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个人都生活在某种社会制度或国家政府的管制之中,基督徒也不例外。基督徒如何在国家制度中活出基督徒的见证、荣耀神?新约圣经彼得前书2:13-17以及罗马书13:1-7和提多书3:1-2教导我们这方面的原则。同时,还要看整本圣经中对这方面的教导,使我们对这个主题的认识更全面。
彼得前书2:13-17
你们为主的缘故,要顺服人的一切制度,或是在上的君王,或是君王所派罚恶赏善的臣宰。因为神的旨意原是要你们行善,可以堵住那糊涂无知人的口。你们虽是自由的,却不可藉著自由遮盖恶毒,总要作神的仆人。务要尊敬众人,亲爱教中的弟兄,敬畏神,尊敬君王。
罗马书13:1-7
在上有权柄的,人人当顺服他,因为没有权柄不是出于神的,凡掌权的都是神所命的。所以抗拒掌权的,就是抗拒神的命;抗拒的必自取刑罚。作官的原不是叫行善的惧怕,乃是叫作恶的惧怕。你愿意不惧怕掌权的吗?你只要行善,就可得他的称赞,因为他是神的用人,是与你有益的。你若作恶,却当惧怕,因为他不是空空地佩剑。他是神的用人,是伸冤的,刑罚那作恶的。所以你们必须顺服,不但是因为刑罚,也是因为良心。你们纳粮也为这个缘故,因他们是神的差役,常常特管这事。凡人所当得的,就给他;当得粮的,给他纳粮;当得税的,给他上税;当惧怕的,惧怕他;当恭敬的,恭敬他。
提多书3:1-2 你要提醒众人,叫他们顺服作官的、掌权的,遵他的命,预备行各样的善事。不要毁谤,不要争竞,总要和平,向众人大显温柔。
从这些经文我们可以看到这些原则:
顺服
1. 顺服人的一切制度
顺服人的一切制度就是顺服国家和各级政府的管制。一切的制度,无论是民主制度,专制制度,还是君主制度。因为没有权柄不是出于神的。这制度中有神所赐的权柄。所以人必须遵从,守法。
主耶稣说:“凯撒的物当归给凯撒;神的物当归给神。” 就是表明人要敬畏顺服神,也要顺服制度,遵纪守法,对国家政府尽上公民的责任。基督徒是天上的国民,也应是地上的好公民。
人间的制度或国家都不完善,最关键的是执法的人都是罪人。只是,神在现今的世代允许国家制度的存在,是神的恩典,是一个社会所需要的。
比如,以色列人本来不需要王,不需立国。神就是他们的王。但当他们要求立国立王时,神允许他们,同时也警告他们将来王会给他们带来的管辖和苦楚。
2. 顺服制度中掌权的人
顺服制度中掌权的,作官的,或是在上的君王,或是君王所派罚恶赏善的臣宰。在今天就是指各级政府的领导,法官,警察等等。凡掌权的都是神所命的。所以抗拒掌权的,就是抗拒神的命;抗拒的必自取刑罚。要尊敬顺服他们,因为他们是神的用人,是与你有益的。是伸冤的,刑罚那作恶的,是罚恶赏善的。他们也是神的差役,管理国家政府体制,如缴税,纳粮等。
3. 你只要行善
因为神的旨意原是要你们行善,可以堵住对基督信仰诽谤攻击之人的口,自己也在神面前有无亏的良心。行善就不用惧怕掌权的了,会得赏赐称赞的;只有作恶的才惧怕,因掌权的不是空空地佩剑,是能制裁刑罚的。
基督徒虽在基督里得自由了,却不可藉著自由不服政府的管制,对政府存恶毒的心,要像作神的仆人一样服务人。“无论做甚么,都要从心里做,像是给主做的,不是给人做的,因你们知道从主那里必得著基业为赏赐。你们所事奉的乃是主基督。那行不义的,必受不义的报应;主并不偏待人。”歌罗西书3:23-25
4. 总要和平
不要毁谤,不要争竞,总要和平,向众人大显温柔。基督徒应作使人和睦和平的人,不应在社会上争斗肇事。
不要以恶报恶。众人以为美的事,要留心去做。若是能行,总要尽力与众人和睦。亲爱的弟兄,不要自己伸冤,宁可让步,听凭主怒。因为经上记著:“主说:‘伸冤在我,我必报应。’”
所以,“你的仇敌若饿了,就给他吃;若渴了,就给他喝。因为你这样行,就是把炭火堆在他的头上。” 你不可为恶所胜,反要以善胜恶。罗马书12:17-21
