柴玲關於“寬恕六四”的講話激起許多反響。特別在基督教友網友中間,對“寬恕罪人”引起了許多積極的討論。 俺因為不是基督徒,而是“民主叫頭”(俺經常沒頭沒腦蒙頭叫喊),所以俺只是在大家對柴玲這次關於寬恕的文章之後跟帖表示看法。現在也忍不住要單獨再叫喊一下。 | 楓苑夢客的好文,柴玲有沒有資格談寬恕?簡明解釋了聖經教義通過寬恕罪人拋棄仇恨的理念,同時指出柴玲出自基督信仰對作惡犯罪的中共及其領導人的寬恕,主要是拋棄對他們的仇恨,並非一筆勾銷他們犯罪作惡的歷史記錄,更不是要忘記歷史,停止追尋真相,也更不是忘記無辜受難的同學同胞。 | 俺非常讚賞理解楓苑這種信仰理念。但是,俺還是覺得這只是樓主對柴玲的一種善意解讀理解。俺也讀了柴玲的原文,可惜她的表達並沒有楓苑夢客這樣清晰簡明。 柴玲原文中好像並沒有特意提到要認識罪惡與罪行,要罪人也懺悔,對罪犯要正義審判,無辜受難者要昭雪。同時,她也絲毫沒有在基督面前對自己在天安門事件中顯露的人性弱點原罪以及對他人帶來的後果,進行認真反思和懺悔。 楓苑夢客還提到了盧剛的例子,以及後來美國校園其他的槍擊慘案,美國人都是對殺人兇手的亡魂連着受難者一起追思紀念,把他們的靈魂交給上帝。但是俺認為這些案例都不能同六四相提並論。 美國西方社會對於那些個人失去理智的瘋狂的殺人案,包括挪威那個舉世震驚的新納粹殺人案,都幾乎一致的表現一種宗教的悲憫心懷,哀悼所有死者,包括自殺或被擊斃的兇手。這是因為這些兇手是社會的個體,是個體的人,不是有組織的集團犯罪,更不是掌握國家政權機器的對無辜國民的犯罪和屠殺。中共用軍隊屠殺平民的罪行,絕不同於這樣的個人個案犯罪,也絕不是宗教情懷可以原諒化解處理的。對屠殺平民的中共決策者與施暴者,不是魔鬼占據某個人的心靈的問題,是凱撒用政權國家暴力濫殺無辜。這必須要有法律與良知的審判。對他們個人的寬恕,要先讓他們向受難者與國民認罪才能實施。 有網友說的好,至今沒有人聽說要寬恕希特勒。中國人也不會寬恕南京慘案的儈子手。韓國人那麼多信了基督教,他們可以寬恕日本國家與民族,但是不會寬恕殖民朝鮮殺戮蹂躪過朝鮮人的日本皇軍。對於卡廷慘案,戈爾巴喬夫葉利欽到普京,都要為斯大林的犯罪向波蘭和世界認罪懺悔,波蘭人和世界可以寬恕俄羅斯,但是不能寬恕斯大林和蘇聯制度。俺沒有見到在紀念卡廷慘案的時候,有任何波蘭人或者任何俄羅斯人提出過寬恕斯大林,超度他的靈魂升天——即使有人這樣做,斯大林本人也不接受——他根本就不信天國,包括共產主義的天國。 俺不同意把柴玲當成六四的英雄。她只是當時的一個學生代表。看待六四,有一個最基本的大是大非界限:無論天安門廣場上學生與民眾的訴求與行為多麼幼稚甚至荒唐錯誤,但是不但在民主世界,而且按照中國的憲法與法律,他們都有集會遊行表達訴求的權利,他們不是罪犯。而動用軍隊坦克機槍對和平集會的學生民眾進行屠殺的政府以及最高決策人,是罪犯。 俺也不同意沁霈把柴玲說成六四的受益者。她雖然沒有被殺被捕,她是當時整個被追殺被迫害整肅的群體的一分子。她被迫逃離中國,就是逃離迫害追殺。這實際上是她被迫害被剝奪了一個中國公民應有的基本權利。她有幸逃脫,到了美國,求學創業,事業生活成功,這並非得益於六四,而是因為美國和世界的良知接納與她自己的努力打拼,開拓了自己另外的人生。許多其他人,甚至包括俺這樣的人,都是某種意義上的六四受害者:俺本人在六四前就沒有考慮過學成一定不回國。