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基督里重生的生命的主要特征就是一个全新的生命目的和意义。生命品格的形成和彰显,都基于我们是否愿意把自己的生命献给神做神的器皿,为神而活。正如罗马书6:13 所说,“要像从死里复活的人,将自己献给神,并将肢体作义的器具献给神”。我们的生命为神而活,就有神同在,同行,同工。
重生的生命是归属于神,并且也是为神而活。生命的目的和意义就是为主而活。生命的意义不再是为家庭,为孩子,为社会,而是为主而活。“我们若活著,是为主而活;若死了,是为主而死。所以我们或活或死,总是主的人。(罗14:8 )”“并且祂替众人死,是叫那些活著的人不再为自己活,乃为替他们死而复活的主活。(林后5:15)”
什么是为主而活?
1. 无论做什么都要为荣耀神而行,叫别人得益处,不叫人跌倒,叫人得救。
林前10:31-33 所以,你们或吃或喝,无论做甚么,都要为荣耀神而行。不拘是犹太人,是希腊人,是神的教会,你们都不要使他跌倒; 就好像我凡事都叫众人喜欢,不求自己的益处,只求众人的益处,叫他们得救。 罗14:21 无论是吃肉,是喝酒,是甚么别的事,叫弟兄跌倒,一概不做才好。
2. 无论做什么都像是给主做,都像侍奉主,得主的赏赐。
西3:23-24 无论做甚么,都要从心里做,像是给主做的,不是给人做的, 因你们知道从主那里必得著基业为赏赐。你们所事奉的乃是主基督。
3. 无论做什么都心存感恩,感谢神。
西3:17 无论做甚么,或说话、或行事,都要奉主耶稣的名,藉著他感谢父神。
4. 无论做什么,都让基督的爱和恩典在我们身上彰显和见证出来。
腓1:20 照著我所切慕、所盼望的,没有一事叫我羞愧。只要凡事放胆,无论是生是死,总叫基督在我身上照常显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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