,你到了一個新的地方,為了適應那兒,應該盡力調整自己,接受新環境、新習俗。也就是說,要和那裡的人民群眾打成一片。 在美國的20多年裡,也常常為這句話掙扎,鄉是入了,要不要隨俗? 這麼多年,碰上過許多我們的同胞---當然也包括我,多數是挺有咱中華民族氣節的,美國房子---住,美國車子---開,美國工作---干, 美國教育---大人孩子一起接受,就是美國風俗和習慣,不一定都要理睬。 第一次碰到尷尬的時候,是女兒五歲之前去報名kindergarten(美國學校的學前班)。記得是在俄亥俄州的一個郊區小城,報了名以後,學區來了一個通知,讓孩子去學校參加一個簡單的考試。當時我們根本沒當一回事,女兒從兩歲起去美國的幼兒園,她在的那個幼兒園只有她一個中國孩子,幾年來,已經充分顯明她比其他的孩子聰明。每年聖誕節,幼兒園給女兒的禮物,不是puzzle,就是各種數字和字母玩具,不像其他女孩子是洋娃娃之類的東西,據老師講,這些禮物最適合她。 那天考試,學區管事的人問我,可不可以讓孩子自己跟她進去,我點了一點頭說,沒問題。不到一個小時,女兒出來了,一切都平平靜靜。開車回家的路上,問女兒,考什麼了?都答上來了嗎?女兒講,就一個問題不會答,我問她是什麼問題,女兒說,問題是“draw a man”,她不知道任何畫一個man。我挺奇怪,問女兒,你不是每天都在到處畫畫嗎?隨便畫一個人臉就行了。女兒說,不,那是face,不是man。我想想女兒說的對,也就不去與她爭論了。不過在心裡暗自想,出題的老師也許根本不知道孩子是如何理解這個問題的,我認為,他們就是要孩子隨便畫個人,不過也許我的理解是不對的。當時想,甭管了,這個考試就算劃了一個句號。 過了不到一個月,我們收到學校寄來的入學通知和對孩子考試的評語。大大出乎我們的意料,女兒被學校定為智力有疑問的孩子。學校列舉了他們的理由,除了不會畫a man以外,還有,女兒根本不會也不懂如何玩Candyland和Go Fish這類遊戲。但由於其它的問題回答的很漂亮,所以,學校給她的評語是一個大大的智力疑問。我拿着這份評語,真是有一點兒哭笑不得,別說女兒,就是我自己也是第一次聽說Candyland和Go Fish遊戲啊!後來知道,這兩個遊戲就像我們小時候玩跳房子,踢毽子一樣,在美國是家喻戶曉,孩子們都玩這個。看來光入鄉不隨俗是不行了。 後來上班,又碰到一件令人尷尬的事情。 我上班的公司由於不給外國人辦工作簽證和綠卡,偌大的公司,中國同胞不多。十幾年前,剛上班時,就有三個半中國人,之所以說三個半,是一共四張中國臉,但有一個不會說中國話。大家不管怎樣,親不親,故鄉人,偶爾也一起出去吃個中飯。相處的還很平和、愉快。 過了幾年,又來了一個咱們的同胞,也是搞IT的。事也湊巧,他的面試我參加了。當時是三個小組都在招人,我們的同胞技術水平那是沒的說的,三個組給的評語都不錯,最後人事部門出來搞了一下平衡,把他分給了另一個更需要人的小組。 大家都知道,一般公司面試完了,如果想要你,就會給你一個offer,給你兩周到N周的時間考慮是否接受這個offer。 面試後沒幾天,我忽然接到了一個意外的電話。說意外,那是有原因的。我們公司在安排面試時,只給應徵者一個面試日程安排,上面列上你應該何時與什麼人面試,單子上只列名字和職務,沒有其它的信息。而我是從來不給對方名片的,要知道,在公司這麼多年,從來沒有任何人面試後,給我打過電話。這位同胞,很準確地搞到了我的電話號碼,讓我很吃驚。電話里,他問了我一些基本的問題,像我們這個地方的房價啦,公寓出租的情況啦,公司運作的情況啦,很是合情合理,我認真地、盡力給予了答覆。因為是同胞,我還跟他多透漏了一點信息。跟他說,大家對他的反應都不錯,他要去的組,老闆人也挺好。 大家也應該知道,公司給你offer,你可以按三種情況來處理。一,接受;二,拒絕;當然第三,你可以討價還價。我們的同胞對這個offer進行了討價還價。正常,到目前為止,一切都很正常,非常符合美國的風俗習慣。 又過了一陣子,我接到了他的第二個電話。一上來,問題就像發炮彈一樣的砸了過來,什麼公司對員工的培養情況啦,他來了後有多大的發展機會啦,會不會受到老闆的重用和提拔啦,還有,他是從別的州搬到威州來,這裡的房價比較高,他的損失比較大啦,這裡的氣候不好啦等等、等等。聽着聽着,我聽出了一些門道,此人一定是在現在的公司不得意,想離開,又有一種患得患失的感覺。我只好苦口婆心地跟他講,offer已經給了,如果你不滿意,可以跟人事部門談,來與不來,都由你自己定。換工作,一定要你自己開心,要家人高興。又小心翼翼地說,如果我沒猜錯的話,你現在的工作,你不開心,這是你為什麼要找工作的原因。他也老實地跟我說,他現在的工作,老闆對他不公平,說是一個比他後去的美國同事,比他受老闆重用。我只能很委婉地跟他解釋,也許你的業務的確比後去的人好,但如果老闆是看中人家的人際交際,或者其它方面的能力,有時不一定先去的人,就一定要先受到重用,這個道理到處都一樣,當然,也可能發生在你要去的新公司里。當時雖然感覺兩個幾乎素未相識的人說這些有一點不舒服,我還是認為,第二個電話也算基本正常。 我們的同胞終於來公司上班了,我也非常高興,又多了一個中國人,這個不但有中國臉,還會說中國話,大家又可以找由子,出去吃飯了。 同胞來了以後,我着實跟着忙了幾天,生平第一次知道,許多事情可以拿來細細分析和比較,更是第一次明白,什麼事情都可以求別人去做,只要你能勇敢地張嘴。大家看到了,到目前為止,一切還算正常,與入鄉隨俗拉不上關係。 別急,事情要慢慢講,雖然不是偵案故事,大結局還是給安排在最後。 同胞來後的第二周,星期一,我剛上班,同胞組裡一個與我比較知近的同事,忽然出現在我的辦公室里。那老美先小心翼翼地問我,這個xx,你們以前很熟嗎?我搖搖頭說,就是面試時才認識的。那同事小聲地說,他辭職了。啊?!我馬上跳了起來,什麼?你說什麼,他不幹了?!!!答曰,不幹了,聽老闆講,公司為了雇他,來來回回扯了一兩個月,滿足了他的一切要求。我心裡知道,因為我是中國人,同事沒好意思深說這件事情。其實,公司雇一個新人,每次大家都要在人來前和來後忙上兩三周,花許多時間,來建立、安排和準備所有新人需要的東西,公司要花一大筆經費。現在好了,他留了一個簡單的條子,辭職了,不幹了,理由很簡單,這裡的房子太貴。 入鄉隨俗,在美國,如果你跟人家討價還價了工資,而你討價還價的理由,人家也滿足了,你也去上了班,如果沒有非常出格、上班前沒有預料到的理由,一般人是不會,也不應該在上班5天后就辭職的。 (唉,估計要挨磚頭了,請大家儘量用豆製品拍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