因為六四的槍聲,讓俺和許多同時代中國學子,放棄了回國的打算:共產黨不需要咱們,咱們也犯不着回去跟它添堵搗亂。這實際上是六四的決策者剝奪了我們本來擁有的權利並很願意做出的一種選擇:回到自己的國家工作生活。如果說共產黨因為六四而作為副產品輕易把俺這樣的垃圾拋棄在國門之外,且不說一個正常國家也不能這樣出口垃圾,可同時也讓許多中國改革開放後的首批各類精英流落海外,讓朱鎔基也嘆息中國被美國等西方國家掠奪到如此大量的人才。這個人才的“被掠奪”,也是共產黨對中華民族的罪孽,也是六十的罪孽。俺曾經在關於海歸的一篇文章里引證資料記載,六四之後,中國留學人員海歸的比例急劇下降。這批人,大多是李克強習近平李源潮的同時代同學,現在許多是美國和其他西方國家的諸如國家科學院院士和工商界甚至政界的精英。共產黨倒是扣留住了一個突出的六四精英,就是劉曉波,並把他打造成諾貝爾獎獲得者。 “上帝的歸上帝,凱撒的歸凱撒”。柴玲皈依了上帝,在耶穌面前,她也是一個蒙恩的罪人。除了上帝,別人也不能把她拔到聖壇上去判決審定或者要求。就把她作為一個上帝面前的蒙恩的罪人,一個本來應該擁有公民權利的中國“非公民”,一個擁有了信仰自由表達權的美國公民,一個擁有追求自由幸福權利的世界公民來看吧。她可以選擇寬恕六四屠殺的決策者與實施者。如果她出家事佛,甚至可以選擇寬恕和忘記凡間一切,包括六四,施暴者與受難者全由上帝或者如來超度。作為非基督徒非佛教徒,俺也讚賞她們的寬恕慈悲胸懷,如果對六四進行歷史審判,俺不會主張一定要把鄧小平釘上十字架,或者把李鵬投入秦城監獄。俺上篇文章說過,甚至對於被中共冊封為“共和國衛士”的那些死去的解放軍士兵,俺也覺得他們應該得到紀念,他們的亡靈也要得到超度,俺反對並譴責中共把他們打入冷宮拒絕被提及。 在現實政治與社會的層面,六四在歷史真相的公布與探究,道義正義的追求,法律的追究,不存在柴玲所表示的意義上寬恕的問題。存在的問題是中共做為執政黨,必須被追究罪行,必須向國民請罪謝罪。這是凱撒的事,也是平民百姓的事,是公民與凱撒的是與非,罪與罰。六四的所有受害人,包括死去的軍人與學生市民,他們的家屬,還有活着的劉曉波,被關押迫害的許多其他人士,在國內由於六四牽連失去學業工作事業人生際遇的許多人,亡命海外的柴玲,王丹,吾爾開希,王軍濤等人,還有萬維的瑞典茉莉,都有追討被非法剝奪的歸國權和中國公民權利,甚至追討被迫害失去的青春。如果柴玲連這樣的要求也放棄,她有她的權利,但絕對不能代表任何其他六四受難者與受害人。 柴玲可以放棄甚至忘記六四。但是王丹和吾爾開希王軍濤等,作為六四的通緝犯,他們至少可以要求回國投案自首的權利吧? 一個國家政權,不但對和平集會的學生開槍屠殺,還幾十年一直追捕迫害這些學生市民甚至家屬,把他們關進監牢甚至逼瘋逼迫“被自殺”,或者驅趕到國外,還甚至不讓這些“通緝犯”回國自首投案接受公開審判,逼迫大批的留學精英因此居留海外,這算是一個正常的國家,是一個理性文明的政府嗎? 不要忘記,中共至今沒有“寬恕”六四學生,沒有撤銷對柴玲王丹等的“通緝令”,沒有對六四無辜受難者進行任何道歉賠償,甚至沒有對被他們冊封為“共和國衛士”的死去的軍人有任何尊重紀念。 這個現實,能夠“寬恕”嗎?上帝管得了共產黨這個凱撒嗎? 相關博文: 蘭冠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