基督徒虽可以在社会上打官司,通过法律解决争端。但也可以“不要自己伸冤,宁可让步,听凭主怒”。其实通过法制不一定可以带来公平公义,因为法制有不完善之处,执法之人也常有问题。仰望公义圣洁的主才是终极的。“主说:‘伸冤在我,我必报应。’”
顺服的原因
顺服人的一切制度和掌权的人。其原因可以归纳为:
1) 顺服神的权柄和神的命令
2) 为主的缘故
3) 堵住诽谤之人的口
4) 有刑罚
5) 对得住良心
顺从神,不顺从人,是应当的
1. 神权在人权之上
彼得和众使徒回答说:“顺从神,不顺从人,是应当的!使徒行传5:29
基督徒对人间制度和掌权者的顺服只能在不致构成对神不顺服的前提之下。若掌权的迫使我们犯罪得罪神,基督徒不能顺服。
比如,出埃及记中的收生婆不顺服法老要他们杀害婴儿的命令,但以理书中但以理的朋友们不顺服王要他们敬拜偶像的命令,使徒行传中彼得约翰不听从犹太人公会禁止他们传基督的命令。
当一个制度完全不能执行赏善罚恶的功能时,也就是政府的法律法制是邪恶不公义的,掌权者强暴,邪恶,败坏,不得人心的时候,已是与神授权柄的目的和实质相违背了。这时侯,基督徒自己应以敬畏的心在神面前寻求神的带领,神也可能使用基督徒参与到和平的社会变革中。
基督徒能否参与武力性质的社会变革,是需要谨慎和平衡地思想和寻求。
当彼得为保护耶稣,用刀将祭司的一个仆人的耳朵割下时,耶稣对他说:“收刀入鞘吧!凡动刀的,必死在刀下。(马太福音26:52)
但是,圣经中也显明在神的旨意中有圣战。神允许一些极端的方式,如战争,来彰显神审判罪恶的权柄,其后果有可能是种族的消灭或人间制度的变更。比如历史上,神使用以色列人消灭拜偶像行邪淫的迦南人,又用巴比伦灭犹大国,后又用波斯灭巴比伦。
战争不是神的心意。神是和平的君。耶和华说:“我知道我向你们所怀的意念,是赐平安的意念,不是降灾祸的意念,要叫你们末后有指望。(耶利米书29:11) 战争本身是人类罪恶的结果,人要为之负自己的责任。
只有将来在新天新地里,才有完全的和平;在天国里才有完美的制度,就是神的圣洁公义的完全彰显。那时“不再有死亡,也不再有悲哀、哭号、疼痛,因为以前的事都过去了。”
(启示录21:4)正如刻在纽约联合国大厦的经文:“他们要将刀打成犁头,把枪打成镰刀;这国不举刀攻击那国,他们也不再学习战事。”(以赛亚书2:4)
2. 为君王掌权的祷告
我劝你第一要为万人恳求、祷告、代求、祝谢,为君王和一切在位的,也该如此,使我们可以敬虔、端正,平安无事地度日。提摩太前书2:1-2
我所使你们被掳到的那城,你们要为那城求平安,为那城祷告耶和华。因为那城得平安,你们也随著得平安。”
耶利米书29:7
基督徒有责任为制度和掌权者祷告,求平安。也应在社会中作盐发光,参与、帮助和影响政府掌权者,使其行在神的旨意中。
3. 神掌管历史
这是守望者所发的命,圣者所出的令,好叫世人知道至高者在人的国中掌权,要将国赐与谁,就赐与谁,或立极卑微的人执掌国权。(但以理书 4:17)
神是万有之主,也是社会历史的主。朝代变更,政权推翻建立,掌权者上台下台,背后有神的手。神在历史中的作为远超过我们所能明白的。耶和华说:“我的意念非同你们的意念,我的道路非同你们的道路。天怎样高过地,照样,我的道路高过你们的道路,我的意念高过你们的意念。(以赛亚书55:8-9)
但神对人类历史的终极旨意已向信他的人显明。“要照所安排的,在日期满足的时候,使天上地上一切所有的,都在基督里面同归于一。”(以弗所书1:10)
所以,
当将你的事交托耶和华,并倚靠他,他就必成全。
他要使你的公义如光发出,使你的公平明如正午。
你当默然倚靠耶和华,耐性等候他。不要因那道路通达的和那恶谋成就的心怀不平。
当止住怒气,离弃忿怒;不要心怀不平,以致作恶。
因为作恶的必被剪除,惟有等候耶和华的必承受地土。
(诗篇37: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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