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我们谈论贵族时,我们在谈论什么......
重返伯明翰
怡然
1 初冬的早晨很冷,那冷是从上至下的阴冷,云冷风冷,连灰色的混凝土路面都透着一股寒气。昨夜被风吹落的叶子,在路边瑟瑟发抖。晨曦初露,街上少见行人。一阵高跟鞋敲打水泥地面的清脆声音,划破了清晨的寂静。走过来一位上班女郎,她叫黛丝。 黛丝扯着拉杆箱,步履轻快矫健。黑色长筒靴,雪花呢短大衣,加一顶黑白色绒线帽,搭配得干练精致得体。这条路她太熟悉了,从停车场到她的办公楼,早晨步行十分钟,成了她每日必修的健身课,一走就是五年。本来她可以买自己办公楼的地下停车位,但那样就要平白无故地每月多花五十美元,一年下来也是不小的数目。她宁肯折磨一下自己这双脚,再说运动本来就是她的喜好。这就是典型的黛丝式思维,做什么事她都讲究个有根有据。 无论从哪个角度看,黛丝都算得上是标致的。眉眼自不必说,记得戴安娜王妃么?黛丝的轮廓会让人隐隐约约地看见戴妃的影子。只是她的嘴唇薄了一点儿,抿起嘴来显得愈发严肃,少了几分妩媚。但这丝毫不影响黛丝的风度,因为使她出彩儿的并非是脸蛋,甚至也不是她高挑优雅的身段。那是什么呢?是一种神韵,这可不是忽悠的。黛丝虽已年过五十,背影却象三十岁风姿绰约的女子,让同龄女伴只有羡慕的份儿。 就连平日走路,她也照样一丝不苟,腰板挺直,双肩微耸,很有些舞台范儿。若是坐在电脑前,她可以保持纹丝不动,除了双手在键盘上飞舞。这时的黛丝,看上去便颇具牛津大学的风范了。 风冷飕飕的,黛丝禁不住打了个寒战。她想起若德,这会儿正卷缩在暖暖的被窝里,在半睡半醒之间,迷迷糊糊混混沌沌,若德就喜欢这样的中间态。黛丝自己却是泾渭分明的,她容不得含混与浆糊。他和她对于生活的态度怎么竟然是满拧的,以前她为何从没在意这些呢?不过转念一想,黛丝便释然了。若德喜欢模糊而柔软,那给他安全感;而黛丝则喜欢清澈且明朗,以及如此演绎的生活姿态。每一个生命个体,都会寻觅最适宜的生存方式,文人们冠之以诗意的栖息。不管怎么说,意思都是一样的。
2 黛丝是个心中有目标的人,而且她的目标永远是具体的,具体到现在做什么,今天做什么。比如今天对于黛丝来说,意义就非同寻常,她被公司提升了,做三个人的主管。在离开雾都离开牛津二十五年之后,眼前终于露出一线曙光,尽管那道光线十分微弱。让一切从今天开始吧,她在心里默默地祈祷着。 黛丝刚一进办公室,还没等坐稳,瑞克就影子一样地跟了进来,他从来都是这样,走路轻手轻脚,让人无法觉察。瑞克的脸上没有一丝血色,给人的印象他总是睡眠不足,要么是熬夜要么是被噩梦惊醒,总之是一副没精打彩的样子。他的眼神飘忽不定,好象永远也找不到聚焦点似的。 “嗨,黛儿,恭喜你。”从黛丝进公司那天起,瑞克就这么称呼她了,这可是他一个人独享的昵称,“黛儿” 从瑞克嘴里飘出来,一股香软味儿,谁都模仿不来的。他一边说着,一边自然地坐到了黛丝旁边的座椅上,他已经习惯了这个位置。 瑞克把座椅稍稍拉了拉,靠黛丝更近了一点儿,但还是保持了一定的距离。这是在黛丝的办公室,距离总是要的,不然会惹来闲话的。黛丝抬眼看瑞克,眼神少女似的迷朦,两朵红晕情不自禁地浮上双颊。“哦,若不是有你帮助,我哪会这么快就毕业呢?” 黛丝讲话的语调轻柔,瑞克忍不住站起身来,拿手拍拍她的后背。黛丝扭动了一下腰身,示意瑞克坐下说话。 “怎么又没睡好觉,是不是又梦见伯明翰了?”黛丝笑着问,话里满含关切。 “哈,没有了,最近很少梦见了。倒是我妈妈昨天打电话来,说她计划明年秋天到欧洲度假,顺便去找一找那个地方。” “那你还不和她一起去?想念不如一见。” “黛儿,这你就错了。相见不如想念,留在意念里的东西才会长久。” “听你这么一说,伯明翰简直象个梦中情人了。”说完,黛丝笑了,她笑起来孩子似的,满脸的天真无邪。瑞克呆呆地看着她的脸,直把黛丝看得慢慢收起了笑容。 虽然瑞克并非老板,可他却俨然是这个圈子里的教父,黛丝只不过是他亲手带出来的徒弟之一,的确只是之一。