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也叫时尚?
那天我穿过安检门时,和我很熟悉的一位黑人女保安,一直盯着我看,看得我心里直发毛。怎么啦?是哪儿不对劲了呢?我又没带刀枪剑戟的,有啥好看的。
见我一脸的疑惑,她马上露出了笑脸。“嗨,我喜欢你这件裙子,是今年特别流行的,在哪儿买的?”
噢,原来你是看我的裙子,怎么不早说啊,害得我出了一身冷汗。我便随口回她,“这件裙子可有历史了,都买了十几年了。怎么成了今年的时髦款式了?”
那女保安抿嘴一笑,“你看,我猜得没错,你的裙子果然是以前买的。这就是时尚,十年转一圈,又转回来了。”
听了她的话,我也忍不住笑了。看来,要赶时髦并不难,把旧衣服留着,指不定哪天,它们就又时尚起来。这岂不是一举两得,一来不费吹灰之力,就又赶了把新潮; 二来穿旧日衣裳,意念会穿越时空,心情便也悄然地年轻起来。
想想看,穿十年前的衣裳,你就会年轻十岁,那要是穿上二三十年前的呢,岂不变成妙龄少女了?哈,这可的确是个时尚!所以,那些你曾经钟爱的旧衣裳,可不要轻易丢弃哦。
怀旧本来就是文人雅士喜好的一种时尚,想不到把它发挥到穿衣打扮上,竟也有这般出其不意的效果。时尚的东西未必是最好的,但却一定是标新立异别具一格的。
啊,难得时尚!
帕特. 红酒. 女人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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