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許多文藝影視媒介中已經在加入安樂死的情節。如電影“非誠勿擾2”中秦奮最後幫助得絕症的李香山坐着輪椅從船上滑向大海,讓李香山有一個“體面”的死。這裡明顯有安樂死的意謂。 安樂死是今天一個有大爭議的話題。下面是顧奇偉牧師分享的“從聖經視角看安樂死”。 第一∶生命代表著神的形象。人不管男女,都是照著神的形象和樣式創造的(創一27),因為人有特別人格、理性和道德意識、會思想(創一1-20;三8)、有感情(創三6)、有意志(創三6-7)。人該受到尊重,也應有自尊。否則便羞辱了神。 第二∶生命是神賜的無價恩賜和禮物。生命,是滿有恩惠的創造者所給我們最高禮物,是因著慈愛的父神的恩典使我們得享受生命(詩廿四1),也暗示著我們的生命並非有權擁有,一切都是憑著神的覆庇,才能生存(詩一三九13),因此,生存就是我們對神的回應,若摧毀生命或結束他人的生命,便是否定神的主權,抹殺神的恩典。 第三∶生命是神所託管的。生命,不單是神所賜,神更是我們生命的源頭(詩三十六9),生命只是一種委身,是神交給我們管理的通道,是神給予我們管理,我們只有管家的職份,不是擁有生命者。約伯在受苦中說∶「我赤身出於母胎...收取的也是耶和華」(伯一21)。因此,人沒有權作任何生命的決定,若取消生命,便是毀壞了神所給予我們託管生命的本份。 第四∶生命是神住的聖殿所在。保羅在林前三16-17,說到我們的身體是神的居所、是神的殿。目的是要我們好好管理自己的生命,要聖潔、不能毀壞,故此我們若摧毀、取消或結束生命,便是不尊重神、不重視神了。 第五∶生命的生死是神所決定的。只有神才能擁有決定人生死的權柄(申三十二39),「你們如今要知道,我,惟有我是神,在我以外並無別神,我使人死,我使人活,我損傷,我也醫治,並無人能從我手中救出來。」這才是人類尊重生命,並禁止加以殘害的有力聖經根據。 第六∶主耶穌基督的生命中心是愛護生命。耶穌昔日引用舊約中最特出而高超的律法是「你們要盡心、盡性、盡意、愛主你的神。其次也相仿,就是愛人如己。」而愛人如己,(見可十二31,路十27,太十九22及廿二39)被主引為倫理關係的總綱。所以,我們今日可以應用為∶愛惜自己的生命是愛神的表現,愛惜別人的生命則是愛人如己的表現。因此,我們絕不可結束自己的生命或損害別人的生命。故此,在聖經中我們沒有找到,可以支持安樂死的根據。反之,聖經只提醒我們要顧惜和愛護生命。此外,從耶穌親手醫治過無數的人的事實來看,安樂死是人類不信神的復活大能的愚昧選擇。 總之,根據上述的聖經教導我們可以知道,生命原本是屬於神的,所以生命都有神的形象,包括有思想、道德且是尊貴無比的。一切生命的擁有權都是神的,我們只算是生命的託管者,所以人類無權去殘害和損毀自己或他人的生命,唯有跟著耶穌的教導來關顧和愛惜生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