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同居的現象越來越普通。無論在國內還是國外,都一樣。一些來北美讀書或移民的,自己的配偶孩子還在國內,就與人同居作“搭夥夫妻”,想等國內親人來團聚時就散夥;有些談戀愛的住到一起“試婚”,想這樣可以更多彼此了解;有些就是為節省開支,或排除孤獨,或滿足情慾住到一起,並沒有想將來結婚的打算。 大學生婚前性行為和同居的現象已成為一個世界性的問題。國內26所高校的調查顯示,超過60%的大學生贊成婚前性行為。 每一種敗壞在開始時都是被社會譴責的,被視為傷風敗俗,有悖道德。但慢慢地多了,人就開始視而不見。最後,大家也麻木了,接受了這現象,並成為時尚。“他們心地昏昧,…良心既然喪盡,就放縱私慾,貪行種種的污穢”。 魯迅說:地上本沒有路,走的人多了,也就成了路。不過,同居是走上一條得罪神,傷害自己的邪路。是“放縱肉體的私慾,隨著肉體和心中所喜好的去行,本為可怒之子”。 臨床心理研究和分析指出: 1、同居者比婚後才有性關係的人性關係滿足程度較低。 2、同居者婚外情機率較高。 3、同居者離婚率較高。 4、同居者婚姻暴力兩倍於婚後才有性行為的人。 5、同居者憂慮與焦慮症比例較高。 為什麼同居者有這麼多的問題? 研究指出,因為人在戀愛中,必須按部就班的發展以下“情感依附”的過程: 1、兩人彼此的相知。要了解對方真正是誰,才能開始有真正的愛情關係。 2、開始對對方產生信任感(trust)。 3、互相支持的健康的人,必須懂得獨立(independent ),也必須懂得依靠(dependent),在這二者之間,可以有彈性的調整。 4、彼此的委身。委身的承諾就是要確定,這是兩人要同走的路,兩人願意一輩子生活在一起。 5、性關係。 假如先有性關係,就會把前面重要的基礎都毀壞了。這就是為什麼同居者在婚後產生這麼多的問題。 婚姻外的行關係是罪,罪必有後果。“你們要逃避淫行。人所犯的,無論甚麼罪,都在身子以外;惟有行淫的,是得罪自己的身子。哥林多前書6:18” 同居對個人,婚姻,家庭的危害是極大而深遠的。“不要自欺,神是輕慢不得的。人種的是甚麼,收的也是甚麼。順著情慾撒種的,必從情慾收敗壞;順著聖靈撒種的,必從聖靈收永生。加拉太書6:7-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