这些年从他手底下流过去的人,连他自己也记不清究竟有多少。有些留下了,有些走了,进进出出,他早已习惯了,但黛丝却是个例外。他教黛丝不只是责任的,更是激情的。为责任而教,不过是教书匠,为激情而教,才称得上导师。激情是极易被误解的一种东西,并非所有的激情都与荷尔蒙有关。五十多岁的单身汉一旦被激情唤醒,奉献精神所迸发的能量,可不是常人能够理解的。 “新官上任了,想烧把什么火啊?”瑞克又恢复了他的原生态,话不阴不阳,带着一股怪味儿。黛丝知道他指的是什么,她不置可否地笑了笑。“日子还长,急什么呢?” 黛丝是不轻易喜形于色的那种女人,她很少为什么事大惊小怪,无论是鸡毛蒜皮的小事,还是惊天动地的大事,她总是那么沉稳,甚至可以说是无动于衷。正因如此,只要黛丝脸上稍有微波浮动,都会让瑞克怦然心动。不惊不咋也是一种风度,既增魅力又加颜值,瑞克欣赏黛丝的就是这个。 瑞克坐在黛丝身边,臆想让他沉浸在无比享受的心境当中。走廊里响起了一阵踢踢踏踏的脚步声,真是煞风景,一听就知道是丽莎来了。瑞克很不情愿地站了起来,伸了个懒腰,“好啊,慢慢来,这回要看你的了。”黛丝白了他一眼,摇了摇头。瑞克走出黛丝的办公室,刚好与进来的丽莎撞了个满怀,那印度女子把眼睛斜到一边,没搭理他。瑞克也知趣地把脸扭向另一边,侧着身子,让开了丽莎。他的身体语言完全是在诠释着那句话,“惹不起还躲不起嘛。”
3 如果不是在这写字楼里遇到丽莎,随便走在街上,你断然想不到这印裔女子是一个白领。一年四季她总是穿着皮高跟拖鞋,为使她不高的个头挺拔一点,黝黑的长发挽成个发髻,一天到晚地盘在脑后。她是彻底的素面朝天,不涂脂抹粉省去了诸多麻烦。千万不可以貌取人,丽莎是蛮有智慧的女人,至少她自己这么认为,所以总是信心满满的样子。 丽莎今早心情不错,脸上露出微笑,于她来说是不多见的。为了这份工作,她常年累月不得不和家人分居两地,做空中飞人,笑容都成稀罕物了。 这会儿她站在黛丝办公室的门口,身子靠着门边,拿眼瞅着黛丝,黛丝也一样瞅着她,四目相对了好一会,俩人时常玩这种对眼游戏,只有女人才懂的。印度人对英国人有种天然的驯服,或许是几百年殖民的结果,演绎到女人这里,就更复杂一些,还多了几分追随或崇拜。但丽莎倒是个例外,她是个不服气的人,对什么都摆出一副不服气的姿态。况且黛丝能在这个小天地得以立足,也承蒙丽莎的一臂之力,这一点俩人是心照不宣的。 “哎,他怎么着你了?”丽莎朝瑞克的办公室那边努了努嘴,眼神里暗含着揶揄和不屑。 黛丝耸耸肩,“没有怎么啊,无非是关心我呗。” “哈,你可得小心点,不是任何关心都无所图的,你懂的。”这就是丽莎的风格,她从来都是单刀直入,即使黛丝的心思不言自明,她也不情愿含蓄一点半遮半掩,让彼此脸面上过得去。 “若德呢,他夜里还折腾着睡不着觉吗?” “还那样,时好时坏的。也怪不得他,公司全世界去开分部,中国开了印度开,搞得人人紧张兮兮,跟过山车似的,他的心情怎么能不受影响呢?”提起先生若德,黛丝的脸色变得没那么滋润了。 “你对他的期望值恐怕太高了吧,进不了高管层有什么呀,你们认识时,他不就是个小小的部门经理吗?” 丽莎对黛丝的家事了如指掌,黛丝喜欢跟她分享,俩人象写字楼的闺蜜一般。分享的副作用便是隐私的流失,黛丝脸上掠过一丝不快。她辩解道,“其实是他自己力争的,我不过是个拉拉队员。到了现在这个地步,也是无路可退了。” “对呀,男人在你面前,个个都想逞英雄,看你多有魅力啊。”丽莎这么一说,黛丝的脸又红了。她眯起眼睛,“你真的这么认为?” “嗨,什么真的假的。你也是可怜可怜人家吧,都快神魂颠倒了。”丽莎又朝瑞克那边撇了撇嘴,“你呀,让太多人惦记着,也是件麻烦事儿,对不对?”丽莎嘻嘻笑着,走了。留下黛丝一个人,坐在那里发愣。 (待续)
小说发表在《鸭绿江》海外华人作家专号 2018年第6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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