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崇荣牧师说:神的旨意绝对不会违背圣经的原则。当你所面对要选择决定的事情圣经中没有清楚记载,没有明文规定,没有在条理上清楚说明时,有以下四个圣经原则帮助你做选择和决定。
不要作糊涂人,要明白主的旨意如何(弗 5:17)。
一.凡事都要能造就人
任何事情对自己的健康,家庭关系,灵命没有益处,不造就自己属灵生命的事不会合神的旨意,不该去做。
林前10:23 凡事都可行,但不都有益处。凡事都可行,但不都造就人。
二.凡事不受捆绑辖制
任何事情只要能辖制捆绑我们,使我们上瘾不能自拔,使我们不能有正常的生活方式,影响我们的休息,灵修,聚会,学习,工作,与家人的时间等,就不合神的旨意。
林前6:12 凡事我都可行,但不都有益处;凡事我都可行,但无论哪一件,我总不受它的辖制。
三.凡事要求别人的益处
凡是对别人没有益处的事,不合神的旨意,不该去做。在权衡对自己的益处与对别人的益处时,要优先考虑对别人的益处。不要使他人跌倒,特别要叫别人在信主得救上得到益处。
林前10:24 无论何人,不要求自己的益处,乃要求别人的益处。
10:32 不拘是犹太人,是希腊人,是神的教会,你们都不要使他跌倒;
10:33 就好像我凡事都叫众人喜欢,不求自己的益处,只求众人的益处,叫他们得救。
四.凡事都要能荣耀神
这是最高的原则。凡能让世人认识惊叹赞美神的伟大,崇高,慈爱,公义,圣洁,真理,恩惠,怜悯等的事,不但合神的旨意,也必是基督徒应该积极去实践的事情。反之则不宜。
林前10:31 所以,你们或吃或喝,无论做甚么,都要为荣耀神而行。
神啊,愿你的旨意行在我身上,如同行在天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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