聖經的目的 聖經提摩太后書3:15-17說:這聖經能使你因信基督耶穌有得救的智慧。聖經都是神所默示的,於教訓、督責、使人歸正、教導人學義都是有益的,叫屬神的人得以完全,預備行各樣的善事。 聖經的中心信息是耶穌基督的救恩。耶穌說:給我作見證的就是這經(約翰福音5:39)。聖經是神所默示的,啟示,感動,引導先知和使徒寫下的,由教會在聖靈帶領下集成全書。我們相信新舊約聖經六十六卷書都是神所默示的, 是生命之道,原文絕無錯誤, 為教會最高權威,基督徒信仰之根據, 生活之準則。 從提摩太后書3:15-17可以看出,聖經的目的主要有兩個方面: 第一,使人得救:使人因聖經認識耶穌基督,悔改,相信接受耶穌基督而得救。 第二,使人得完全:使屬神的人,就是信耶穌基督的人,因聖經的話語生命改變,成長,得完全。 聖經是通過教訓,督責(責備),使人歸正,教導人走在義路上來發揮功用。 教訓,就是告訴我們什麼是對的,what is right。 督責,就是告訴我們什麼是不對的,what is not right。 使人歸正,就是告訴我們如何成為對的,how to get right。 教導人學義,就是告訴我們如何保持對的,how to stay on right。 另外,聖經的話能帶給我們安慰,鼓勵,忍耐,力量和盼望;使我們在人生各樣的困難,挑戰,爭戰中,得力量,得引導,得安慰,得拯救,得盼望,得勝。如羅馬書15:4-6說的:從前所寫的聖經,都是為教訓我們寫的,叫我們因聖經所生的忍耐和安慰,可以得著盼望。但願賜忍耐、安慰的神,叫你們彼此同心,效法基督耶穌,一心一口榮耀神、我們主耶穌基督的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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