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专利制度如何促进了创新?
美国自1790年第一部专利法案实施以来,对于知识产权的保护已历时两百多年。从近两个世纪美国发展的历史来看,几乎没有谁会怀疑,专利制度对于美国经济成功所起的至关重要的作用。
1876年,英国发明家及科学家威廉姆. 汤姆森参加了在美国费城举办的百年发明纪念展览,他亲眼看到了一个个令人震惊的美国发明,包括贝尔电话,西屋空气制动,Singer的缝纫机,还有爱迪生改进的电报机,等等。他对《科学美国》杂志坦言,“如果欧洲不修改专利法,美国会迅速成为世界上实用发明的繁荣地。
同时,瑞士专利局局长爱德华. 百利(Edward Bally)也发出了类似的忠告,他说,“用不了几年,美国工业就会在市场上处于领先地位,这将使欧洲不得不面对这样的结局。”
当时的日本助理国务卿 (Korehiyo Takahashi)在访问了美国专利局回国后,由衷地感叹道,“是什么使美国成为一个如此伟大的国家?我们做了调查研究后发现,是专利制度!所以我们也应该拥有专利。”
即使是曾一度极力反对专利制度的英国法学家和历史学家 Henry Sumner Maine,后来也改变了腔调。他也不得不承认,美国的专利制度是对美国人民命运影响最为深远的一项宪法法案,它已经把美国造就成了世界上拥有发明家最多且最具有天才创造性的国家。
耶鲁大学历史经济学家 Naomi Lamoreaux 总结得恰如其分,他说,“美国专利制度对于发明创造活动的模式具有强大的影响力。授予新发明以产权,同时要求将发明公之于众,这最有效地刺激了技术市场,而且促进了技术的转化。正如亚伯拉罕林肯所说,“专利制度给天才之火浇上了利益之油”
然而,这些说的都是历史和过去,那么现在又如何呢?在当今这个信息时代,美国专利制度在促进创新及经济发展中扮演着怎样的角色呢?
最近几年,就这一问题的诸多研究发现,现实世界中专利对创新以及经济发展的影响仍然是趋向于积极有利的。换句话说,专利刺激并促进了创新,因为奖励的前景诱发人们去搞发明创造。
事实表明,搞发明的源动力并非来自于天才或是巧合,而是由于市场以及预期的利润,这些都是通过保护新技术的专利权来实现的。观察十九世纪的伟大发明家,他们的发明模式都是顺应经济发展周期并且与预期的获利机会相呼应。对于一般人来说,均会受到较高的可预期回报或是需求方面的刺激而去从事发明活动。
与此相反,研究人员发现,在那些不保护专利权的国家,人们总是过度地激励复制抄袭,却没有足够地激励发明创造本身。同时还有报告说明,在没有实施专利法的国家,发明人往往只专注于小型工业,而在实施专利法的国家,创新发明总是呈现多元化态势。
事实上,专利促进创新不仅局限于美国或是发达国家。2008年由世界经合组织搞的一项研究发现,专利保护的力度与高科技产品的流入以及研发资金的支出有着显著且密不可分的关系。
除了激励创新以外,专利还可以改善资源的分配,因为它潜在地加快了实验进程,而且在企业间实现了有效的技术转让。鉴于专利授予了独占权,对于知识共享和技术转让而言,专利制度是最为有效的手段之一。2006年法国经济学家 Francois Leveque 和 Yann Meniere研究发现,百分之八十八的美国、欧洲及日本企业依靠公开在专利中的信息来追踪技术进展,并指导他们自己的研发方向和力度。
另一个不容忽视的现象是,一项专利发明的公诸于世,可能会引发出一系列的发明,甚至能拓发出一个全新的技术领域。著名发明家Elias E. Reis 曾经这样描述他的发明经历,1886年他在读了“专利公报”颁布给英国工程师和发明家 Elihu Thomson 的专利,“一种电焊的新方法”时,他脑海中马上就想到了一个新的应用领域,即一种大批量生热系统。我们熟知的著名发明家托马斯.爱迪生,曾经经常去专利局研究其他发明人的专利,从而激发他自己的创造灵感。
最新研究发现,爱迪生1880年的开拓性发明白炽灯,实际上刺激了精细化的后续开发工作,而并不是阻碍了这一领域的发展,从而诱发了具有商业意义的新技术的诞生,包括特斯拉线圈,密封连接器,化学气相沉积法,钨灯丝,以及磷光等,有了这些技术的结合才导致了荧光灯的问世。
来自耶鲁大学的研究人员 Sokoloff 和 Naomi Lamoreaux认为,发明专有产权的建立,不仅保护了专利权人的利益,而且也促进了技术信息的传播。为什么这么说呢?想想看,这个世界上如果没有专利制度来保证发明人对其发明的产权保护,那么每个发明人都会竭力遮遮掩掩甚至小心翼翼地守护他们的发现与发明,以免遭到竞争者的肆无忌惮地抄袭与仿效。
与此相反,在一个对发明产权实施保护的世界里,情形就完全不同了。发明人可以任意地广泛宣传自己的发现发明,以便通过两种途径达到收益最大化,即或者是将其发明思想商业化,或者是与其他人进行许可证交易。专利制度提供的这种保护起到了刺激科技情报交流的重要作用。此外,各种信息流的混合交叉也对技术变革产生了潜在的刺激作用。
我们只要看一看智能手机工业的超常发展,就足以见出这种分析的真实性。我们亲眼目睹了智能手机的迅速崛起得利于四个竞争激烈的工业实体的重大贡献,那就是移动电话,电子产品,计算机和软件,有谁会相信这一切能在商业秘密的模式下发生吗?那几乎是不可能的。只有专利制度才使得跨行业的交叉许可成为可能,从而使智能手机工业取得了非凡的成功。
然而,某些学者面对这些事实的回答却是,“没错,但你如何证明因果关系呢?”
的确,从理论上讲,没有人能够证明专利制度本身是否可以导致较高的创新和经济增长。因为有太多的外界因素,包括市场的动态性,法律和政府机构的有效性,资本的可用性,以及无数其他因素的作用。这些因素太复杂且相互依存,以致于无法将专利孤立起来研究。
这恰如我们在研究自由市场资本主义,我们遇到了同样的困境。任何一个国家的经济都无法与其法律,教育,政府,及文化氛围完全分裂开来,所以我们几乎找不到一个百分之一百的自由市场资本主义经济模式。那怎样证明因果关系呢?其实也很简单,我们只要面对现实世界的经验与事实就足矣了。
专利制度也依此同理,从长期与平衡的角度考量,专利制度与技术的提高与创新,知识的传播,及经济增长有着密不可分的联系。
在解决专利质量以及滥用“专利诱饵”诉讼等问题时,我们应该更多地着眼于司法改革,而不是武断地攻击专利制度,这个曾经让美国受益两个世纪,为美国的经济成功贡献卓著的法律体制。
(本文是针对那些抨击滥用‘专利诱饵’诉讼,进而质疑美国专利制度是否真正促进了技术创新而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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