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几天来,海归博士涂序新坠楼自杀事件在海内外华人中引起了极大的震动。有人唏嘘,有人扼腕,有人撰文抨击国内高校管理体制不透明及黑箱操作,更有人大声疾呼中国日趋盛行的官本位及学术圈子的不正之风,不知道已经或行将把多少人推向绝境。 想想涂博士之死之所以引起如此众多的关注,很大程度上是因为他是一位“海归”。海归作为一个特殊群体被国人当作话题来议论,应该只是近十年的事。尽管在八十年代就有学子学成回国,但那时真是凤毛麟角,而正因为尚属稀有之类,才会被国家大树特树为典型和榜样,因此而受到特殊礼遇,所以也才会有陈章良,等等。今非昔比,如今的海归从数量到规模都已经在真正意义上形成了一个社会群体,这么一大群人,如果仍然奢望什么特殊礼遇,显然是不那么现实了。反观国人对海归又是持着怎样的心态呢? 其实,要回答这个问题,首先要看国人对海外华人持有怎样的心态。说一件小事,记得八十年代中期,某影星(当时在美国留学)被邀请参加有一年的春晚,她一上台开口便说:“你们中国人有句俗话………”(具体内容已记不大清楚了)。就这短短的一句话,使全体国人哗然。当时自己也属国人之列,听她这句话也特不顺耳,对呀,你才出去几天,就对着我们说“你们中国人”,这心也变得忒快了点吧。那时幸好没有互联网,不然就凭咱国人骂人的本事,还指不定把她骂成个什么样呢。一件小事,却足以使人认识到在海外华人与国人之间的确横着那样一道看不见却感觉得到的鸿沟。 说到鸿沟,我们每个人都不会陌生。在任何一个社会中,人与人之间,由于所属阶层的不同,由于种族的不同,由于价值观念的不同,甚至由于性格及处世方式的不同,都会造成人们彼此间的陌生感,久而久之,鸿沟便因此而形成了。 如果要深究海外华人与国人之间的鸿沟到底是怎么形成的,我不说您也知道,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想想八九十年代的中国那叫一个穷,那时的海外华人那叫一个风光噢。咱国人除了羡慕,还是羡慕。当然不乏有人羡慕至极便生嫉妒,嫉妒至极便生出忿忿不平。这道鸿沟由于咱中国人对于贫富的敏感而日渐其深。这时假设咱各过各的日子,井水不犯河水,倒也相安无事。可是你海外华人若选择了海归,那麻烦也就来了。 这里给你讲一个海归老姐的真实故事。记得九十年代初,单位里回来了一位海归(其实那会儿还没海归这个词),她是在美国拿了个硕士学位,也许是因为个人的缘故又回到原单位。当时听说上级领导有意要提拔她,原因嘛,除了她个人的能力之外,与她的海归身份也不无关系,那时的海归还真是寥寥无几。可底下那些中层领导一听就炸锅了。“凭什么呀,我们在这辛辛苦苦地工作,而她去美国舒舒服服地逛了今年,喝了几瓶洋墨水,今天跑回来,就要比我们高一筹啊?”“对呀,要是她有本事,就该在美国混,混不下去了,跑回来还充什么人才!”直到今天,我都不会忘记当年那些老头老太婆们的嘴脸。唉,人哪,为了生存或者生存得比别人更好,那踩践起别人来可真是什么都顾不得了,即使是知识分子读书人也不例外。在这种群情激愤的大氛围下,那些想提拔她的领导也不敢斗胆包天,不得不重新考虑。可怜这位海归老姐,终究是寡不敌众。尽管与那些同龄人相比她有些才华,也十分敬业,但是她自始至终都没能逾越那道鸿沟,因为她不肯改变自己,也不肯向现实的社会环境低头。 纵观今日之中国,经济发展了,人们富裕了,国人对于海归的心态是不是就有所改变了呢?笔者有一位朋友自德国某大学拿到了本专业顶尖的博士学位,又在那里做了几年的博士后,于五年前回国受聘就职于某大学为教授,不过至今都不是博导。听他的同学谈起他,都啧啧地为他惋惜,据说如果他不出国,恐怕早就是博导了。他的那些留校的同学,科研成果平平,可人际关系挺熟,几乎都混上了博导。还好,我的这位朋友想得开,没像涂博士那样去走绝路。可听听他的同学又是怎样评价他的:这老兄,留洋都留傻了,连脑子都有点德意志了。看来土鳖是永远要盯着海归的了,即使你表现得大智若愚,人家也会另有说辞,谁让你曾经有过与人家不同的海外经历呢。横在国人与海归之间的这条鸿沟是很难消除的,特别是在职场如杀场的今日中国。 如此看来,作为海归,必须有足够的心理准备。必须认识到在你尚未“归”来之时,国人早已将你划为另类,这就像当年给知识分子戴上个“臭老九”的帽子以有别于工农大众一样。所以,你的全部努力理当是努力跨越那道鸿沟,直至彻底消除那道鸿沟,与国人融为一体。任何骄傲自满的情绪都是要不得的,除非你做你自己的老板。人在无法改变社会的时候,就只好改变自己。这话听起来有点消极,但却是人在现实面前无奈的选择。 其实,这种思想早在十年前就听一位海归讲过。他说:你可千万别把自己在美国呆过当回事,你必须时刻提醒自己,别冒洋词,别说洋话,你要处处表现出和人家一样。当时读那篇文章,还以为作者是在搞黑色幽默,今天看来,这确实不失为经验之谈啊。 涂博士的逝去令人深思。真不知道何时何日国人才能不再区分是否是海归,才能以平常心来看待从海外回国谋职的人们。想想大家都是华夏儿女,有什么鸿沟不能消除的呢? 写于二零零九年十月二十六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