苦难与身体医治的五定律 by Chuck Swindoll牧师 定律一: 有两种罪:原罪(罗5:12a)和个人的罪(罗3:23)。原罪是我们从始祖传下来的罪性;个人的罪是我们所犯的违背神的心思和言行。因为我们有罪性,我们才会犯罪。 定律二: 原罪带来人类的苦难,疾病和死亡(罗5:12b)。广义地说今天所有的疾病和苦难都是原罪的结果。就像神对亚当说的:因为你吃的日子必定死。(创2:17) 定律三: 有时个人的罪与他们的疾病有直接的关系。疾病可能是个人罪的结果。(诗32:3-5;38:3-5;林前11:27-30) 定律四: 有时个人的罪与他们的疾病没有关系。有人生下来就有病,而这个人还没有犯任何的罪。(约9:1-3;徒3:1-2)。苦难临到约伯 (伯1:1-5),而他却是完全正直,敬畏神,远离恶事。耶稣从来没有犯罪,却受苦难。他虽然为儿子,还是因所受的苦难学了顺从 (来5:8)。所以不是所有的苦难都与个人的罪有关。 定律五: 每个人在今生都得到身体医治,那并不是神的旨意(It is not God's will that everyone be healed in this life)。以赛亚书上说“因他受的鞭伤,我们得医治(赛53:5b),这节经文是指我们得到属灵的医治。以赛亚书53章讲到我们内在和属灵的需要,这是为什么耶稣为我们受刑罚和鞭伤。耶稣的受苦和受死不是为了我们身体的医治,而是使我们从罪中出死入生,得到永生的生命。 保罗三次祷告求主挪去身体的刺,可能是疾病或痛苦,但是主的回答是No。并且告诉他:“我的恩典够你用的,因为我的能力是在人的软弱上显得完全。”(林后12:7–9) 神今天仍然医治。每一次医治发生,都是神的作为。医治每天都在发生。神通过各种方式医治。神通过人,通过手术药物,通过能医病行异能的,通过神迹奇事来医治,人不能夺取神的荣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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